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救援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5-05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17〕28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城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城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柳城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号)、《柳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柳城政办〔2013〕11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等,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柳城县地质灾害概况

2016年柳城县降雨天气频发,特别是受连续强降雨的影响,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11起(其中:岩(土)崩塌6起,地面塌陷1起,滑坡4起),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同比增加1起,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增加3万元。2016年全年发生11起地质灾害中有7起是汛期(5-9月份)发生,占全年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63.6%;有4起是非汛期发生,占全年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36.4%。2016年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沙埔镇、大埔镇、太平镇、凤山镇、六塘镇和社冲乡。从诱发因素分析,主要为自然因素(连续强降雨)和人为因素(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其中,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占45%,不合理切坡建房、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占55%。灾害类型主要是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主要特点是:汛期多次连续强降雨、枯水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和人为切坡建房,导致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2016年,受多次暴雨的影响,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全年组织群众转移4次,转移避让20人。完成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受益人口200多人。

二、柳城县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根据柳城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野外调查成果、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排查成果及近期排查结果分析,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57处、易发区有240处,涉及全县92个行政村、298个自然屯及18个单位,受地质灾害威胁5112户22650人,房屋12978间。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其中:崩塌有282处、滑坡8处、地面塌陷7处)。

经预测,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将以危岩崩塌、滑坡及地面塌陷为主,同时应警惕因连续强降雨形成泥石流的可能。2017年1至3月份全县发生地质灾害1起,为河岸滑坡,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致灾因素分析。

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我县地处柳州市北边,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复杂,风化强烈,而且地形坡度高、陡,这种特殊的地质环境为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据调查评价,受山多平地少等自然环境条件限制,大量农村群众无法实施异地搬迁,仍世代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这些地区受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容易发生地质灾害。

2.雨水情态势与上年相比总体稍偏差。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017年总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1~3成,略多于2016 年。年内影响广西的台风和热带低压有5~6个,比常年偏多,大暴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可能集中频发,引发局部地区发生群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3.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随着社会与经济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不断加大,劈山修路、切坡或陡坡建房、造库蓄水、采矿、陡坡垦殖等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果。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碎屑岩或碳酸盐岩、丘陵粘土地区仍然是我县地质灾害易多发、群发区,尤其是东、西、北部地区为地质灾害发生和危害的重点地区;碳酸盐岩分布的西、北及东北等地可能出现岩溶塌陷和岩质崩塌;中、东、南部可能出现滑坡、土质崩塌地质灾害。总体预测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与危害程度较2016年稍重。 

(三)重点防范期。

柳城县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期在4月至9月的汛期期间,该期间由于雨水多、降雨量大,土壤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以公路边坡、石山岩面及风化残蚀岩石、残坡崩塌、屋后切坡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强降雨时,有可能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尤其是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在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洪水等)或人为因素(取土、挖砂、采石、削坡建房及过度抽取地下水等)的影响下,均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区。

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规模和危害程度预计比去年稍重,防范重点地段是各类不稳定边坡地带和岩溶发育区,以及公路、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两侧的高陡边坡和露天开采矿山影响范围内的高陡失稳边坡;同时加强防范地质害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等。

在总结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的基础上,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厂矿、水库、矿山、采石场、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全县划分出以下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东北部、南部及西部地区(包括六塘镇、冲脉镇、隆寨镇、古砦仫佬族乡、龙头镇、太平镇、凤山镇、社冲乡、马山乡)以峰林谷地为主,山体主要由可溶蚀的灰岩、白云岩组成,岩溶裂隙发育,山峰基岩裸露,山势陡峻,岩体的完整性受到破坏而形成危岩,不少民房建筑傍山而建,受到危岩崩塌的威胁。此地区易发生的灾害类型为危岩崩塌,岩溶地面塌陷。因此,岩崩、地面塌陷是该区域防范的重点。

2.中、东部地区(包括东泉镇、沙埔镇、大埔镇)属中低山丘陵地貌,山(岭)体上覆盖岩层多由泥岩、变质砂岩或含砾石、砂质粘土组成,结构疏松,强度较低,下伏基岩是不透水层,强降雨后,雨水下渗至松散层运移,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该区域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3.融江、龙江两岸因采砂、垦荒和河水自然冲刷,易造成崩岸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水库、山塘水位提高后,易诱发崩堤(岸)、滑坡等地质灾害;马大二级公路、大埔至凤山、六塘、古砦等县道及新建公路两旁多为风化砂质粘土层,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灾害,危及过往行人、车辆安全。这些地段为崩塌、滑坡重点防范区。

