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503 柳城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2-26

503柳城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九、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2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发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及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负责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组织全县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和台风防御期间的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承担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城县水利局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水利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柳城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柳城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柳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农田水利站、柳城县防洪堤工程管理处、柳城县乡镇水利管理站。

水利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水行政股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九、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2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为0万元,同比持平。

2021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增加预算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98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36%,同比增加151.46万元,同比增长10.23%;项目支出349.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64%,同比增加296.20万元,同比增长554.16%。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增加预算项目支出。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01元,同比增加1.09万元,同比增加5.21%。增加的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5.98万元,同比减少1.74万元,同比减少3.01%。减少的原因:事业退休人员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80万元,同比增加10.96万元,同比增加7.41%。增加的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40万元,同比增加5.48万元,同比增加7.41%。增加的原因:缴费基数提高。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97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同比增加17.41%。增加的原因:缴费基数提高。

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32万元,同比增加2.66万元,同比增长5.25%。增加的原因:缴费基数提高。

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69万元,同比减少3.01万元,同比减少17.01%。减少的原因:行政参公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8.行政运行(水利)支出382.65万元,同比增加2.55万元,同比增长0.67%。增加的原因: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

9.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546.84万元,同比增加97.93万元,同比增长21.82%。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新增柳城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支出。

10.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53万元,同比增加53万元。增加的原因:新增水资源管理经费支出。

11.水利技术推广支出190.58万元,同比增加39.03万元,同比增加25.75%。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   

12.农村人畜饮水支出89万元,同比增加89万元。增加的原因:新增农村饮水维修养护经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

13.其他水利支出190万元,同比增加140.6万元,同比增长284.62%。增加的原因:新增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服务费、水行政执法经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小型水库工程管护人员经费。

14.住房公积金支出119.09万元,同比增加6.11万元,同比5.41%。增加的原因:缴费基数提高。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2.68万元,同比增加151.46万元,同比增长10.23%。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5.36万元,同比增加123.84万元,同比增长10.31%。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4.82万元,同比增加32.86万元,同比增长19.11%。增加的原因: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2.49万元,同比减少5.25万元,同比下降4.87%。减少的原因:退休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6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5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67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0.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4.17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1.65%。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13.50万元,同比持平。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3.50万元,同比持平。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54万元,同比增加13.79万元,同比增长17.29%。增加原因是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

另外,下属共有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28万元,同比增加19.08万元,同比增长20.69%。增加原因是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7.05万元,同比增加13.4万元,同比增长367.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05万元,同比增加13.4万元,同比增长367.12%。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货物类采购预算17.0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4个,金额248.4万元。分别为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经费68.48万元2021年柳城县小型水库工程管护人员经费61.92万元、柳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65万元、水资源管理经费53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3846.87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03 柳城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26 10:10   

503柳城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九、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2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发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及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负责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组织全县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和台风防御期间的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承担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城县水利局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水利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柳城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柳城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柳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农田水利站、柳城县防洪堤工程管理处、柳城县乡镇水利管理站。

水利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水行政股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九、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2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为0万元,同比持平。

2021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增加预算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98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36%,同比增加151.46万元,同比增长10.23%;项目支出349.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64%,同比增加296.20万元,同比增长554.16%。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增加预算项目支出。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33万元,同比增加447.66万元,同比增长29.17%。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01元,同比增加1.09万元,同比增加5.21%。增加的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5.98万元,同比减少1.74万元,同比减少3.01%。减少的原因:事业退休人员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80万元,同比增加10.96万元,同比增加7.41%。增加的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40万元,同比增加5.48万元,同比增加7.41%。增加的原因:缴费基数提高。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97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同比增加17.41%。增加的原因:缴费基数提高。

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32万元,同比增加2.66万元,同比增长5.25%。增加的原因:缴费基数提高。

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69万元,同比减少3.01万元,同比减少17.01%。减少的原因:行政参公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8.行政运行(水利)支出382.65万元,同比增加2.55万元,同比增长0.67%。增加的原因: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

9.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546.84万元,同比增加97.93万元,同比增长21.82%。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新增柳城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支出。

10.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53万元,同比增加53万元。增加的原因:新增水资源管理经费支出。

11.水利技术推广支出190.58万元,同比增加39.03万元,同比增加25.75%。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   

12.农村人畜饮水支出89万元,同比增加89万元。增加的原因:新增农村饮水维修养护经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

13.其他水利支出190万元,同比增加140.6万元,同比增长284.62%。增加的原因:新增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服务费、水行政执法经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小型水库工程管护人员经费。

14.住房公积金支出119.09万元,同比增加6.11万元,同比5.41%。增加的原因:缴费基数提高。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2.68万元,同比增加151.46万元,同比增长10.23%。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5.36万元,同比增加123.84万元,同比增长10.31%。增加的原因:人员增资,新增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4.82万元,同比增加32.86万元,同比增长19.11%。增加的原因: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2.49万元,同比减少5.25万元,同比下降4.87%。减少的原因:退休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6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5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67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0.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4.17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1.65%。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13.50万元,同比持平。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3.50万元,同比持平。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54万元,同比增加13.79万元,同比增长17.29%。增加原因是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

另外,下属共有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28万元,同比增加19.08万元,同比增长20.69%。增加原因是提高公用经费、新增工青妇党建军双拥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7.05万元,同比增加13.4万元,同比增长367.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05万元,同比增加13.4万元,同比增长367.12%。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货物类采购预算17.0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4个,金额248.4万元。分别为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经费68.48万元2021年柳城县小型水库工程管护人员经费61.92万元、柳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65万元、水资源管理经费53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3846.87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