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8-24

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70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特殊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教基〔202130号)精神,确保实现今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9%的目标,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二、认真核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核查工作。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教育厅已联合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比对工作,县残联已对未入学名单进行入户核实,查缺补漏,全面核查和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生存状况、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在学情况等,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已于61日完成与县教育局的第一次信息对接(第二次信息对接时间暂时定为2021829日),并共同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

(二)做好入学前登记和入学意见征求工作。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调查工作,根据县残联、县教育局提供的名单对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由于涉及到残疾儿童的个人信息,数据将一对一进行传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残疾情况、现实际居住地和学前就读状况,根据摸底了解到的情况做好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预安置意见的征求,同时重视材料收集,为安排就读提供依据。

(三)建立“一人一案”。建立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建档要求见附件5),做到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档案不缺不漏一人,每人建档材料完整、更新及时,形成本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县教育局和县残联将不定期对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建档情况进行检查。

三、严格标准,妥善安置

各学校要根据核查结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对未办理残疾证的,要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保障范畴。对入学安置有异议的根据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提出安置建议,保障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一)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先安排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含孤独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或者到指定的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可优先安排到辖区内有资源教室的学校就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支持和服务。

(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接受普通学校教育的中重度智力(含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现有接收条件尽量安排就读(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负责人及电话:韦副校长,13078012711),对于本县特殊教育学校因学校条件不能接收的其他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到柳州市有接收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报读。

(三)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将联合残联部门,通过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康复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共同为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康复训练、教育指导等服务。送教到康复机构的,中小学校与康复中心建立结对帮扶送教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要确保一个都不能漏(远程教育工作要求见附件8)。原则上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根据桂教基教〔201933号《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按每次4课时计入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送教的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送教档案。

(四)不应安置的人员。对于因重度智障、重度残疾导致丧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且经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的基本能力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需要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批准,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该生不具备接受教育的基本能力,并提出对应的安置建议。同时,对于达不到不应安置条件的,但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持审批材料到县审批局进行审批,同时建立缓学、休学台账(办理申请样表和办理程序见附件4)。

四、落实责任,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是新时代特殊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评价各地特殊教育发展成效和推动教育公平的关键指标,是控辍保学的薄弱环节,对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做到“应读尽读”。

(二)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中央、自治区及市、县级教育专项资金,加快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配好资源教师,为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和接受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

(三)强化督导考核。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和管理是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县教育局和县残联将加强对各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全部安置、合理安置。各学校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拒绝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学校,将对其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送相关材料。

1.招生入学安置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本校辖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填报《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附件2)、《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附件3)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辍学“一生一案”安置表》(附件7),于916日前上交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电子版发送至教育股适龄残疾安置专用邮箱:13597263131@163.com(由于名册涉及学生个人信息,请不要在群中传送)。

2.未入学学生和小学毕业生安置情况汇报。各学校必须在2021830日上午9:00前把《柳城县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小学毕业生安置情况表》(附件9)报送至邮箱:13597263131@163.com,以便于县教育局汇总后在当天填报“教育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

教育部门联系人:罗庆军,联系电话:7616834

残联部门联系人:谢佳威,联系电话:7612137


附件:1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预安置名册(名单将

         通过一对一传送)

      2. 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

      3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

      4.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具备接受教育的基本能力”评

         估申请表、延缓入学申请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建档要求

      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一人一案”登记表

      7.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辍学“一生一案”安置表

      8.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远程教育工作要求

      9.柳城县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小学新生、

         初中新生安置情况表

                       柳城县教育局           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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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8-24 11:46   

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70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特殊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教基〔202130号)精神,确保实现今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9%的目标,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二、认真核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核查工作。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教育厅已联合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比对工作,县残联已对未入学名单进行入户核实,查缺补漏,全面核查和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生存状况、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在学情况等,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已于61日完成与县教育局的第一次信息对接(第二次信息对接时间暂时定为2021829日),并共同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

(二)做好入学前登记和入学意见征求工作。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调查工作,根据县残联、县教育局提供的名单对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由于涉及到残疾儿童的个人信息,数据将一对一进行传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残疾情况、现实际居住地和学前就读状况,根据摸底了解到的情况做好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预安置意见的征求,同时重视材料收集,为安排就读提供依据。

(三)建立“一人一案”。建立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建档要求见附件5),做到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档案不缺不漏一人,每人建档材料完整、更新及时,形成本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县教育局和县残联将不定期对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建档情况进行检查。

三、严格标准,妥善安置

各学校要根据核查结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对未办理残疾证的,要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保障范畴。对入学安置有异议的根据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提出安置建议,保障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一)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先安排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含孤独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或者到指定的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可优先安排到辖区内有资源教室的学校就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支持和服务。

(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接受普通学校教育的中重度智力(含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现有接收条件尽量安排就读(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负责人及电话:韦副校长,13078012711),对于本县特殊教育学校因学校条件不能接收的其他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到柳州市有接收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报读。

(三)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将联合残联部门,通过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康复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共同为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康复训练、教育指导等服务。送教到康复机构的,中小学校与康复中心建立结对帮扶送教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要确保一个都不能漏(远程教育工作要求见附件8)。原则上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根据桂教基教〔201933号《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按每次4课时计入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送教的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送教档案。

(四)不应安置的人员。对于因重度智障、重度残疾导致丧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且经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的基本能力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需要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批准,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该生不具备接受教育的基本能力,并提出对应的安置建议。同时,对于达不到不应安置条件的,但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持审批材料到县审批局进行审批,同时建立缓学、休学台账(办理申请样表和办理程序见附件4)。

四、落实责任,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是新时代特殊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评价各地特殊教育发展成效和推动教育公平的关键指标,是控辍保学的薄弱环节,对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做到“应读尽读”。

(二)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中央、自治区及市、县级教育专项资金,加快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配好资源教师,为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和接受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

(三)强化督导考核。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和管理是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县教育局和县残联将加强对各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全部安置、合理安置。各学校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拒绝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学校,将对其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送相关材料。

1.招生入学安置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本校辖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填报《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附件2)、《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附件3)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辍学“一生一案”安置表》(附件7),于916日前上交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电子版发送至教育股适龄残疾安置专用邮箱:13597263131@163.com(由于名册涉及学生个人信息,请不要在群中传送)。

2.未入学学生和小学毕业生安置情况汇报。各学校必须在2021830日上午9:00前把《柳城县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小学毕业生安置情况表》(附件9)报送至邮箱:13597263131@163.com,以便于县教育局汇总后在当天填报“教育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

教育部门联系人:罗庆军,联系电话:7616834

残联部门联系人:谢佳威,联系电话:7612137


附件:1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预安置名册(名单将

         通过一对一传送)

      2. 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

      3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

      4.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具备接受教育的基本能力”评

         估申请表、延缓入学申请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建档要求

      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一人一案”登记表

      7.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辍学“一生一案”安置表

      8.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远程教育工作要求

      9.柳城县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小学新生、

         初中新生安置情况表

                       柳城县教育局           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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