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操作规范
来源: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2-06-22 10:47
 
| 作者:
民政局
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8年10月2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
三、实施权限和主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由自治区、地级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四、行政审批条件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第四条,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住所;
(三)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在社会团体内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与已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
(二)拟设立的分支机构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带有地域特征的;
(三)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又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
(四)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务与该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无关的;
(五)拟设立代表机构的活动内容、承办事项与该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无关的;
(六)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定的活动范围超越该社会团体设定的活动地域;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
六、申请材料
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第五条,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三)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四)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五)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申请书应当包括设立的理由,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遵照《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办理。
社会团体代表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住所与社会团体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拟设在地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量
九、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由各县自行公布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附件2: 申请书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
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
社会团体名称 广西××协会
登 记 证 号 桂社证字第×号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 构 名 称 广西××协会××业分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印制
填表说明及要求
1.表内所列项目要实事求是填写。“盖章”处,应盖上红色印章。“签名”处,应由本人亲笔签名。
2.须提交理事会或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相关会议决议(纪要、决定)。
3.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一式二份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桂)社团分支机构登记表格一
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
自治区民政厅 :
本会于 × 年 × 月 × 日在 南宁 召开第 × 届第 × 次理事会 会议,应到人数 × 人,实到人数 × 人参加,以 × 票赞成, × 票反对, × 票弃权表决通过,决定设立××业分会 。
特此申请设立登记。
(社会团体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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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立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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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是一项朝阳产业,已有××家企业从事这项行业的生产,其发展符合广西区情,为适应广西××业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相关专业活动,拟设立广西××协会××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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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社团分支机构登记表格二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基本情况表
社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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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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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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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社证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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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代表)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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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协会××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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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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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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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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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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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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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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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字数限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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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会章程范围内,推广××业养殖技术;举办培训、交流、考察活动;推进××业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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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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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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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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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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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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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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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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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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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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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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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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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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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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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同意
(盖 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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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同意
经办人:李×
(盖 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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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同意设立登记
负责人:黄×
经办人:林×
(盖 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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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社团分支机构登记表格三
办 公 住 所 证 明
自治区民政厅 :
兹证明, 南宁××有限公司 决定为 广西××协会××业分会 提供办公用房 1 间,面积 20 m2,占用形式为(租赁、合署使用、无偿使用) 无偿使用 ,租金 元/年,期限 年。
地 址: 南宁 市 × 路 × 号
邮 编: 530000
房产单位联系人(或房产所有者): 梁×
房产单位(或房产所有者)联系电话: 0771-2×××
房产单位(或房产所有者): 南宁××有限公司 (盖 章)
×年×月×日
说明:办公住所为个人或单位“无偿提供”的,由办公住所提供者填写此表;由“个人无偿提供”的,需再提供房产证书复印件;“自有”、或“租赁”的,请提供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