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
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
来源: 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8-02

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


为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安全的出发点,正确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指导群众、指导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一、实施方案

(一)值班报警。落实抗灾救灾值班报警工作,是全面顺利实施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必须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1.值班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报警制度:发生险情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领导汇报,进行紧急报警。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农户要提早做好提早撤离疏散动员工作。并将险情及时上报。

3.险情上报制度:灾情一旦发生,在30分钟内报到镇,镇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上报内容:灾情发生的准确时间、准确地点;灾情发生的初步受损情况,灾情发展预见。

(二)抗灾、救灾。抗灾是指自然灾害将要来临或者正在发生时的紧急抢险;救灾是指灾害发生以后的人员、物资抢救,安排灾民生活、灾区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的所有活动及措施。

1.当接到灾情警报后,应立即组织应急队赶到现场,建立群测群防,群防群治,群专结合的抗灾救灾工作网络,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抢险救灾。

2.现场抢险,首先保证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做好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其次竭尽全力抢救一切可抢救的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第三现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确保抢险人员自身安全。

(三)灾后重建与安排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则往往会对灾区内房屋财产、庄稼及经济林木带来严重地破坏。做好灾后重建与群众生产生活,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

1.做好灾情发生的详细情况调查,将灾情及时整理上报,求得上级的关心和救助。

2.干部深入灾区,组织、指导受灾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千方百计安排好受灾群众和困难弱势群体的生活,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身上。

3.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伤亡救治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做好灾情统计、核实和报告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一)报灾

1、灾情报告的内容。主要报告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报灾的时间要求,应在第一时间了解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部门。

(二)核灾。在灾害稳定后,应组织力量,及时核查灾情,避免出多头,要对灾情数据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情况详细,努力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不虚报。

(三)救灾。救灾工作要以人为本,一旦出现灾害,要先抢救人,再抢救物资。在灾害到来前,及时疏散沿江河边居民和其他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生活救济,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纪律要求

(一)有关人员无条件地服从指挥部的撤离转移指挥。要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绝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思想要解放,树立起防大洪,抗大灾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撤离转移安置的各项详细工作。

(三)在整个转移安置过程中,要以人为主,紧急转移时只能带简单的行李,确保在转移过程中不发生死伤情况。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具体的各项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各人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落实好责任和任务。保障转移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

来源: 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2-08-02 16:14   

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


为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安全的出发点,正确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指导群众、指导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一、实施方案

(一)值班报警。落实抗灾救灾值班报警工作,是全面顺利实施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必须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1.值班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报警制度:发生险情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领导汇报,进行紧急报警。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农户要提早做好提早撤离疏散动员工作。并将险情及时上报。

3.险情上报制度:灾情一旦发生,在30分钟内报到镇,镇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上报内容:灾情发生的准确时间、准确地点;灾情发生的初步受损情况,灾情发展预见。

(二)抗灾、救灾。抗灾是指自然灾害将要来临或者正在发生时的紧急抢险;救灾是指灾害发生以后的人员、物资抢救,安排灾民生活、灾区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的所有活动及措施。

1.当接到灾情警报后,应立即组织应急队赶到现场,建立群测群防,群防群治,群专结合的抗灾救灾工作网络,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抢险救灾。

2.现场抢险,首先保证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做好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其次竭尽全力抢救一切可抢救的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第三现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确保抢险人员自身安全。

(三)灾后重建与安排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则往往会对灾区内房屋财产、庄稼及经济林木带来严重地破坏。做好灾后重建与群众生产生活,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

1.做好灾情发生的详细情况调查,将灾情及时整理上报,求得上级的关心和救助。

2.干部深入灾区,组织、指导受灾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千方百计安排好受灾群众和困难弱势群体的生活,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身上。

3.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伤亡救治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做好灾情统计、核实和报告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一)报灾

1、灾情报告的内容。主要报告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报灾的时间要求,应在第一时间了解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部门。

(二)核灾。在灾害稳定后,应组织力量,及时核查灾情,避免出多头,要对灾情数据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情况详细,努力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不虚报。

(三)救灾。救灾工作要以人为本,一旦出现灾害,要先抢救人,再抢救物资。在灾害到来前,及时疏散沿江河边居民和其他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生活救济,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纪律要求

(一)有关人员无条件地服从指挥部的撤离转移指挥。要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绝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思想要解放,树立起防大洪,抗大灾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撤离转移安置的各项详细工作。

(三)在整个转移安置过程中,要以人为主,紧急转移时只能带简单的行李,确保在转移过程中不发生死伤情况。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具体的各项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各人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落实好责任和任务。保障转移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