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
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分析报告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09-22

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分析报告

各招标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文件要求,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我局于2025年9月18日开展了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本次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抽查内容: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要求、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评标报告、招标人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

(二)是否存在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操控等乱象;

(四)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质等情况;

(五)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六)是否存在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七)是否存在不按照法律法规时限要求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等;

(八)是否存在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1%或超过30万;

(九)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十)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未招先建和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等情况。

三、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通过广西“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的标准共抽查项目1个,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组成检查组,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均无利害关系。

(一)项目情况

G323柳城绕城公路二期工程等五个项目前期工作服务采购(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1934001001),招标单位为柳城县交通运输局,中标单位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2540000.00元,中标金额12520000.00元。

(二)抽查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抽检项目所在招标单位能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级相关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抽检项目均按照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不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以及应公开招标而不进行公开招标的行为。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无将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资质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问题。评标专家严格落实系统随机抽取规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符合项目要求。评标报告内容完整,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发布及时。

四、工作建议

进一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新工作要求,及时对新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对于监管部门日常监管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避免反复出现同一问题。鼓励不同单位之间多进行业务交流。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9日


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分析报告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5-09-22 08:56    |  作者: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分析报告

各招标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文件要求,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我局于2025年9月18日开展了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本次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抽查内容: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要求、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评标报告、招标人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

(二)是否存在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操控等乱象;

(四)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质等情况;

(五)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六)是否存在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七)是否存在不按照法律法规时限要求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等;

(八)是否存在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1%或超过30万;

(九)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十)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未招先建和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等情况。

三、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通过广西“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的标准共抽查项目1个,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组成检查组,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均无利害关系。

(一)项目情况

G323柳城绕城公路二期工程等五个项目前期工作服务采购(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1934001001),招标单位为柳城县交通运输局,中标单位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2540000.00元,中标金额12520000.00元。

(二)抽查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抽检项目所在招标单位能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级相关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抽检项目均按照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不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以及应公开招标而不进行公开招标的行为。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无将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资质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问题。评标专家严格落实系统随机抽取规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符合项目要求。评标报告内容完整,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发布及时。

四、工作建议

进一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新工作要求,及时对新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对于监管部门日常监管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避免反复出现同一问题。鼓励不同单位之间多进行业务交流。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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