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
冲脉镇2020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来源: 柳城县冲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07

冲脉镇2020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冲脉镇地处柳城县、宜州市、罗城县交界处,森林防火季节,我镇林区森林防火任务严峻,火灾隐患逐渐增强。森林火灾是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的安全,对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了使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尽可能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柳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质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案,确立扑火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是总责任人,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巡查员是各村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站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村、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干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 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林业站、各村和护林巡查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各家各户,全民皆知的宣传,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林业站、各村组织干部、护林巡查员进山、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期要增强巡山次数,认真做好儿童和病、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林业站、各村、各部门、各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站加强对林火扑灭知识的培训,确保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

6、场地互动,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吸纳林场建议,相互交流火险情况,并肩作战,杜绝火险。

三、 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 森林火情处理。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林业站、各村一方面及时报告,一方面立即组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及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与指挥扑救。各村灭火应急分队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公室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负人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

4、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做好记录,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发生重大火灾后要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应急分队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由派出所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和学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车辆的准备,组建医疗队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善后工作

1、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镇党委、政府指定镇纪委、防火办、林业部门、公安及相关村、组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上报镇防火指挥部。对重大和查处难度大的火案,请市县火指挥部协助调查处理。

2、灾后恢复。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火受损的进行组织抢修。

3、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应按部门、行业归口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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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脉镇2020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来源: 柳城县冲脉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1-01-07 06:00    |  作者: 柳城县冲脉镇党政办

冲脉镇2020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冲脉镇地处柳城县、宜州市、罗城县交界处,森林防火季节,我镇林区森林防火任务严峻,火灾隐患逐渐增强。森林火灾是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的安全,对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了使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尽可能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柳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质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案,确立扑火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是总责任人,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巡查员是各村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站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村、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干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 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林业站、各村和护林巡查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各家各户,全民皆知的宣传,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林业站、各村组织干部、护林巡查员进山、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期要增强巡山次数,认真做好儿童和病、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林业站、各村、各部门、各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站加强对林火扑灭知识的培训,确保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

6、场地互动,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吸纳林场建议,相互交流火险情况,并肩作战,杜绝火险。

三、 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 森林火情处理。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林业站、各村一方面及时报告,一方面立即组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及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与指挥扑救。各村灭火应急分队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公室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负人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

4、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做好记录,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发生重大火灾后要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应急分队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由派出所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和学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车辆的准备,组建医疗队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善后工作

1、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镇党委、政府指定镇纪委、防火办、林业部门、公安及相关村、组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上报镇防火指挥部。对重大和查处难度大的火案,请市县火指挥部协助调查处理。

2、灾后恢复。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火受损的进行组织抢修。

3、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应按部门、行业归口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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