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 拒付抚养费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矛盾
来源: 柳城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3-04


近日,马山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既缓解了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关系,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711月,乔某与韦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乔由男方抚养,韦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离婚后,身为母亲的韦某却始终不支付抚养费,随着儿子的长大,各项开销费用明显上涨,生活压力加大,让乔某心里发愁。

  韦某为什么拒绝支付儿子抚养费呢?这中间是否有什么误会?了解情况才能“对症下药”,怀着这样的疑问,马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

了解情况后,马山司法所所长廖宇放开始给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对韦某来说,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抚养,支付抚养费是作为一位母亲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情理上而言,离婚本就让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不能因抚养费问题再让孩子受伤害,作为一名母亲,更应多关心孩子的成长,加强沟通交流。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将韦某的现状反馈给乔某,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立足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处理问题,尽力重塑母子来之不易的亲情。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韦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24000元抚养费;自2022年起,每年1231日前支付6000元抚养费至儿子成年;乔某今后不得剥夺韦某探视儿子的权利。至此,一场抚养费纠纷圆满解决。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我为群众办实事】 拒付抚养费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矛盾

来源: 柳城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2-03-04 17:20    |  作者: 柳城县司法局 韦雪丽


近日,马山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既缓解了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关系,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711月,乔某与韦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乔由男方抚养,韦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离婚后,身为母亲的韦某却始终不支付抚养费,随着儿子的长大,各项开销费用明显上涨,生活压力加大,让乔某心里发愁。

  韦某为什么拒绝支付儿子抚养费呢?这中间是否有什么误会?了解情况才能“对症下药”,怀着这样的疑问,马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

了解情况后,马山司法所所长廖宇放开始给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对韦某来说,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抚养,支付抚养费是作为一位母亲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情理上而言,离婚本就让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不能因抚养费问题再让孩子受伤害,作为一名母亲,更应多关心孩子的成长,加强沟通交流。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将韦某的现状反馈给乔某,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立足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处理问题,尽力重塑母子来之不易的亲情。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韦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24000元抚养费;自2022年起,每年1231日前支付6000元抚养费至儿子成年;乔某今后不得剥夺韦某探视儿子的权利。至此,一场抚养费纠纷圆满解决。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