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3-28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2016年本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的实施方案,审核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定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柳城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工作。

5.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组织协调实施柳城生态县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辐射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民用辐射安全、放射性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城县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单位

8

10


6



柳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单位

15

14


1



柳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参公单位

10

9


2

5


(三)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文件精神编制。

    二、关于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的说明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机关和2个下属参公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2891753元。其中:

1.公共预算拨款2891753元,主要是环保人员工资福利及全县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2891753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194元。包括:退休人员工资福利。

2.医疗卫生支出124627元。包括:环保人员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2180514元。包括:环保人员工资福利及全县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4.住房保障支出198417 元。包括: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柳城县环境保护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     元。其中:2891753元

(一)基本支出2491753元。主要是用于环保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400000元。主要是用于聘请人员工资及全县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表)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 0元 。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39900元。

(三)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0元。

柳城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_[404]柳城县环境保护局.xls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03-28 00:00    |  作者: 财政局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2016年本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的实施方案,审核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定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柳城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工作。

5.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组织协调实施柳城生态县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辐射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民用辐射安全、放射性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城县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单位

8

10


6



柳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单位

15

14


1



柳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参公单位

10

9


2

5


(三)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文件精神编制。

    二、关于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的说明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机关和2个下属参公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2891753元。其中:

1.公共预算拨款2891753元,主要是环保人员工资福利及全县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2891753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194元。包括:退休人员工资福利。

2.医疗卫生支出124627元。包括:环保人员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2180514元。包括:环保人员工资福利及全县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4.住房保障支出198417 元。包括: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柳城县环境保护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     元。其中:2891753元

(一)基本支出2491753元。主要是用于环保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400000元。主要是用于聘请人员工资及全县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表)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 0元 。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39900元。

(三)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0元。

柳城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_[404]柳城县环境保护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