(五)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

根据2016年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结果,2017年将大埔镇乐寨村马六屯、马山乡马山村马山屯等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重要防范点(见附件1),将大埔镇正殿村民委新村屯、田垌村民委双山屯等17个易发区(见附件2)列为重要防范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述重要隐患点和易发区要承担防范的主体责任,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对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在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防范工作。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完成柳城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边工作;完成柳城县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更新地质地质灾害数据库。进一步开展学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核实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工作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和群测群防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年度计划,明确群测群防员、监测责任人日常“三查”内容任务,明确巡查、检查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日常排查巡查中,要重点加强山区城镇、切坡建房点、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工程与设施周边等的排查。排查巡查中要求了解隐患点变化情况,沟口上游情况,及时更新相关监测员、监测责任人、防灾责任人员信息;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明确防灾责任人,做好周边隐患排查与监测,落实避险预案。在排查巡查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旅游、水利、教育、住建等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三)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主汛期(5-9月)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县气象局、水利局联系协作,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开展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不留预警预报盲区。非汛期期间要根据天气及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强与广播电台、新闻报社等媒体部门联系,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将预警信息提前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村屯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发布,确保预报预警全覆盖。(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气象、水利、广电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宣传和演练。制作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演练、学校课外活动等机会和“4.22”地球日、“5.12”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期间对基层干部、监测员、师生和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知识培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继续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村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让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年内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至少1场县级或乡级应急演练。(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旅游等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五)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我县已获得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县,要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各项建设内容,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六)抓好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快推进2017年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学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和开工治理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要及时拨付,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在治理过程中不出现二次灾害事故。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七)及时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强降雨和台风天气期间各种应对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巡查车辆和调查工具等应急处置设备,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照《柳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方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科学评估,准确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及处置信息。(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职责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负责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要及时研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遇到问题和困难。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对辖区内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工作责任、任务细化实化到年度工作计划。县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旅游、安监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加强取消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后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对因建房、修路、采矿可能导致地面塌陷、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危害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的建设项目,要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监督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对造成的损失及时鉴定赔偿。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加大保障经费。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必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灾害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7号)、(厅函〔2017〕6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补助和奖励措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国土资源局和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附件:1.柳城县2017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责任人一览表;

      2.柳城县2017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监测责任人一览表。

 

附件下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05-05 00:00    |  作者: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17〕28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城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城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柳城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号)、《柳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柳城政办〔2013〕11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等,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柳城县地质灾害概况

2016年柳城县降雨天气频发,特别是受连续强降雨的影响,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11起(其中:岩(土)崩塌6起,地面塌陷1起,滑坡4起),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同比增加1起,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增加3万元。2016年全年发生11起地质灾害中有7起是汛期(5-9月份)发生,占全年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63.6%;有4起是非汛期发生,占全年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36.4%。2016年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沙埔镇、大埔镇、太平镇、凤山镇、六塘镇和社冲乡。从诱发因素分析,主要为自然因素(连续强降雨)和人为因素(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其中,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占45%,不合理切坡建房、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占55%。灾害类型主要是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主要特点是:汛期多次连续强降雨、枯水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和人为切坡建房,导致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2016年,受多次暴雨的影响,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全年组织群众转移4次,转移避让20人。完成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受益人口200多人。

二、柳城县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根据柳城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野外调查成果、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排查成果及近期排查结果分析,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57处、易发区有240处,涉及全县92个行政村、298个自然屯及18个单位,受地质灾害威胁5112户22650人,房屋12978间。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其中:崩塌有282处、滑坡8处、地面塌陷7处)。

经预测,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将以危岩崩塌、滑坡及地面塌陷为主,同时应警惕因连续强降雨形成泥石流的可能。2017年1至3月份全县发生地质灾害1起,为河岸滑坡,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致灾因素分析。

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我县地处柳州市北边,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复杂,风化强烈,而且地形坡度高、陡,这种特殊的地质环境为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据调查评价,受山多平地少等自然环境条件限制,大量农村群众无法实施异地搬迁,仍世代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这些地区受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容易发生地质灾害。

2.雨水情态势与上年相比总体稍偏差。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017年总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1~3成,略多于2016 年。年内影响广西的台风和热带低压有5~6个,比常年偏多,大暴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可能集中频发,引发局部地区发生群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3.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随着社会与经济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不断加大,劈山修路、切坡或陡坡建房、造库蓄水、采矿、陡坡垦殖等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果。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碎屑岩或碳酸盐岩、丘陵粘土地区仍然是我县地质灾害易多发、群发区,尤其是东、西、北部地区为地质灾害发生和危害的重点地区;碳酸盐岩分布的西、北及东北等地可能出现岩溶塌陷和岩质崩塌;中、东、南部可能出现滑坡、土质崩塌地质灾害。总体预测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与危害程度较2016年稍重。 

