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柳城县寨隆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3-02

城县寨隆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寨隆镇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寨隆镇镇党委、政府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如下:

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要求,抓好本镇党的建设。

(四)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五)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财产和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八)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九)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镇机关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文秘、人事、民族宗教侨务、目标管理、工青妇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二)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职责

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农林水协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民政、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环保、社区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公用事业等方面职责。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依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确认、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和信息上报等基础性工作。依法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生育控制、落实“首选”环扎措施、孕前、孕期的经常性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审查、核发、校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法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依法做好《二孩生育证》审批前的调查核实工作。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时足额上缴国库。依法开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利用超声诊断仪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指导行政村(居)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两无一提高”等活动。依法开展人口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统计管理工作。完成镇人民政府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承担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公共应急事件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五)寨隆农业服务中心各组职责

农推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群众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农机组职责

负责全镇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人员的管理;推广应用适合农村新型农机具和新技术;组织动员本镇农机手(操作手)参加技术培训和开展农机技术中旬;负责本镇农业机械维修网点和销售网点的登记管理;对本镇农业机械农机户(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经管组职责

开展对农村经济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规范和管理农村承包合同及合同的鉴定归档工作;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培训本镇农村财会人员;开展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镇土地延包工作的各项管理及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镇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报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寨隆镇水保站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协助水费收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寨隆镇林业站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和指导本镇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引进和推广林业新品种,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负责本镇植树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审核木材采伐许可证,检查本镇木材采伐、木材及陆生野生动物的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本镇森林防火的宣传、检查,发生火警、火灾及时汇报和组织扑灭。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寨隆镇计划生育服务主要职责

负责妇科检查及查环、查孕、查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负压吸引术);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手术的随访、咨询和药具发放及质量管理;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中旬和指导;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相关生殖保健服务;本区域内管理对象“四术”落实情况的监测、统计和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技术服务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

(九)寨隆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企业站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本乡镇规划工作;协调本镇企业、村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按《乡镇企业法》监督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监督用工和劳资关系;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工厂管理技术。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动事务保障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社会保障、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管理等服务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站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本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寨隆镇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镇财政预算管理 ,参与制定本镇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负责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负责各项涉农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发放;负责镇预算外资金监管、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1.创新模式推进产业“转身”寻找创新农业经营模式,转变发展 方式通过整合土地资源、科学技术、项目资金等各方面资源,发展高效农业。诸如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小块并大块”,加大甘蔗良种繁育推广、抓好“双高”糖料蔗等基地建设,推动农业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示范带动引领产业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上,重点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工厂化、自动化养蚕技术,加快现代产业发展

      3.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上级扩大对我镇的基建投资规模,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快资金拨付,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4.壮大企业提升产业品牌培育壮大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引导和推动金融投资机构进一步投放农业信贷,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通过农业产业化与城镇化联动发展,加快我镇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创建以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为主的名优农产品基地,探索农旅“联姻”,发展农业综合体富民新路子。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柳城县寨隆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柳城县寨隆镇政府

行政单位

21

21


11

2

2


柳城县寨隆镇党委

行政单位

7

7






柳城县寨隆镇财政所

参公单位

5

5






柳城县寨隆镇计生站

事业单位

9

5






柳城县寨隆镇林业站

事业单位

4

3






柳城县寨隆镇广播站

事业单位

4

4






柳城县寨隆镇劳保所

事业单位

3

2






柳城县寨隆镇农服中心

事业单位

2

2






柳城县寨隆镇企业站

事业单位

2




1



柳城县寨隆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站

事业单位

10

9






柳城县寨隆镇水保站

事业单位

2

1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699.90万元,同比增长114.44万元,同比增长19.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9.90万元,同比增长114.44万元,同比增长19.5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9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21%,同比增加126.41万元,同比增加25%;项目支出6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8%,同比减少11.92万元,同比减少1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14.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7%,同比增加93.45万元,同比增长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0.9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56%,同比增加8.18万元,同比增长11%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1.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同比减少4.46万元,同比减少6.7%

 (4)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同比减少2.97万元,同比减少19%;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增加7.34万元,同比增长20%

