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和规划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02-09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自治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柳州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扎实做好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健康发展。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一是空气质量实现历史同期最佳。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5.9%,同比升高1.2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5微克每立方米和31微克每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6.2%8.8%三项大气考核指标均优于柳州市对我县的考核值。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我县今年四个季度地表水监测项目均达到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二、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施策,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完成《柳城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编制、印发实施,把大气三项指标纳入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绩效考核中,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及加分细则二是协助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召开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放、城市扬尘管控等专题会议7次。三是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加大城市扬尘管控,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加大渣土、河沙、石料等运输车、建筑施工场地、沙场、石场的管控力度和黄土裸露、建筑垃圾处置整治力度,有效减少施工车辆、施工工地造成的各类扬尘污染,共查处扬尘污染类案件6起,查处渣土车45辆,查处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1起,罚款金额共计15.6万元。四是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注销老旧车共235辆。五是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制定《柳城县2020年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方案》,加大秸秆焚烧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县、乡、村、屯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考核追责,建立秸秆存量台账。建设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点8个,监控面积约72.22平方公里,占全部禁烧区域的15.6%。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六是与大埔镇、凤山镇、沙埔镇、太平镇等4个乡镇以及广西凤糖生态肥公司、广西华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柳州鑫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收购甘蔗叶企业共同研究,编制完成《柳城县2020-2021年甘蔗叶收贮管控方案》。七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检查涉气企业112家次,整改存在问题企业4家,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成58“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整治完成率100%开展砖瓦、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整治。已有15家砖厂完成整治,3家砖厂涉及落后淘汰产能已自行关停,6家已责令停产整治;完成14家涉VOCS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或升级改造。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完成《柳城县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印发实施。二是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快推进。县水利部门按相关程序注销了东泉镇俄侣水库取水点的取水许可登记,该取水点将不在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东泉镇新的取水点七里坪已正常启用供水。东泉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已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沙埔镇红马山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工程由我县长润供水公司具体负责实施,目前现阶段已完成征地红线核实工作,现正在开展相关征地补偿工作。三是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我县20205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验收。四是加快推进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管理,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对融江、龙江流域环境监察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等多项水环境保护工作。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对我县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管理。完成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一期工程污染地块的修复治理,该地块已安全交付使用,已移出污染地块名录。加快实施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重金属污染地块三期(异地处置)项目即柳城县河西木材加工产业园地块的土壤修复项目,已通过自治区环境厅备案,并获得土壤污染修复资金用于治理。柳城县鑫宏化冶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提交到市局进行审查;原柳城县佳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已督促业主按要求开展初步调查,该项目业主已第三方公司开展地块初步调查我县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纳入规范化管理。二是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六塘工业片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应用试点调研工作,协助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做好六塘工业片区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三是协助完成我县6家企业土壤采样地块清单信息布点及上报工作。四是结合日常“双随机”抽查,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三防”措施,防止污水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五是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对全县12个乡镇共48个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村屯周围发生涉重金属的环境污染事件,周围农作物未发现异常。

(二)持续发力,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1.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对照《柳城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我县涉及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问题9个,已整改完成7个,剩余2个问题均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现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材料收集上报

2.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柳城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目标、整改内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及措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我县涉及7个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共涉及指出问题3个,已经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中的柳城县垃圾填埋场,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地下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超标现象,废水在线设施已更新完成,应急池和生化池正在建设中。现已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材料收集上报

(三)强化监管,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1.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是督促23家危废产生单位和危废经营单位安排专人落实危废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工作。二是对我县7家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整改进度核查工作,现场核查基本未发现问题反弹现象。三是依据规范化管理要求,对17家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检查评分,合格率93.3%。自治区考核组已对全市(包括柳城县)危废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市总体合格率90%以上,考核评级为A

2.抓紧抓实抓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28家次,污水处理厂8家次,隔离点3家次。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均于现场要求和指导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柳城县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涉铅蓄电池单位开展入户调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废铅蓄电池产企业27家,出动54人次,送达《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要求告知书》27份,填写《废铅蓄电池产生情况入户调查表》27份,同时对照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建立更新废铅蓄电池单位清单和存在问题清单。

