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柳城教通〔2022〕38号 关于成立柳城县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3-28

全县各中小学:

为充分发挥我县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提高我县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柳城县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积极研究、乐于奉献的心理教育团队,为柳城县心理健康教育更快、更高发展提供专业支持与人才保障;向全县师生和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塑造学生健全人格,拥有健康的心态,推动全社会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心理健康教师搭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研讨、培训、交流平台,通过开发教学资源、收集活动案例、推广经验及成果供全县教师共享,不断提高我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核心素养,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推进我县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室名称

柳城县蒲公英心理工作室。

三、组成人员

心理健康工作室组成人员包括主持人和成员。

(一)主持人(1名):为我县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具有系统坚实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活动。

(二)成员(12名):为专职或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工作,取得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具备发展潜力的教师。

所有成员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分工合作开展研究、学习和培训、心理辅导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培训。工作室需积极参与或组织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2次,制定培养计划,每年培养固定骨干教师不少于3人。

(二)研讨。主持人每年至少组织本工作室做一项明确的、有指导性和时效性的研究项目;每学期召开1次学科教学专题研讨会,针对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以及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研讨方案;每月召开1次教学专题研讨活动(或举办线上“教研沙龙”)。研讨教研后,工作室要积极将成果物化,力争形成论文、课题等研究材料。

(三)磨课。工作室定时研讨,锤炼精品课例,打造一批心理健康示范课堂。每学期为全县开设示范课不少于3次。

(四)开发资源。工作室要及时将优秀课例,教学视频等优质素材分享到全县各个学校,促进研究成果共享。

(五)心理辅导。工作室定期面向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六)心理健康讲堂。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堂活动,面向师生和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意识,掌握简单、科学的心理调适方法。

五、管理考核

(一)组织保障。县教育局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实施统一管理,为此项工作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政策、经费及组织保障。工作室设立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所在学校要合理安排工作,减免课时量,以保证工作室活动时间。

(二)经费保障。县教育局每年拨给工作室一定的管理经费,经费主要用于与工作室活动相关的交通、食宿、培训、讲课及指导、研讨会务、图书资料及设备器材费等方面支出。所有经费开支要按照柳城县财政有关经费管理要求,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三)考核评价。工作室要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工作室的年度工作情况、成员及骨干学员成长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柳城县蒲公英心理工作室成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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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柳城县蒲公英心理工作室成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单 位

1

曾洁琼(主持人)

实验高级中学

2

韦红鹂

实验高级中学

3

何明晶

实验高级中学

4

申 颖

实验高级中学

5

韦慧娜

实验高级中学

6

黄 婷

柳城县中学

7

叶丽芝

柳城县中学

8

梁群英

实验中学

9

韦丽菁

民族中学

10

李 燕

实验小学

11

黄少敏

文昌小学

12

陈红艳

洛崖小学

13

刘 云

县中心幼儿园



柳城教通〔2022〕38号 关于成立柳城县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3-28 17:35   

全县各中小学:

为充分发挥我县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提高我县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柳城县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积极研究、乐于奉献的心理教育团队,为柳城县心理健康教育更快、更高发展提供专业支持与人才保障;向全县师生和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塑造学生健全人格,拥有健康的心态,推动全社会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心理健康教师搭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研讨、培训、交流平台,通过开发教学资源、收集活动案例、推广经验及成果供全县教师共享,不断提高我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核心素养,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推进我县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室名称

柳城县蒲公英心理工作室。

三、组成人员

心理健康工作室组成人员包括主持人和成员。

(一)主持人(1名):为我县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具有系统坚实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活动。

(二)成员(12名):为专职或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工作,取得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具备发展潜力的教师。

所有成员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分工合作开展研究、学习和培训、心理辅导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培训。工作室需积极参与或组织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2次,制定培养计划,每年培养固定骨干教师不少于3人。

(二)研讨。主持人每年至少组织本工作室做一项明确的、有指导性和时效性的研究项目;每学期召开1次学科教学专题研讨会,针对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以及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研讨方案;每月召开1次教学专题研讨活动(或举办线上“教研沙龙”)。研讨教研后,工作室要积极将成果物化,力争形成论文、课题等研究材料。

(三)磨课。工作室定时研讨,锤炼精品课例,打造一批心理健康示范课堂。每学期为全县开设示范课不少于3次。

(四)开发资源。工作室要及时将优秀课例,教学视频等优质素材分享到全县各个学校,促进研究成果共享。

(五)心理辅导。工作室定期面向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六)心理健康讲堂。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堂活动,面向师生和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意识,掌握简单、科学的心理调适方法。

五、管理考核

(一)组织保障。县教育局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实施统一管理,为此项工作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政策、经费及组织保障。工作室设立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所在学校要合理安排工作,减免课时量,以保证工作室活动时间。

(二)经费保障。县教育局每年拨给工作室一定的管理经费,经费主要用于与工作室活动相关的交通、食宿、培训、讲课及指导、研讨会务、图书资料及设备器材费等方面支出。所有经费开支要按照柳城县财政有关经费管理要求,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三)考核评价。工作室要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工作室的年度工作情况、成员及骨干学员成长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柳城县蒲公英心理工作室成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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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柳城县蒲公英心理工作室成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单 位

1

曾洁琼(主持人)

实验高级中学

2

韦红鹂

实验高级中学

3

何明晶

实验高级中学

4

申 颖

实验高级中学

5

韦慧娜

实验高级中学

6

黄 婷

柳城县中学

7

叶丽芝

柳城县中学

8

梁群英

实验中学

9

韦丽菁

民族中学

10

李 燕

实验小学

11

黄少敏

文昌小学

12

陈红艳

洛崖小学

13

刘 云

县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