(6)国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4%,,同比减少3.66万元,同比减少99%;

(7)科学技术类科目支出预算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同比增加2.5万元,同比增加25%;

(8)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24.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增加2.87万元,同比增加13%;

(9)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44.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同比增加1.91,同比增加4%;

(10)其他支出 科目预算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8.4万元,同比增加15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3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21%,同比增加126.36万元,同比增加2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85.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同比增加153.08万元,同比增长4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同比增加27.91万元,同比增长16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2.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24%,同比减少54.65万元,同比下降5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同比减少11.92万元,同比减少1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9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42万元,项目支出68.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2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万元,用于人大相关费用。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的一般公用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用于政府监察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用于政府一般公用支出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用于党委基本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7万元,用于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用于国防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图书馆0.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18万元,用于图书馆基本支出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7,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万元,用于公共卫生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其他支出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万元,用于政府一般公用支出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机构5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用于党委人员工资,办公等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党委办公厅室)及机构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用于办公等支出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3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9用于财政人员工资,办公等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其中项目支出2万元,用于财政人员办公支出

林业事业机构1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用于林业工资,办公支出

水土保持(水利)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用于水保工资,办公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3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6,用于计生工资办公支出

广播2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用于广播站工资,办公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用于劳保所工资 办公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用于规划站工资 办公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3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6万元,用于四所合一工资 办公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4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事业运行支出1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用于农服中心,企办工资,办公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8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1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8万元,,同比增长36%。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1.80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同比增长10%,增加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1.1万元,同比增加4.98万元,增长81%。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4辆,公车运行费11.1,增加原因,运行成本增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1.1万元,同比增加4.98万元,同比增长81%。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政府保留3辆公务用车,连同所属二层事业单位1辆,2017年公车保有量4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11.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3.7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寨镇镇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柳城县寨隆镇预算绩效项目;

  (1)柳城县寨隆镇人民政府:生态乡村及保洁预算绩效项目;

  (2)柳城县寨隆镇人民政府:预防青少年犯罪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寨隆镇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政府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611]柳城县寨隆镇.xls


柳城县寨隆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2 00:00    |  作者: 财政局

城县寨隆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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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寨隆镇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寨隆镇镇党委、政府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如下:

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要求,抓好本镇党的建设。

(四)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五)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财产和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八)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九)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镇机关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文秘、人事、民族宗教侨务、目标管理、工青妇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二)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职责

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农林水协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民政、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环保、社区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公用事业等方面职责。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依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确认、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和信息上报等基础性工作。依法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生育控制、落实“首选”环扎措施、孕前、孕期的经常性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审查、核发、校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法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依法做好《二孩生育证》审批前的调查核实工作。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时足额上缴国库。依法开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利用超声诊断仪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指导行政村(居)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两无一提高”等活动。依法开展人口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统计管理工作。完成镇人民政府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承担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公共应急事件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五)寨隆农业服务中心各组职责

农推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群众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农机组职责

负责全镇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人员的管理;推广应用适合农村新型农机具和新技术;组织动员本镇农机手(操作手)参加技术培训和开展农机技术中旬;负责本镇农业机械维修网点和销售网点的登记管理;对本镇农业机械农机户(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经管组职责

开展对农村经济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规范和管理农村承包合同及合同的鉴定归档工作;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培训本镇农村财会人员;开展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镇土地延包工作的各项管理及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镇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报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寨隆镇水保站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协助水费收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寨隆镇林业站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和指导本镇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引进和推广林业新品种,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负责本镇植树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审核木材采伐许可证,检查本镇木材采伐、木材及陆生野生动物的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本镇森林防火的宣传、检查,发生火警、火灾及时汇报和组织扑灭。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寨隆镇计划生育服务主要职责

负责妇科检查及查环、查孕、查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负压吸引术);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手术的随访、咨询和药具发放及质量管理;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中旬和指导;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相关生殖保健服务;本区域内管理对象“四术”落实情况的监测、统计和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技术服务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

