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办理驾驶员、车辆相关业务
3.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1个行政单位,内设内务中队、车管所、事故中队、沙埔中队、大埔中队、冲脉中队。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8人。退休人员9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方式,增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能力,切实落实日常巡逻管控措施,提高路面管控的有效性,做到路面不漏管、不失控。继续加强对国道209线、县城区等主干线路的执勤巡逻,坚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提高全体民警科技管理水平能力,加大科技资金投入,解决民警老龄化、警力紧缺等问题,逐步实现科技强警的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69.99万元,同比增加72.83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9.99万元,同比增加72.83万元,同比增长1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6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同比增加(减少)62.33万元,同比增长11%;项目支出1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8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75%,同比增加14.13万元,同比增长2.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2.0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66%,同比增加17.46万元,同比增长27%;
(3)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7%,同比增加30.82万元,同比增长12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2%,同比增加10.42万元,同比增长26.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0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16%,同比增加62.33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0.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同比增加50.03万元,同比增长11.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同比增加1.73万元,同比增长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 %,同比增加10.57万元,同比增长2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84%,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7%;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769.99万元,同比增加62.33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基本支出609.49万元,项目支出160.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42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工资325.99万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2.1万元;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行政公用经费94.67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道路交通管理支出16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0.5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支出4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6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22万元,同比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2万元,同比持平。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63万元,比上年57.97万元增加36.66万元,增长63.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34.92万元列入行政公用支出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总额1854.3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124]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