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柳城县中医医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资格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管理,提升康复服务质量,保障残疾儿童合法权益,根据《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建设规范》(桂残联字〔2025〕23号)和《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类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年度评估、监督检查结果,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资格说明
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6日起,取消柳城县中医医院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资格。取消定点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评定。
二、在训儿童安置情况说明
对于此前已在该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并享受救助的残疾儿童,请其监护人与该机构及县残联联系,按照“平稳过渡、就近就便、保障服务”的原则,妥善做好后续康复训练的转介与衔接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柳城县中医医院应配合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取消定点资格后,柳城县中医医院应继续履行对在训儿童过渡期的相关义务,并妥善保存已有档案。同时,不得再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名义,承接新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项目及相应补助资金的结算。
四、监督与咨询
残疾儿童监护人及社会各界如对该机构原有服务存在问题或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可向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咨询。
联系电话:0772-7612137
特此公告。
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