(九)寨隆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企业站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本乡镇规划工作;协调本镇企业、村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按《乡镇企业法》监督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监督用工和劳资关系;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工厂管理技术。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动事务保障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社会保障、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管理等服务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站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本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寨隆镇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镇财政预算管理 ,参与制定本镇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负责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负责各项涉农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发放;负责镇预算外资金监管、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1.创新模式推进产业“转身”寻找创新农业经营模式,转变发展 方式通过整合土地资源、科学技术、项目资金等各方面资源,发展高效农业。诸如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小块并大块”,加大甘蔗良种繁育推广、抓好“双高”糖料蔗等基地建设,推动农业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示范带动引领产业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上,重点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工厂化、自动化养蚕技术,加快现代产业发展

      3.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上级扩大对我镇的基建投资规模,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快资金拨付,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4.壮大企业提升产业品牌培育壮大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引导和推动金融投资机构进一步投放农业信贷,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通过农业产业化与城镇化联动发展,加快我镇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创建以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为主的名优农产品基地,探索农旅“联姻”,发展农业综合体富民新路子。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柳城县寨隆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柳城县寨隆镇政府

行政单位

21

21


11

2

2


柳城县寨隆镇党委

行政单位

7

7






柳城县寨隆镇财政所

参公单位

5

5






柳城县寨隆镇计生站

事业单位

9

5






柳城县寨隆镇林业站

事业单位

4

3






柳城县寨隆镇广播站

事业单位

4

4






柳城县寨隆镇劳保所

事业单位

3

2






柳城县寨隆镇农服中心

事业单位

2

2






柳城县寨隆镇企业站

事业单位

2




1



柳城县寨隆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站

事业单位

10

9






柳城县寨隆镇水保站

事业单位

2

1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699.90万元,同比增长114.44万元,同比增长19.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9.90万元,同比增长114.44万元,同比增长19.5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9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21%,同比增加126.41万元,同比增加25%;项目支出6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8%,同比减少11.92万元,同比减少1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14.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7%,同比增加93.45万元,同比增长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0.9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56%,同比增加8.18万元,同比增长11%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1.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同比减少4.46万元,同比减少6.7%

 (4)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同比减少2.97万元,同比减少19%;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增加7.34万元,同比增长20%

(6)国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4%,,同比减少3.66万元,同比减少99%;

(7)科学技术类科目支出预算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同比增加2.5万元,同比增加25%;

(8)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24.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增加2.87万元,同比增加13%;

(9)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44.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同比增加1.91,同比增加4%;

(10)其他支出 科目预算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8.4万元,同比增加15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3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21%,同比增加126.36万元,同比增加2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85.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同比增加153.08万元,同比增长4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同比增加27.91万元,同比增长16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2.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24%,同比减少54.65万元,同比下降5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同比减少11.92万元,同比减少1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9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42万元,项目支出68.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2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万元,用于人大相关费用。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的一般公用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用于政府监察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用于政府一般公用支出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用于党委基本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7万元,用于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用于国防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图书馆0.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18万元,用于图书馆基本支出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7,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万元,用于公共卫生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其他支出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万元,用于政府一般公用支出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机构5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用于党委人员工资,办公等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党委办公厅室)及机构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用于办公等支出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3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9用于财政人员工资,办公等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其中项目支出2万元,用于财政人员办公支出

林业事业机构1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用于林业工资,办公支出

水土保持(水利)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用于水保工资,办公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3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6,用于计生工资办公支出

广播2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用于广播站工资,办公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用于劳保所工资 办公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用于规划站工资 办公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3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6万元,用于四所合一工资 办公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4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事业运行支出1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用于农服中心,企办工资,办公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8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1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8万元,,同比增长36%。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1.80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同比增长10%,增加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1.1万元,同比增加4.98万元,增长81%。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4辆,公车运行费11.1,增加原因,运行成本增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1.1万元,同比增加4.98万元,同比增长81%。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政府保留3辆公务用车,连同所属二层事业单位1辆,2017年公车保有量4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11.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3.7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寨镇镇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柳城县寨隆镇预算绩效项目;

  (1)柳城县寨隆镇人民政府:生态乡村及保洁预算绩效项目;

  (2)柳城县寨隆镇人民政府:预防青少年犯罪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寨隆镇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政府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611]柳城县寨隆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