(三)重点防范期。

柳城县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期在4月至9月的汛期期间,该期间由于雨水多、降雨量大,土壤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以公路边坡、石山岩面及风化残蚀岩石、残坡崩塌、屋后切坡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强降雨时,有可能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尤其是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在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洪水等)或人为因素(取土、挖砂、采石、削坡建房及过度抽取地下水等)的影响下,均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区。

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规模和危害程度预计比去年稍重,防范重点地段是各类不稳定边坡地带和岩溶发育区,以及公路、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两侧的高陡边坡和露天开采矿山影响范围内的高陡失稳边坡;同时加强防范地质害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等。

在总结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的基础上,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厂矿、水库、矿山、采石场、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全县划分出以下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东北部、南部及西部地区(包括六塘镇、冲脉镇、隆寨镇、古砦仫佬族乡、龙头镇、太平镇、凤山镇、社冲乡、马山乡)以峰林谷地为主,山体主要由可溶蚀的灰岩、白云岩组成,岩溶裂隙发育,山峰基岩裸露,山势陡峻,岩体的完整性受到破坏而形成危岩,不少民房建筑傍山而建,受到危岩崩塌的威胁。此地区易发生的灾害类型为危岩崩塌,岩溶地面塌陷。因此,岩崩、地面塌陷是该区域防范的重点。

2.中、东部地区(包括东泉镇、沙埔镇、大埔镇)属中低山丘陵地貌,山(岭)体上覆盖岩层多由泥岩、变质砂岩或含砾石、砂质粘土组成,结构疏松,强度较低,下伏基岩是不透水层,强降雨后,雨水下渗至松散层运移,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该区域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3.融江、龙江两岸因采砂、垦荒和河水自然冲刷,易造成崩岸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水库、山塘水位提高后,易诱发崩堤(岸)、滑坡等地质灾害;马大二级公路、大埔至凤山、六塘、古砦等县道及新建公路两旁多为风化砂质粘土层,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灾害,危及过往行人、车辆安全。这些地段为崩塌、滑坡重点防范区。

(五)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

根据2016年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结果,2017年将大埔镇乐寨村马六屯、马山乡马山村马山屯等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重要防范点(见附件1),将大埔镇正殿村民委新村屯、田垌村民委双山屯等17个易发区(见附件2)列为重要防范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述重要隐患点和易发区要承担防范的主体责任,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对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在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防范工作。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完成柳城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边工作;完成柳城县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更新地质地质灾害数据库。进一步开展学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核实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工作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和群测群防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年度计划,明确群测群防员、监测责任人日常“三查”内容任务,明确巡查、检查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日常排查巡查中,要重点加强山区城镇、切坡建房点、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工程与设施周边等的排查。排查巡查中要求了解隐患点变化情况,沟口上游情况,及时更新相关监测员、监测责任人、防灾责任人员信息;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明确防灾责任人,做好周边隐患排查与监测,落实避险预案。在排查巡查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旅游、水利、教育、住建等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三)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主汛期(5-9月)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县气象局、水利局联系协作,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开展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不留预警预报盲区。非汛期期间要根据天气及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强与广播电台、新闻报社等媒体部门联系,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将预警信息提前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村屯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发布,确保预报预警全覆盖。(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气象、水利、广电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宣传和演练。制作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演练、学校课外活动等机会和“4.22”地球日、“5.12”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期间对基层干部、监测员、师生和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知识培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继续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村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让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年内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至少1场县级或乡级应急演练。(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旅游等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五)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我县已获得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县,要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各项建设内容,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六)抓好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快推进2017年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学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和开工治理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要及时拨付,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在治理过程中不出现二次灾害事故。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七)及时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强降雨和台风天气期间各种应对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巡查车辆和调查工具等应急处置设备,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照《柳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方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科学评估,准确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及处置信息。(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职责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负责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要及时研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遇到问题和困难。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对辖区内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工作责任、任务细化实化到年度工作计划。县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旅游、安监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加强取消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后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对因建房、修路、采矿可能导致地面塌陷、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危害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的建设项目,要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监督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对造成的损失及时鉴定赔偿。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加大保障经费。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必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灾害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7号)、(厅函〔2017〕6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补助和奖励措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国土资源局和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附件:1.柳城县2017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责任人一览表;

      2.柳城县2017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监测责任人一览表。

 

附件下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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