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柳城县2026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3-31

为加快我县现代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助推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新建扩建,扶持一批规模较大、链条完备、示范作用强的设施蔬菜重点基地,打造蔬菜集中优势区域,促进我县蔬菜生产规模化、产销组织化和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为实现蔬菜年度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金来源:2026年度柳州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在柳城县域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项目应于2026510前建成

(三)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相关用地政策规定;

(四)项目建设内容未享受中央自治区其他级别财政资金补助。

四、补助相关内容

(一)补助对象:县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符合补助条件的种植主体。

(二)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三)补助内容

1.当年新建扩建相对集中连片40亩以上(含40亩)的蔬菜棚架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

2.当年新建扩建相对集中连片150亩以上的露地蔬菜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的建设

以上2类补助均不含管理用房、冷库、分拣中心、物资用房、棚外道路排水沟渠等基建类建设以及生产性物资、农机具等物料购买。

(四)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按照不超过符合补助方向建设总投资的30%进行补助

五、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对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补助项目进行宣传,积极组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主体应2026年4月10日前填报《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书》(附件1)、《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土地承包或流转和备案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补助项目联农带农协议,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进行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申报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将申报情况在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完成审批和答复。

(二)组织验收

1.验收内容:项目申报的蔬菜棚架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露地蔬菜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建设内容

2.项目投资核定:核验符合补助方向的建设内容总投资,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由项目实施主体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

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项目可用签订的建设(购买)合同或协议,并附对应的发票佐证,不要求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发票上须注明实施主体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面积、销售价格等信息。

3.验收程序

1)验收申请。项目建成后,先由实施主体应先自行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竣工初验,认为已符合验收条件的,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或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主体无需出具)

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验收并出具审核意见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模板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验收材料

2)现场验收。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组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对设备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等开展现场核验。

4.验收时间

县级核验时间预计在20265月15日前完成。(具体以核验时间为准)

5.验收材料收集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及账号

5)项目验收申请表

6)土地租赁合同(协议)及相关用地审批佐证

7)设工程建设合同

8)符合补助方向建设内容资金的发票转账凭证

9)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补助金额低于10万元的项目可只提供建设(购买)合同或协议并附应的发票、转账佐证

10)补助设施建设前、中、后三个阶段相关佐证照片

11)镇级、县级核验结果的乡镇及村级公示图片(近、远景各一张)

12项目联农带农协议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相关协议或合同、交易凭证、转账凭证、图片等)

(三)公告公示

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公开栏宣传媒介,分别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级验收组应及时重新调查核实并督促项目建设主体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四)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拨付补助资金。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在拨付完成后,需整理好整套项目实施材料(含电子档)存档备查

(五)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落实

项目建设主体在上一年度或项目实施期间,有因不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非法使用违禁药物、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或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等情形中的一种或以上的,不予受理申报申报后不予验收。

(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签订的联农带农协议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项目股、乡村产业发展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股、农业技术推广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监管指导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监督管理,落实公告公示要求,确保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时向社会宣传补贴政策,对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示,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和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四)加强示范带动

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蔬菜生产龙头企业集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蔬菜种植技术培训,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提高种植水平,确保产品上市质量安全。

(五)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乡村振兴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产业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要依规处理。

附件:1.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书

2.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验收申请表

4.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现场核验表




附件1

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统一格式:XX(申报单位)新建或扩建XX亩设施蔬菜项目)

申报主体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主体地址:

所在乡镇: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一、项目申报基本信息

申报主体代表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万元)

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申报主体地址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项目建设地点

种植品种

新(扩、)建设施类型

新(扩)建设施规模亩)

购置配套设施设备名称

购置配套设施设备数量(台/套)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投产时间

总投资(万元)

补助方向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申请补助部分是否享受过政策性补助资金

是否符合用地政策

、项目申报经营主体简介

(简要介绍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三、项目申请理由

(项目申请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等简要分析)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说明建设设施类型,主体规、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建造方式等情况。)

项目建成情况及效果

项目实施效果或预计实施效果,包括项目自身效果、带动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等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六、投资概算与资金管理

项目投资计划及测算依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已筹措资金情况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等。

申报主体承诺

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附件清单

1.土地承包流转和备案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3.联农带农协议

4.其他材料。


附件2

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

序号

乡镇

申报主体名称

项目名称:(统一格式XX申报单位新建或扩建XX亩设施蔬菜项目)

建设地点具体到村)

建设设施类型

建设面积亩)

购置设施设备(台/套

总投资(万元)

补助方向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万元)

开工时间

划竣工时间

划投产时间

计划验收时间

主要种植品类

预计2026年新增产量(吨)

预计2026年新增产值(万元)

申报主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乡镇监管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项目进展情况,如完成地面平整、材料进场、框搭建...等)

1

2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附件3

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验收申请表

业主信息

姓名/组织法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设施类型

建成时间

联农带农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投资及构成(万元)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农业农村局意见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附件4

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现场核验

                     验收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完成

时间

项目承担

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

依据

(填写文件名称)

验收时间

项目投资(万元)

项目总投资(万元)

补助方向总投资(万元)

补助资金

(万元)

联农带农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申报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要有明确的验收结论表述,如“经现场实地核查及查看项目支出相关资料,该项目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验收组专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验收组组长:                  

项目验收组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柳城县2026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6-03-31 11:45   

