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给力!马山司法所依法调解化纠纷 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来源: 柳城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11-19

  

  “没有想到你们一出面,问题就很快帮我们解决了,而且我们还从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今后我们在外打工就更有底气了!”马山镇四塘农场某工程队打工的王某发高兴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11月10——12日,马山司法所与马山镇人民政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马山派出所先后两次开展联合行动,及时化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王某发(山东省高唐县人)于9月来到柳城县马山镇四塘农场某工程队务工,在工程队从事安装工作。9月至11月,王某发在该工程队工作80余天,应获工资报酬17200元,如今工程已完工,但工钱还未得到结算。据悉,跟王某发一同到马山镇务工的农民工有17人,均为外地人,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向马山司法所进行求助。


  11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马山镇政府领导、派出所干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与双方对话沟通,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理由,并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发称:“务工两个多月,现在工程已完工,工程队答应工程结束后全部结账,但工钱未得到结算。作为外地人,我们只想尽快拿到工钱回家”。据悉,与王某发一起工作的其余16位农民工也未结算到工钱,工程队待结算17位农民工工资共计174480元。


  



   详细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现场宣传相关法律常识,让农民工通过这个事件了解讨要薪资的合法程序,同时把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利害关系给该工程队负责人详细讲明。经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2021年11月12日,该工程队代表人同意当场支付17位农民工劳务费共计174480元,至此,这起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务纠纷,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依法调解下,得到了有效的圆满解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我为群众办实事】给力!马山司法所依法调解化纠纷 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来源: 柳城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11-19 11:35    |  作者: 柳城县司法局

  

  “没有想到你们一出面,问题就很快帮我们解决了,而且我们还从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今后我们在外打工就更有底气了!”马山镇四塘农场某工程队打工的王某发高兴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11月10——12日,马山司法所与马山镇人民政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马山派出所先后两次开展联合行动,及时化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王某发(山东省高唐县人)于9月来到柳城县马山镇四塘农场某工程队务工,在工程队从事安装工作。9月至11月,王某发在该工程队工作80余天,应获工资报酬17200元,如今工程已完工,但工钱还未得到结算。据悉,跟王某发一同到马山镇务工的农民工有17人,均为外地人,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向马山司法所进行求助。


  11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马山镇政府领导、派出所干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与双方对话沟通,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理由,并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发称:“务工两个多月,现在工程已完工,工程队答应工程结束后全部结账,但工钱未得到结算。作为外地人,我们只想尽快拿到工钱回家”。据悉,与王某发一起工作的其余16位农民工也未结算到工钱,工程队待结算17位农民工工资共计174480元。


  



   详细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现场宣传相关法律常识,让农民工通过这个事件了解讨要薪资的合法程序,同时把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利害关系给该工程队负责人详细讲明。经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2021年11月12日,该工程队代表人同意当场支付17位农民工劳务费共计174480元,至此,这起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务纠纷,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依法调解下,得到了有效的圆满解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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