4.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共检查企业221家次(其中通过“双随机”抽查企业93家次),下达《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5份、《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50份。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扎实做好污染投诉与纠纷查处工作,严格执行“12369”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时限完成群众反映的关于环境方面的投诉,把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投诉22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未有群体性事件发生。

2.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做好风险源排查建档、风险巡查防范,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完善柳城县2020年重点风险源目录清单,确11家涉危废企业为2020年新增的重点风险源,且均已按要求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3.加强噪声管控为高、中考保驾护航。成立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方案,明确职责,布置“护考”工作;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对普通高考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划与部署,并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各界进行宣传。多部门联合对各考点及其周围500米范围进行全程巡查工作,为考生们创造安全稳定的考试环境。高、中考期间未发生噪声污染事件。

4.超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核发。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我县今年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151家。我局通过采取线上辅导及线下培训等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工作进度,提高企业注册登记率;同时制定倒排计划安排表,明确各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完成期限。于4月底超前完成我县排污登记及排污许可核发工作,登记完成率为100%

5.全面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一是通过在线监控检查企业41家次,对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超标)的联网工业企业进行处置。二是利用无人机高空航拍,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及水库周边养殖场等环境区域进行空中排查11家次,提高执法效率。三是指导企业23家次,现场帮扶50家次,减免处罚1家次,落实“帮企减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6.做好项目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配合重点项目的项目选址、可研、初设等评审及项目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涉及项目76个,其中审批类43个,已批23个;备案类23个,已备案22个;不纳环评10个。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在全县开展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科普宣传和环保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节能减排生产方式,带动群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全民环保”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6次,志愿服务活动4次;被各平台录用信息4665次,其中区级平台录用4次、市级平台30县级平台31

(五)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1.推进柳城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我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3个乡镇,5个村,7个项目点,受益人口3360人,共处理规模310/日,投资752.66万元。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运行。

2.组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及治理。组织编制柳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工作,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设施运营”列入区级绩效考核指标,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9套,设施运行率为100%

3.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依法调整柳城县禁养区,落实《柳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印发实施。

4.申报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中央资金项目入库。申报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全县32个村屯,共建29套污水处理设施,受益人口为18278人,总处理量为1020t/d,管网建设长度44800m,总投资2224.5万元。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学习9次,为党员干部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每月公开党员“学习强国”积分情况。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共召开支部大会4次,召开支委会12次,开展党课教育4。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迎春风采展示、参观“抗击疫情、防控有我”书画摄影展、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三是党员带头参加社区防控、医疗废物、废水检查、抗击疫情等环境监管工作以及组织爱心捐款活动。不完全统计,出动党员14人,捐款5500元。

三、存在问题

1.县级垃圾填埋场存在容量不足、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后续扩容、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需及时完成;

2.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提升改造已基本完成,但由于企业技术、管理能力不足,存在个别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现象,企业治理设施运营不稳定,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监管存在一定困难。

四、2021工作计划

(一)狠抓督察问题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力度,严格督察督办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二是及时收集销号资料并组织预审,确保销号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守执法底线不动摇。一是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落实帮企减污政策,加强法制宣传和技术指导,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二是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执法监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大气攻坚执法检查,开展水源地问题整治“回头看”,推动“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整治工作,助力污染防治工作。四是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回头看”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督促整改的排污单位落实整改,按期领证

(三)严抓疫情防控不松懈。重点工作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执法正面清单执法工作,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生产运营环境。

