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操作规范
来源: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2-06-22 10:46
 
| 作者:
民政局
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8年10月2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实施权限和主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由自治区、地级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行政审批条件为:
(一)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二)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六、申请材料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第十条,社会团体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应当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二)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决议;
负责人变更的还需提交本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住所变更的还需提交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量
九、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由各县自行公布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附件2:申请书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社会团体名称 广西××协会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 构 名 称 广西××协会××专业委员会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 构 登 记 证 号 桂分社证字第×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印制
填表说明及要求
1.表内所列项目要实事求是填写。“盖章”处,应盖上红色印章。“签名”处,应由本人亲笔签名。
2.所有变更事项均需填写《变更理由》,并须提交理事会或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相关会议决议(纪要、决定)。变更住所的,出具《办公场所证明》。
3.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一式二份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自治区民政厅 : 本会于 × 年 × 月 × 日在 南宁 召开第 × 届第 × 次理事会会议,应到人数 × 人,实到人数 × 人参加,以 × 票赞成, × 票反对, 票弃权表决通过,现申请将:
负责人由 张× 变更为 李×
名称由 变更为
住所由 南宁市×路×号 变更为 南宁市×大道×号
业务范围由
变更为
特此申请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盖章)
×年×月×日
|
||||||
变更
理由
|
分会负责人张×已到退休年龄,本人提出辞呈,经理事会选举,选举李×担任分会负责人;原办公住所租赁到期后,南宁××厂无偿给分会提供办公住所。
|
|||||
拟任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身份证号
|
本人签字
|
|
李×
|
男
|
×年×月
|
南宁市××公司总经理
|
450×××××××
|
李×
|
|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同意
(盖 章)
×年×月×日
|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同意
经办人:
(盖 章)
×年×月×日
|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同意变更登记
负责人:
经办人:
(盖 章)
×年×月×日
|
|||||
办 公 住 所 证 明
自治区民政厅 :
兹证明, 南宁××厂 决定为 广西××协会××业分会 提供办公用房 1 间,面积15 m2,占用形式为(租赁、无偿使用) 无偿使用 ,租金 0 元/年,期限 2 年,从 ×年 ×月起至 × 年 × 月止。
地 址: 南宁市×大道×号
邮 编: 530022
房产单位联系人(或房产所有者): 杨×
房产单位(或房产所有者)联系电话: 0771-3×××
房产单位(或房产所有者): 南宁××厂 (盖 章)
×年×月×日
说明:办公住所为个人或单位“无偿提供”的,由办公住所提供者填写此表;由“个人无偿提供”的,需再提供房产证书复印件;“自有”、或“租赁”的,请提供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