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柳城县教育局2022年县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3-30

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柳城政发〔2022〕5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县教育局为确保2022年县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县教育局2022年县为民办实事任务之一是建设柳城县文昌小学2#综合楼项目,该项实事内容为新建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4000㎡,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该项目建成后能够增加学位180个,能够提高办学水平及教学质量,有利于当地社会稳定,从而促进柳城县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推进责任。

牵头责任单位与配合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推进目标任务。

1.牵头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第一责任人:梁家崧,直接责任人:杨明光。牵头单位承担项目的日常推进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重大项目的具体推进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负责汇总项目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并向县责任联系领导报告。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对年度责任目标的完成负主要责任。

2.配合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覃黎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人:刘元东。配合单位依照职能,各负其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推进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属于对口上级审批的事项,要加强汇报衔接,并将情况报告牵头责任单位。各配合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并将名单报教育局。各个配合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开展项目规划、选址、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落实及报批工作,协调项目建设用水用电、排污管网接通等工作。

(二)定期报告。

牵头责任单位根据项目推进需要,召开协调会,听取各配合责任单位作工作汇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与措施,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各配合单位要在每季度次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给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将汇总形成的报告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县政府督查室。2022年12月20日之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以上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电子文档通过县电子政务系统报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项目业主、施工代建单位相互之间要通力协作,加强沟通,上下联动,确保信息准确畅通,科学决策,高效落实。

三、确保资金、人员落实到位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已经到位725万元,缺口资金已经报上级部门安排在2022年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中解决。教育局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同时按实事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预设好工期提前量,根据工期目标制定倒排工作计划时间表,明确职责分工,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完成任务。

四、认真验收,严格考核

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县人民政府对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将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牵头单位负责对配合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反馈、考评。

五、加强社会监督

县人民政府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部门、单位,年中公布对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办理事项进展情况,年终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将接受舆论和广大群众监督。县教育局把为民办实事工作列为2022年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把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提前高效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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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教育局2022年县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3-30 11:20   

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柳城政发〔2022〕5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县教育局为确保2022年县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县教育局2022年县为民办实事任务之一是建设柳城县文昌小学2#综合楼项目,该项实事内容为新建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4000㎡,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该项目建成后能够增加学位180个,能够提高办学水平及教学质量,有利于当地社会稳定,从而促进柳城县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推进责任。

牵头责任单位与配合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推进目标任务。

1.牵头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第一责任人:梁家崧,直接责任人:杨明光。牵头单位承担项目的日常推进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重大项目的具体推进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负责汇总项目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并向县责任联系领导报告。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对年度责任目标的完成负主要责任。

2.配合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覃黎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人:刘元东。配合单位依照职能,各负其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推进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属于对口上级审批的事项,要加强汇报衔接,并将情况报告牵头责任单位。各配合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并将名单报教育局。各个配合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开展项目规划、选址、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落实及报批工作,协调项目建设用水用电、排污管网接通等工作。

(二)定期报告。

牵头责任单位根据项目推进需要,召开协调会,听取各配合责任单位作工作汇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与措施,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各配合单位要在每季度次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给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将汇总形成的报告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县政府督查室。2022年12月20日之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以上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电子文档通过县电子政务系统报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项目业主、施工代建单位相互之间要通力协作,加强沟通,上下联动,确保信息准确畅通,科学决策,高效落实。

三、确保资金、人员落实到位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已经到位725万元,缺口资金已经报上级部门安排在2022年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中解决。教育局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同时按实事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预设好工期提前量,根据工期目标制定倒排工作计划时间表,明确职责分工,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完成任务。

四、认真验收,严格考核

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县人民政府对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将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牵头单位负责对配合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反馈、考评。

五、加强社会监督

县人民政府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部门、单位,年中公布对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办理事项进展情况,年终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将接受舆论和广大群众监督。县教育局把为民办实事工作列为2022年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把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提前高效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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