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发改价字〔2025〕5号 关于柳城县长润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对困难群众设置免费用水量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
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柳城发改价字〔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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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城县长润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对困难群众
设置免费用水量有关事项的通知
柳城县长润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1〕1229号)中“各市、县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应该设置适当免费用水量,每户每月不少于5立方米”的规定,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用水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公司参照《通知》精神,对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设置每户每月6立方米免费用水量。该免费用水量在当月水费计算时直接扣减,超出部分按公司现行供水价格政策计收。若每月实际用水量低于免费水量标准的,按实际用水量计算免收金额。
二、伤残军人凭有效证件每户每月免费用水6立方米。
三、请你公司建立困难群众用水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对接县民政部门更新保障对象名单,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营业网点、官方渠道公示免费用水政策内容及办理流程,接受用户咨询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1〕1229号)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