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2-25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1512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总工会、团中央等十部委联合召开的2015年春运工作动员会精神要求,2015年春运从24日开始至3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物资运输畅通,使全县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春运工作关系到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春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帆  副县长

副组长:韦邦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少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兰海波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建文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黄志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建庄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韦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仲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文凯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凯文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周未强  县农机局副局长

  婕  县旅游局副局长

覃建莫  县总工会副主席

蓝英立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全县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兰海波同志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的春运协调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春运任务。各级各部门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保证。

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 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加强基础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

(一)抓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和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工作。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安全投入使用。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海事处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维修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例检制度,确保运营车船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其它临时参加春运的车辆,如旅游客车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运送单位内部人员或民工的客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对从事春运的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和管理,并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

(二)督促各运输企业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要加强对客运站、客运经营业主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重点对2014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凡是交通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车站、机场、码头要做好违禁物品的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要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农用车、报废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加强对集中自驾摩托车长途出行的引导,努力避免交通事故。

(三)抓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当地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严禁随意在铁路上私设道口,杜绝道口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抓好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力保农村短途客运的安全。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是交通管理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54号)要求,充实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乡镇辖区危险路段及通往各乡镇、村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和落实乡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农机部门要密切与各乡镇联系,组织联合整治工作组,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严格查处、取缔非客运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  

(五)加大对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畅通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 路段和施工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中 未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大,不整改将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路段,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提出有关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见,由县政府协调各方,争取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对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确保安全。要继续抓好“双超”的治理工作。长途客车超载现象,经多年不懈的努力,已有好转,但中短途严重超载现象仍十分突出。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继续抓好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成果,确保国道、省道运输畅通。

三、增加运力,全力保障出行需求

县客运企业要在科学预测2015年春运客流量、流向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提高车船班线密度,全力保障旅客出行需求。同时,要制定好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公路、水路运输部门要在提高运力、加强安全监管上加大工作力度。春运期间,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努力挖掘运输潜力,统筹兼顾,组织好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各级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五、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需要社会广泛参与配合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机制,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和措施对接。县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在运力安排上加强协作,互为补充,共同满足旅客需要。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要协调配合,在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加强车辆疏导,采取措施尽量减少道路封闭,保证道路通行。相邻地区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信息互通,措施联动,保证干线公路通畅。团县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工作,为广大出行人员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春运政策措施,弘扬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强化服务,方便旅客出行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文明温馨的出行环境。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网上订票、电话订票、团体购票、预订返程等服务。要努力提高车、船的准点率,及时发布晚点信息,并做好旅客的公共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预防流感疾病传播等相关服务工作。要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对学生和农民工实行集中售票。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合理增设售票网点,组织上门售票或流动售票,延长预售时间,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妥善处理各类纠纷。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各成品油供应部门要提前备足油品,必要时增加流动加油车,满足车辆加油需要。有关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宰客”、倒客等非法活动,加强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值班、统计、总结等情况上报工作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统计、总结等情况上报工作。坚持春运值班制度,各部门的运输统计报表按10日的情况上报,及时把班次(列次)、人次、同比增长数和工作建议等报县春运办公室。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基本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53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县春运办公室(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612145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5日印发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5-02-25 09:54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1512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总工会、团中央等十部委联合召开的2015年春运工作动员会精神要求,2015年春运从24日开始至3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物资运输畅通,使全县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春运工作关系到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春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帆  副县长

副组长:韦邦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少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兰海波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建文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黄志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建庄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韦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仲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文凯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凯文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周未强  县农机局副局长

  婕  县旅游局副局长

覃建莫  县总工会副主席

蓝英立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全县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兰海波同志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的春运协调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春运任务。各级各部门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保证。

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 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加强基础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

(一)抓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和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工作。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安全投入使用。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海事处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维修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例检制度,确保运营车船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其它临时参加春运的车辆,如旅游客车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运送单位内部人员或民工的客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对从事春运的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和管理,并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

(二)督促各运输企业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要加强对客运站、客运经营业主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重点对2014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凡是交通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车站、机场、码头要做好违禁物品的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要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农用车、报废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加强对集中自驾摩托车长途出行的引导,努力避免交通事故。

(三)抓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当地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严禁随意在铁路上私设道口,杜绝道口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抓好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力保农村短途客运的安全。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是交通管理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54号)要求,充实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乡镇辖区危险路段及通往各乡镇、村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和落实乡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农机部门要密切与各乡镇联系,组织联合整治工作组,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严格查处、取缔非客运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  

(五)加大对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畅通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 路段和施工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中 未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大,不整改将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路段,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提出有关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见,由县政府协调各方,争取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对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确保安全。要继续抓好“双超”的治理工作。长途客车超载现象,经多年不懈的努力,已有好转,但中短途严重超载现象仍十分突出。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继续抓好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成果,确保国道、省道运输畅通。

三、增加运力,全力保障出行需求

县客运企业要在科学预测2015年春运客流量、流向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提高车船班线密度,全力保障旅客出行需求。同时,要制定好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公路、水路运输部门要在提高运力、加强安全监管上加大工作力度。春运期间,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努力挖掘运输潜力,统筹兼顾,组织好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各级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五、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需要社会广泛参与配合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机制,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和措施对接。县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在运力安排上加强协作,互为补充,共同满足旅客需要。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要协调配合,在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加强车辆疏导,采取措施尽量减少道路封闭,保证道路通行。相邻地区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信息互通,措施联动,保证干线公路通畅。团县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工作,为广大出行人员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春运政策措施,弘扬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强化服务,方便旅客出行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文明温馨的出行环境。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网上订票、电话订票、团体购票、预订返程等服务。要努力提高车、船的准点率,及时发布晚点信息,并做好旅客的公共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预防流感疾病传播等相关服务工作。要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对学生和农民工实行集中售票。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合理增设售票网点,组织上门售票或流动售票,延长预售时间,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妥善处理各类纠纷。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各成品油供应部门要提前备足油品,必要时增加流动加油车,满足车辆加油需要。有关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宰客”、倒客等非法活动,加强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值班、统计、总结等情况上报工作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统计、总结等情况上报工作。坚持春运值班制度,各部门的运输统计报表按10日的情况上报,及时把班次(列次)、人次、同比增长数和工作建议等报县春运办公室。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基本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53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县春运办公室(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612145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