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的送达公告
来源: 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6-04-28

关于《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的送达公告

广西兆远申置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4月2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因你单位地址已无现场办公人员,且法定代表人罗春鸿不配合调查,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依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政执法中队

联系电话:0772-7816078

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53号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


关于《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的送达公告

来源: 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6-04-28 11:30   

关于《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的送达公告

广西兆远申置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4月2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因你单位地址已无现场办公人员,且法定代表人罗春鸿不配合调查,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依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政执法中队

联系电话:0772-7816078

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53号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柳城综执罚决字〔2026〕S第00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