为加快我县现代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助推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新建扩建,扶持一批规模较大、链条完备、示范作用强的设施蔬菜重点基地,打造蔬菜集中优势区域,促进我县蔬菜生产规模化、产销组织化和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为实现蔬菜年度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金来源:2026年度柳州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在柳城县域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项目应于2026510前建成

(三)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相关用地政策规定;

(四)项目建设内容未享受中央自治区其他级别财政资金补助。

四、补助相关内容

(一)补助对象:县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符合补助条件的种植主体。

(二)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三)补助内容

1.当年新建扩建相对集中连片40亩以上(含40亩)的蔬菜棚架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

2.当年新建扩建相对集中连片150亩以上的露地蔬菜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的建设

以上2类补助均不含管理用房、冷库、分拣中心、物资用房、棚外道路排水沟渠等基建类建设以及生产性物资、农机具等物料购买。

(四)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按照不超过符合补助方向建设总投资的30%进行补助

五、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对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补助项目进行宣传,积极组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主体应2026年4月10日前填报《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书》(附件1)、《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土地承包或流转和备案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补助项目联农带农协议,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进行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申报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将申报情况在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完成审批和答复。

(二)组织验收

1.验收内容:项目申报的蔬菜棚架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露地蔬菜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建设内容

2.项目投资核定:核验符合补助方向的建设内容总投资,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由项目实施主体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

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项目可用签订的建设(购买)合同或协议,并附对应的发票佐证,不要求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发票上须注明实施主体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面积、销售价格等信息。

3.验收程序

1)验收申请。项目建成后,先由实施主体应先自行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竣工初验,认为已符合验收条件的,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或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主体无需出具)

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验收并出具审核意见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模板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验收材料

2)现场验收。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组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对设备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等开展现场核验。

4.验收时间

县级核验时间预计在20265月15日前完成。(具体以核验时间为准)

5.验收材料收集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及账号

5)项目验收申请表

6)土地租赁合同(协议)及相关用地审批佐证

7)设工程建设合同

8)符合补助方向建设内容资金的发票转账凭证

9)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补助金额低于10万元的项目可只提供建设(购买)合同或协议并附应的发票、转账佐证

10)补助设施建设前、中、后三个阶段相关佐证照片

11)镇级、县级核验结果的乡镇及村级公示图片(近、远景各一张)

12项目联农带农协议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相关协议或合同、交易凭证、转账凭证、图片等)

(三)公告公示

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公开栏宣传媒介,分别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级验收组应及时重新调查核实并督促项目建设主体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四)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拨付补助资金。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在拨付完成后,需整理好整套项目实施材料(含电子档)存档备查

(五)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落实

项目建设主体在上一年度或项目实施期间,有因不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非法使用违禁药物、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或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等情形中的一种或以上的,不予受理申报申报后不予验收。

(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签订的联农带农协议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项目股、乡村产业发展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股、农业技术推广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监管指导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监督管理,落实公告公示要求,确保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时向社会宣传补贴政策,对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示,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和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四)加强示范带动

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蔬菜生产龙头企业集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蔬菜种植技术培训,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提高种植水平,确保产品上市质量安全。

(五)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乡村振兴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产业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要依规处理。

附件:1.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书

2.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验收申请表

4.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现场核验表




附件1

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统一格式:XX(申报单位)新建或扩建XX亩设施蔬菜项目)

申报主体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主体地址:

所在乡镇: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一、项目申报基本信息

申报主体代表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万元)

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申报主体地址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项目建设地点

种植品种

新(扩、)建设施类型

新(扩)建设施规模亩)

购置配套设施设备名称

购置配套设施设备数量(台/套)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投产时间

总投资(万元)

补助方向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申请补助部分是否享受过政策性补助资金

是否符合用地政策

、项目申报经营主体简介

(简要介绍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三、项目申请理由

(项目申请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等简要分析)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说明建设设施类型,主体规、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建造方式等情况。)

项目建成情况及效果

项目实施效果或预计实施效果,包括项目自身效果、带动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等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六、投资概算与资金管理

项目投资计划及测算依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已筹措资金情况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等。

申报主体承诺

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附件清单

1.土地承包流转和备案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3.联农带农协议

4.其他材料。


附件2

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

序号

乡镇

申报主体名称

项目名称:(统一格式XX申报单位新建或扩建XX亩设施蔬菜项目)

建设地点具体到村)

建设设施类型

建设面积亩)

购置设施设备(台/套

总投资(万元)

补助方向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万元)

开工时间

划竣工时间

划投产时间

计划验收时间

主要种植品类

预计2026年新增产量(吨)

预计2026年新增产值(万元)

申报主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乡镇监管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项目进展情况,如完成地面平整、材料进场、框搭建...等)

1

2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附件3

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验收申请表

业主信息

姓名/组织法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设施类型

建成时间

联农带农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投资及构成(万元)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农业农村局意见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附件4

2026年设施蔬菜项目现场核验

                     验收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完成

时间

项目承担

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

依据

(填写文件名称)

验收时间

项目投资(万元)

项目总投资(万元)

补助方向总投资(万元)

补助资金

(万元)

联农带农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申报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要有明确的验收结论表述,如“经现场实地核查及查看项目支出相关资料,该项目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验收组专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验收组组长:                  

项目验收组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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