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3-28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2016年本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市场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出和谐的环境。

具体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取缔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负责组织实施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维护,负责对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市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七)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八)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的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

行政单位

97

71


43


17 

柳城县计量检定测试所

事业单位

9

5


6


1

(三)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文件精神编制。

    二、关于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的说明

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县工商和质监局(部门)机关和1个下属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 8045969元。其中:

1.公共预算拨款8045969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执法办案经费、消费者权益维护。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8045969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732498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6830元。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3.医疗卫生298235元。包括: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 518406元。包括: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8045969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7845969元。主要是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是用于执法办案、消费者权益维护、营业执照的发放。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表)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 元 。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73100元。

(三)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0元。


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03-28 00:00    |  作者: 财政局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2016年本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市场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出和谐的环境。

具体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取缔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负责组织实施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维护,负责对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市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七)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八)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的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

行政单位

97

71


43


17 

柳城县计量检定测试所

事业单位

9

5


6


1

(三)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文件精神编制。

    二、关于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的说明

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县工商和质监局(部门)机关和1个下属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 8045969元。其中:

1.公共预算拨款8045969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执法办案经费、消费者权益维护。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8045969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732498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6830元。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3.医疗卫生298235元。包括: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 518406元。包括: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8045969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7845969元。主要是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是用于执法办案、消费者权益维护、营业执照的发放。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表)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 元 。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73100元。

(三)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