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开展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09-18

关于开展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各招标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文件要求,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现就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数量和内容

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紧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工作机制。

(一)抽查范围。柳城县上年度11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二)抽查数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查项目清单,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对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因投诉或舆情反映的重大、热点问题,需要对特定对象实施检查的,直接采取定向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抽查对象。原则上抽查项目与已被各级抽查检查项目不重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抽查内容。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要求、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评标报告、招标人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

2.是否存在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3.是否存在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操控等乱象;

4.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质等情况;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6.是否存在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7.是否存在不按照法律法规时限要求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等;

8.是否存在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1%或超过30万;

9.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10.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未招先建和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依法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检查时间

9月15日至9月30日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结果公开

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我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结果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附件:1.专项抽查考评表

    2.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5日


关于开展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5-09-18 16:13    |  作者: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各招标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文件要求,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现就2025年柳城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数量和内容

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紧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工作机制。

(一)抽查范围。柳城县上年度11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二)抽查数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查项目清单,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对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因投诉或舆情反映的重大、热点问题,需要对特定对象实施检查的,直接采取定向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抽查对象。原则上抽查项目与已被各级抽查检查项目不重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抽查内容。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要求、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评标报告、招标人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

2.是否存在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3.是否存在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操控等乱象;

4.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质等情况;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6.是否存在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7.是否存在不按照法律法规时限要求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等;

8.是否存在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1%或超过30万;

9.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10.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未招先建和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依法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检查时间

9月15日至9月30日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结果公开

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我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结果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附件:1.专项抽查考评表

    2.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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