(四)继续抓好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2020年冬季—2021年春季综合治理攻坚。按照《柳州市2020年冬季—2021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等8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工作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按照《柳州市秸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县域内秸秆监控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和清单式管理机制。三是配合县河长办做好2021年度河长制相关工作。四是落实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与市局和县政府对接,落实我县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的经费问题,并确保每项经费落实到位,持续跟踪。二是与县政府对接并借鉴其他县区对农村污水站的监督实施情况,草拟农村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督促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紧对农村污水处理站已建成项目的运营维护,并对中天公司的运营维护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活动建设相关工作。对接、督促县城投公司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设施运营”区级绩效考核指示工作。四是加快推进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的验收和运行工作。五是做好“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的推进,开展“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第一年度的重点工作。六是持续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拟定明年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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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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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自治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柳州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扎实做好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健康发展。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一是空气质量实现历史同期最佳。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5.9%,同比升高1.2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5微克每立方米和31微克每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6.2%8.8%三项大气考核指标均优于柳州市对我县的考核值。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我县今年四个季度地表水监测项目均达到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二、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施策,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完成《柳城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编制、印发实施,把大气三项指标纳入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绩效考核中,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及加分细则二是协助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召开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放、城市扬尘管控等专题会议7次。三是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加大城市扬尘管控,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加大渣土、河沙、石料等运输车、建筑施工场地、沙场、石场的管控力度和黄土裸露、建筑垃圾处置整治力度,有效减少施工车辆、施工工地造成的各类扬尘污染,共查处扬尘污染类案件6起,查处渣土车45辆,查处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1起,罚款金额共计15.6万元。四是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注销老旧车共235辆。五是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制定《柳城县2020年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方案》,加大秸秆焚烧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县、乡、村、屯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考核追责,建立秸秆存量台账。建设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点8个,监控面积约72.22平方公里,占全部禁烧区域的15.6%。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六是与大埔镇、凤山镇、沙埔镇、太平镇等4个乡镇以及广西凤糖生态肥公司、广西华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柳州鑫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收购甘蔗叶企业共同研究,编制完成《柳城县2020-2021年甘蔗叶收贮管控方案》。七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检查涉气企业112家次,整改存在问题企业4家,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成58“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整治完成率100%开展砖瓦、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整治。已有15家砖厂完成整治,3家砖厂涉及落后淘汰产能已自行关停,6家已责令停产整治;完成14家涉VOCS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或升级改造。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完成《柳城县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印发实施。二是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快推进。县水利部门按相关程序注销了东泉镇俄侣水库取水点的取水许可登记,该取水点将不在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东泉镇新的取水点七里坪已正常启用供水。东泉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已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沙埔镇红马山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工程由我县长润供水公司具体负责实施,目前现阶段已完成征地红线核实工作,现正在开展相关征地补偿工作。三是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我县20205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验收。四是加快推进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管理,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对融江、龙江流域环境监察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等多项水环境保护工作。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对我县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管理。完成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一期工程污染地块的修复治理,该地块已安全交付使用,已移出污染地块名录。加快实施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重金属污染地块三期(异地处置)项目即柳城县河西木材加工产业园地块的土壤修复项目,已通过自治区环境厅备案,并获得土壤污染修复资金用于治理。柳城县鑫宏化冶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提交到市局进行审查;原柳城县佳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已督促业主按要求开展初步调查,该项目业主已第三方公司开展地块初步调查我县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纳入规范化管理。二是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六塘工业片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应用试点调研工作,协助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做好六塘工业片区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三是协助完成我县6家企业土壤采样地块清单信息布点及上报工作。四是结合日常“双随机”抽查,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三防”措施,防止污水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五是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对全县12个乡镇共48个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村屯周围发生涉重金属的环境污染事件,周围农作物未发现异常。

(二)持续发力,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1.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对照《柳城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我县涉及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问题9个,已整改完成7个,剩余2个问题均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现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材料收集上报

2.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柳城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目标、整改内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及措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我县涉及7个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共涉及指出问题3个,已经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中的柳城县垃圾填埋场,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地下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超标现象,废水在线设施已更新完成,应急池和生化池正在建设中。现已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材料收集上报

(三)强化监管,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1.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是督促23家危废产生单位和危废经营单位安排专人落实危废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工作。二是对我县7家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整改进度核查工作,现场核查基本未发现问题反弹现象。三是依据规范化管理要求,对17家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检查评分,合格率93.3%。自治区考核组已对全市(包括柳城县)危废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市总体合格率90%以上,考核评级为A

2.抓紧抓实抓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28家次,污水处理厂8家次,隔离点3家次。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均于现场要求和指导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柳城县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涉铅蓄电池单位开展入户调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废铅蓄电池产企业27家,出动54人次,送达《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要求告知书》27份,填写《废铅蓄电池产生情况入户调查表》27份,同时对照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建立更新废铅蓄电池单位清单和存在问题清单。

