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柳城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6-10-10

关于开展柳城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柳城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柳城县户籍;

(二)持有柳城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柳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辖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咨询电话:0772-7613165。

三、认定时间安排、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4日9:00至12月1日16:00。

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8日。

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26年10月21日9:00至12月8日16:00。

现场确认地点:柳城县城东大道15号,柳城县城东大厦主楼二楼D区D16、D17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可乘坐5路、7路、9路公交车在城东大厦站下即可到达)。

颁发证书时间:2026 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和提交材料。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问题(6-20)中第12条“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须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规定,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经准入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入 “网上办事” 栏目下的 “教师资格认定” 服务入口,点击 “在线办理” 完成账号注册与报名。操作流程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 “咨询服务” 栏目中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注册成功后,请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段内登录系统提交申请。证件号码为登录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准确填写、认真核对。

2.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完成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须知,如实、准确填报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 JPG/JPEG,彩色白底,大小不大于 190K)。完成网上申报全部流程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视为报名成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附件1),体检表须双面打印,并携带体检表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所医院完成体检: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江区人民医院、柳城县人民医院。确需变更体检医院的,须事先经柳城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同意。

怀孕申请人可免予胸透检查,须由体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 “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该类申请人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后一年内,补送一份完整合格的体检报告,置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体检报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别为听力障碍的申请人,可免予听力检测,其余体检项目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三)材料审核

1.办理形式。

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采取“全程网办”与“现场确认”两种方式,“全程网办”为主要审核形式。申请人须按照本认定机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选择线上提交材料或到现场提交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需准备材料。

“全程网办”和“现场确认”均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选择“全程网办”的,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PDF扫描件并按要求上传;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可登录系统,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通过报名信息右侧的“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选择“现场确认”的,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按照本认定机构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②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柳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认定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于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办理 ),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

申请人持有港澳台学历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若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通过审核,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完成学历信息补充,方可在线查询本次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按要求补充学历信息的,将无法在线查询相应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四)资格认定

 我局将依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资格条件确认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在资格审核确认截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通过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本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统一向公安机关核查完成,避免因后续发现相关情况需更正认定结论。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提供,如需协助,港澳台居民申请人可通过我局申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二)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三)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五)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查找。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10月10日


关于开展柳城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6-10-10 10:39   

关于开展柳城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柳城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柳城县户籍;

(二)持有柳城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柳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辖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咨询电话:0772-7613165。

三、认定时间安排、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4日9:00至12月1日16:00。

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8日。

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26年10月21日9:00至12月8日16:00。

现场确认地点:柳城县城东大道15号,柳城县城东大厦主楼二楼D区D16、D17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可乘坐5路、7路、9路公交车在城东大厦站下即可到达)。

颁发证书时间:2026 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和提交材料。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问题(6-20)中第12条“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须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规定,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经准入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入 “网上办事” 栏目下的 “教师资格认定” 服务入口,点击 “在线办理” 完成账号注册与报名。操作流程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 “咨询服务” 栏目中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注册成功后,请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段内登录系统提交申请。证件号码为登录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准确填写、认真核对。

2.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完成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须知,如实、准确填报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 JPG/JPEG,彩色白底,大小不大于 190K)。完成网上申报全部流程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视为报名成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附件1),体检表须双面打印,并携带体检表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所医院完成体检: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江区人民医院、柳城县人民医院。确需变更体检医院的,须事先经柳城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同意。

怀孕申请人可免予胸透检查,须由体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 “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该类申请人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后一年内,补送一份完整合格的体检报告,置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体检报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别为听力障碍的申请人,可免予听力检测,其余体检项目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三)材料审核

1.办理形式。

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采取“全程网办”与“现场确认”两种方式,“全程网办”为主要审核形式。申请人须按照本认定机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选择线上提交材料或到现场提交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需准备材料。

“全程网办”和“现场确认”均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选择“全程网办”的,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PDF扫描件并按要求上传;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可登录系统,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通过报名信息右侧的“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选择“现场确认”的,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按照本认定机构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②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柳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认定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于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办理 ),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

申请人持有港澳台学历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若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通过审核,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完成学历信息补充,方可在线查询本次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按要求补充学历信息的,将无法在线查询相应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四)资格认定

 我局将依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资格条件确认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在资格审核确认截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通过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本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统一向公安机关核查完成,避免因后续发现相关情况需更正认定结论。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提供,如需协助,港澳台居民申请人可通过我局申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二)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三)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五)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查找。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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