612 柳城县马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612柳城县马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九、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2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抓好本乡党的建设。
(4)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6)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7)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财产和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8)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柳城县马山镇财政所
(1)负责全镇财政预决算工作。
(2)对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增收节支为工作目标。
(3)负责票证的领发、结报、保管、监督和使用。
(4)负责全镇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柳城县马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承办县(市、区)局交办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对象实施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协助县(市、区)局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备案与日常监管。
负责农村聚餐备案管理。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和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
负责辖区内“四品一械”举报投诉的受理、上报、调查、回复等工作。
负责辖区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遴选、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各县(市、区)局和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县(市、区)局开展抽样检验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快速检验工作。
协助县(市、区)局做好辖区内监管对象从业人员培训、跨区域或重大复杂案件查处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
(13)承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和县(市、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柳城县马山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站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
(3)依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确认、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和信息上报等基础性工作。
(4)依法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生育控制、落实“首选”环扎措施、孕前、孕期的经常性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依法审查、核发、校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法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
(6)依法做好《二孩生育证》审批前的调查核实工作。
(7)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时足额上缴国库。依法开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行为。
(8)依法查处违法利用超声诊断仪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指导行政村(居)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两无一提高”等活动。
(9)依法开展人口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统计管理工作。
(10)完成镇人民政府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5、柳城县马山镇文体广播站(广播组)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2)负责本乡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3)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柳城县马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失业证、居民医保、新农保、退休人员生存认定、失业登记办理、劳务力的转移就业和培训。
7、柳城县马山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站
(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
(3)协助做好辖区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柳城县马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1)为人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
(2)农作物新技术、新良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3)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工作
9、柳城县马山镇林业站
(1)传播林业科技信息,咨询推广林业先进经验,开展林业培训,经营林木种苗,管辖镇内竹木及其成品、半成品、柴炭。
(2)野生动物、林业产品的运输、经营监管。
(3)森林采伐监督检查;松脂采割的监督检查。
(4)一般违章野外用火处罚。
(5)一般盗伐滥伐林木案的查处。
(6)林地管理、林权勘界发证等。
10、柳城县马山镇水利站
(1)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
(3)负责协助水费收缴。
(4)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11、柳城县马山镇扶贫开发工作站
(1)贯彻执行扶贫工作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扶贫工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2)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3)实行结对帮扶全面覆盖,找准对象,摸清需求,明确责任,分析原因,落实措施。
(4)确保到2020年全镇基本消除贫困人口,稳定实现贫困对象“八有一超”,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
(5)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扶贫项目开展,扎实做好产业扶贫验收工作。
(6)定时开展帮扶培训,实时更新有关贫困帮扶政策,强化帮扶联系人的脱贫攻坚知识。
(7)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举办和组织贫困对象参加有关外出就业、发展农业技术的培训。
(8)建立健全的“一户一册一档”扶贫档案,加强管理,联系帮扶联系人,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12、柳城县马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养树立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5)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工作。
(6)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7)承办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任务及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马山镇共有直属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行政单位分别是: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马山镇财政所、柳城县马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马山镇林业站、柳城县马山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站、柳城县马山镇水利站、柳城县马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马山镇文体广播站(广播组)、柳城县马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柳城县马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柳城县马山镇扶贫开发工作站、柳城县马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九、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2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500.28万元,同比增加130.61万元,同比增长9.5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0.28万元,同比增加130.61万元,同比增长9.5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为0万元,同比持平。
2021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人员综合业务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50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23%,同比增加137.35万元,同比增长10.64%;项目支出7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7%,同比减少6.74万元,同比下降8.61%。支出预算减少的原因:乡村振兴及保洁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500.28万元,同比增加130.61万元,同比增长9.54%。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500.28万元,同比增加130.61万元,同比增长9.54%。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28万元,同比增加130.61万元,同比增长9.54%。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行政事务(人大事务)支出1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9万元,同比持平。
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5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0%。
3、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517.23万元,同比增加65.09万元,同比增长14.39%。增长的原因: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增加;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17.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7万元,同比减少11.45万元,同比下降39.28%。减少的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2.86万元,同比增加18.44万元,同比增长24.78%。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6、行政运行(财政事务)支出57.4万元,同比减少22.23万元,同比下降38.73%。减少的原因:人员退休减少;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支出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
8.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同比持平;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2.5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同比下降50%。减少的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10.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20%。减少的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11.行政运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0.76万元,同比减少0.37万元,同比减少0.92%。减少的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1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万元,同比持平;
13.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同比持平;
14.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万元,同比持平;
15.图书馆支出0.25万元,同比持平;
16.群众文化支出25.15万元,同比增加4.55万元,同比增长22.09%。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1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4.77万元,同比增加4.58万元,同比增长22.68%。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1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9万元,同比增加2.05万元,同比增长26.11%。增加的原因:财政所退休人员增加;
19.事业单位离退休7.97万元,同比增加3.02万元,同比增长61.01%。增加的原因:增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生活补助预算;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21万元,同比增加7.9万元,同比增长6.79%。增加的原因:财政所退休人员增加;
2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11万元,同比增加3.95万元,同比增长0.07%。增加的原因:人员社保基数增加;
22.事业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5.69万元,同比增加3.55万元,同比增长29.24%。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0.6万元,同比持平;
24.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00.71万元,同比增加19.83万元,同比增长24.52%。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68万元,同比增加1.08万元,同比增长3.76%。增加的原因:医保基数变大;
2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04万元,同比增加1.89万元,同比增长6.27%。增加的原因:医保基数变大;
2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93万元,同比减少11.94万元,同比下降50.02%。减少的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28.事业运行(农业农村)支出119.86万元,同比增加20.41万元,同比增长20.52%。增加的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9.事业机构支出46.21万元,同比增加7.69万元,同比增加19.96%。增加的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30.水土保持支出20.07万元,同比增加4.59万元,同比增长22.87%。增加的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经费增加;
31.扶贫事业机构支出12.73万元,同比增加3.04万元,同比增长23.88%。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32.住房公积金支出92.19万元,同比增加0.97万元,同比增长1.05%。增加的原因:公积金基数变动;
33.其他支出18万元,同比增加9万元,同比增长50%。增加的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8.73万元,同比增加137.35万元,同比增长10.64%。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3.67万元,同比增加45.17万元,同比增长4.52%。增加的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7.67万元,同比增加15.81万元,同比增长11.15%。增加的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27.39万元,同比增加76.37万元,同比增长50.57%。增加的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9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98万元,同比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14.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98万元,同比减少06万元,同比下降16.76%。减少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正常压缩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减少原因:马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车辆编制为县局管理,本单位车辆有县局做预算。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9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14.29%。减少原因是马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车辆编制为县局管理,本单位车辆有县局做预算。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万元,同比减少75.28万元,同比下降45.82%。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另外,下属共有10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67万元,同比增加12.79万元,同比增长22.89%。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88万元,同比增加0.58万元,同比增长17.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88万元,同比增加0.58万元,同比增长17.58%。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货物类采购预算3.8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个,金额8万元。分别为:乡村振兴及保洁经费8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马山镇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马山镇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财政所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总额285.54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