4.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共检查企业221家次(其中通过“双随机”抽查企业93家次),下达《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5份、《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50份。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扎实做好污染投诉与纠纷查处工作,严格执行“12369”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时限完成群众反映的关于环境方面的投诉,把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投诉22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未有群体性事件发生。

2.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做好风险源排查建档、风险巡查防范,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完善柳城县2020年重点风险源目录清单,确11家涉危废企业为2020年新增的重点风险源,且均已按要求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3.加强噪声管控为高、中考保驾护航。成立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方案,明确职责,布置“护考”工作;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对普通高考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划与部署,并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各界进行宣传。多部门联合对各考点及其周围500米范围进行全程巡查工作,为考生们创造安全稳定的考试环境。高、中考期间未发生噪声污染事件。

4.超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核发。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我县今年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151家。我局通过采取线上辅导及线下培训等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工作进度,提高企业注册登记率;同时制定倒排计划安排表,明确各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完成期限。于4月底超前完成我县排污登记及排污许可核发工作,登记完成率为100%

5.全面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一是通过在线监控检查企业41家次,对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超标)的联网工业企业进行处置。二是利用无人机高空航拍,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及水库周边养殖场等环境区域进行空中排查11家次,提高执法效率。三是指导企业23家次,现场帮扶50家次,减免处罚1家次,落实“帮企减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6.做好项目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配合重点项目的项目选址、可研、初设等评审及项目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涉及项目76个,其中审批类43个,已批23个;备案类23个,已备案22个;不纳环评10个。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在全县开展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科普宣传和环保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节能减排生产方式,带动群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全民环保”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6次,志愿服务活动4次;被各平台录用信息4665次,其中区级平台录用4次、市级平台30县级平台31

(五)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1.推进柳城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我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3个乡镇,5个村,7个项目点,受益人口3360人,共处理规模310/日,投资752.66万元。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运行。

2.组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及治理。组织编制柳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工作,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设施运营”列入区级绩效考核指标,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9套,设施运行率为100%

3.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依法调整柳城县禁养区,落实《柳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印发实施。

4.申报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中央资金项目入库。申报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全县32个村屯,共建29套污水处理设施,受益人口为18278人,总处理量为1020t/d,管网建设长度44800m,总投资2224.5万元。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学习9次,为党员干部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每月公开党员“学习强国”积分情况。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共召开支部大会4次,召开支委会12次,开展党课教育4。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迎春风采展示、参观“抗击疫情、防控有我”书画摄影展、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三是党员带头参加社区防控、医疗废物、废水检查、抗击疫情等环境监管工作以及组织爱心捐款活动。不完全统计,出动党员14人,捐款5500元。

三、存在问题

1.县级垃圾填埋场存在容量不足、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后续扩容、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需及时完成;

2.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提升改造已基本完成,但由于企业技术、管理能力不足,存在个别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现象,企业治理设施运营不稳定,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监管存在一定困难。

四、2021工作计划

(一)狠抓督察问题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力度,严格督察督办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二是及时收集销号资料并组织预审,确保销号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守执法底线不动摇。一是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落实帮企减污政策,加强法制宣传和技术指导,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二是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执法监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大气攻坚执法检查,开展水源地问题整治“回头看”,推动“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整治工作,助力污染防治工作。四是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回头看”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督促整改的排污单位落实整改,按期领证

(三)严抓疫情防控不松懈。重点工作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执法正面清单执法工作,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生产运营环境。

(四)继续抓好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2020年冬季—2021年春季综合治理攻坚。按照《柳州市2020年冬季—2021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等8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工作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按照《柳州市秸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县域内秸秆监控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和清单式管理机制。三是配合县河长办做好2021年度河长制相关工作。四是落实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与市局和县政府对接,落实我县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的经费问题,并确保每项经费落实到位,持续跟踪。二是与县政府对接并借鉴其他县区对农村污水站的监督实施情况,草拟农村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督促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紧对农村污水处理站已建成项目的运营维护,并对中天公司的运营维护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活动建设相关工作。对接、督促县城投公司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设施运营”区级绩效考核指示工作。四是加快推进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的验收和运行工作。五是做好“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的推进,开展“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第一年度的重点工作。六是持续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拟定明年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督促落实。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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