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3-03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领导以及市交警支队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以推进“四项建设”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路面管控,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创新交通宣传渠道,建立勤务联动机制,为构建“平安柳城”营造优良的通行环境

具体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 继续推进车管所便民措施。按照“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的目标,结合创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标准要求,从完善软/硬件条件、办公设施、业务流程和落实服务制度等方面入手,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文明”的窗口服务。继续推行在摩托车销售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委托摩托车销售单位代办牌证,让群众一购车即可上牌。继续建立驾驶证申领服务网点,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发证。大队车管所实行车、驾管业务分离,实现了更方便、更快捷的为群众办理每项业务。

2.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方式,增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能力,切实落实日常巡逻管控措施,提高路面管控的有效性,做到路面不漏管、不失控。继续加强对国道209线、县城区等主干线路的执勤巡逻,坚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强与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职能部门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大队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强化重点路段监控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发挥群防群治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杜绝和减少农村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大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努力提高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弘扬了公安交警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促进柳城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入新局面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5.以农村地区道路以及公路交叉路口为重点,对辖区内的所有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充分运用交警信息平台,逐一建立安全隐患路段档案。

二、2017主要预期目标

1、完善县城标志标牌建设,对辖区主要道路,特别是交通事故高发点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防护栏、防护墩、交通标识等是否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完善

2、进一步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提高全体民警科技管理水平能力,加大科技资金投入,解决民警老龄化、警力紧缺等问题,逐步实现科技强警的目标。

3、继续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参与交通安全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行政单位,内设内务中队、车管所、事故中队、沙埔中队、大埔中队、冲脉中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697.16万元,同比减少80.66万元,同比增加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7.16万元,同比增加73.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78%,同比增加165.22万元,同比增加42%;项目支出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3%,同比增加130万元,同比增长65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6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3%,同比增加266.52万元,同比增长88.0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4.6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27%,同比增加17.26万元,同比增加36.43%;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同比增加5.43万元,同比增长28.63%;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9.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同比增加6.03万元,同比增长18.2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4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8%,同比增加165.23万元,同比增加43.2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5%,同比增加177.47万元,同比增长6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6%,同比增加28.99万元,同比增长100.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39.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5%,同比减少41.23万元,同比下降51.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2%,同比增加130万元,同比增长65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50万元,同比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20万元,同比减少-100%。

 

二、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16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公安)支出4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道路交通管理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6万元,比上年预算6.48万元,同比增加17.12万元,同比增长264.19%。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6万元,同比减少4.88万元,同比减少75.31%,减少原因为控制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2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00%。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11辆,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同比增长100%。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交警大队保留11辆公务用车,2017年公车保有量11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2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0%,同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7.97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无(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24]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ls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领导以及市交警支队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以推进“四项建设”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路面管控,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创新交通宣传渠道,建立勤务联动机制,为构建“平安柳城”营造优良的通行环境

具体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 继续推进车管所便民措施。按照“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的目标,结合创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标准要求,从完善软/硬件条件、办公设施、业务流程和落实服务制度等方面入手,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文明”的窗口服务。继续推行在摩托车销售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委托摩托车销售单位代办牌证,让群众一购车即可上牌。继续建立驾驶证申领服务网点,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发证。大队车管所实行车、驾管业务分离,实现了更方便、更快捷的为群众办理每项业务。

2.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方式,增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能力,切实落实日常巡逻管控措施,提高路面管控的有效性,做到路面不漏管、不失控。继续加强对国道209线、县城区等主干线路的执勤巡逻,坚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强与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职能部门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大队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强化重点路段监控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发挥群防群治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杜绝和减少农村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大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努力提高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弘扬了公安交警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促进柳城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入新局面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5.以农村地区道路以及公路交叉路口为重点,对辖区内的所有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充分运用交警信息平台,逐一建立安全隐患路段档案。

二、2017主要预期目标

1、完善县城标志标牌建设,对辖区主要道路,特别是交通事故高发点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防护栏、防护墩、交通标识等是否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完善

2、进一步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提高全体民警科技管理水平能力,加大科技资金投入,解决民警老龄化、警力紧缺等问题,逐步实现科技强警的目标。

3、继续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参与交通安全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行政单位,内设内务中队、车管所、事故中队、沙埔中队、大埔中队、冲脉中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697.16万元,同比减少80.66万元,同比增加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7.16万元,同比增加73.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78%,同比增加165.22万元,同比增加42%;项目支出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3%,同比增加130万元,同比增长65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6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3%,同比增加266.52万元,同比增长88.0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4.6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27%,同比增加17.26万元,同比增加36.43%;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同比增加5.43万元,同比增长28.63%;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9.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同比增加6.03万元,同比增长18.2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4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8%,同比增加165.23万元,同比增加43.2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5%,同比增加177.47万元,同比增长6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6%,同比增加28.99万元,同比增长100.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39.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5%,同比减少41.23万元,同比下降51.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2%,同比增加130万元,同比增长65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50万元,同比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20万元,同比减少-100%。

 

二、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16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公安)支出4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道路交通管理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6万元,比上年预算6.48万元,同比增加17.12万元,同比增长264.19%。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6万元,同比减少4.88万元,同比减少75.31%,减少原因为控制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2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00%。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11辆,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同比增长100%。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交警大队保留11辆公务用车,2017年公车保有量11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2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0%,同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7.97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无(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24]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