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上半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自治区、柳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1-6月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PM10和PM2.5日平均浓度分别为65微克每立方米和47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第一、二季度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融江河四个监测断面平水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1、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确保重点污染源的稳定达标。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每个季度末通过摇号确定抽查企业。截至6月13日,共检查企业11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6份,《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了解企业排污动态,防止环境污染纠纷及污染事故的发生。
2、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2018年第一、二季度环境隐患大排查工作。对辖区内63家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份,立案3起,正在立案4起,处罚14.4097万元。目前4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立案企业已缴纳罚款并提交整改方案、完成整改情况汇报。
(二)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二是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会同安监、公安、市容等部门开展巡查督查,进一步改善我县县城区域春节期间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三是完成大气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018年申报柳州市减排专项资金项目5个,分别为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脱硫脱脱工程,三星、海鸿纸业锅炉烟尘治理项目,凤糖60吨锅炉燃烧技术改造项目,生态肥公司炉窑除尘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申报及现场勘察工作。四是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对造纸、制糖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核查,我县三家造纸厂中1家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在进行调试,另外2家正在进行监控设施的基础建设;三家糖厂自动监控设施均已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设备经过有效性审核。检查时,根据企业提供的废气自行监测报告及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所有企业排污因子均达标。五是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5月底,完成对我县22家砖瓦行业企业的监测;6月7日-6月15日,由县政府组织,我局联合工商、市容、住建、发改、科工贸、工管委、国土等部门对我县铸造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经排查和核实,目前我县共有9家铸钢件(安装有中频炉或计划安装)生产企业,大部分企业位于柳城工业园区沙埔片区,8家企业正常生产,1家企业停产。9家均办理有环保手续、有工商营业执照,大部分企业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无违章建筑。(详见附表)。同时通过此次排查,在我县未发现有企业生产和销售“地条钢”及铸造中频炉违规转产和违规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的情况。
2、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是对沿河沿江企业进行排查,检查发现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设施,我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二是配合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检查时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理标志和警示标志符合标准规范,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未发现新增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对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中存在网箱养殖的情况,畜牧局已制定相关整治方案,下一步将与环保局联合打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网箱养殖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杨柳河周边养殖污染整治。对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的4家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开展了后督察,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进行立案查处。
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是与我县被列入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的柳州市振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振银公司严格按照责任书内容,按时完成排查并整改土壤污染隐患,每年自行对本企业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二是完成对4个疑似污染地块的调查核实。对4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地所有权人下达书面通知,对目前租赁合同未到期仍在产的柳城县博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删减该疑似污染地块,待企业不再生产再对该地块进行初步调查。三是加快推进已开发的柳城县广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的土壤初步调查、风险评估、土壤详查,目前这三项调查已基本完成。柳城县佳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地块初步调查正在实施中。
(三)切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1、加快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处理进度。目前,涉及我县的5件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销案4件,经过后续督察,巩固整改成效,未发现反弹现象,目前还有柳城县六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正在整改当中。根据5月7日四家班子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上决议,对六塘污水处理厂进行重新选址,目前县住建局已完成选址工作,制定完成建设方案,并已委托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及地形测绘单位进场开展前期工作,六塘镇人民政府已提前开展用地预征工作。
2、加快建材行业整治。目前全县53家建材企业中通过规范整治验收的有42家。在4月份的督查中,发现部分砖厂排污口不规范,要求砖厂立即整改。5月份,结合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对我县22家砖瓦行业企业进行监测且委托了广西华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我县环境监测站未有技术监测的因子进行监测,目前已得到8家企业监测报告,依据监测报告对8家大气污染物超标企业调查处理中。
3、开展辖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根据市委书记郑俊康同志6月12日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在钦州等地发现问题的通报》(厅发〔2018〕23号)上作出的批示要求,我局牵头制定,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柳城县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城办〔2018〕10号),由9名县委常委带队组织各有关单位联合成立9个排查组,对我县辖区生态环境问题展开地毯式排查。6月15日,由县委书记王鸿鹄带队的第一排查组对我县杨柳河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河面网箱养殖及沿岸畜禽养殖情况。针对杨柳河网箱养殖及沿河畜禽养殖现象,王书记要求县水利、畜牧、环保、市容、公安等部门及大埔镇政府按照各自环保工作职责,严肃问题整改,切实保障杨柳河水质安全。县长余瑞军带领第二排查组深入六塘工业园区,对5家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其中4家企业存在问题,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排查组要求企业立行立改。
(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5月份,共立案环境违法行为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停产整治决定书1份,处罚金额19.133万元。其中,柳城县方芳页岩砖厂、柳城县沙埔福鑫页岩多孔砖厂固体、原料废物露天堆放,分别处罚2万和3万元;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措施案,处罚12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柳城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处罚2.133万元。以上案件均在7日内在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并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
(五)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69值班投诉热线电话的畅通,认真及时处理市交办及其他部门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主动解决人民普遍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截至6月13日,大队共接到环境信访51件,其中已办结41起,10起正在办理中。
(六)生态县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自县委、县政府确定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目标以来,全县上下结合实际,按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生态县创建各项工作,生态县建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有效推进了生态县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截至目前,全县12个乡镇、121 个行政村中,已有8 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生态乡镇命名率达66.67%,市级以上生态村77个,占总行政村63.63%,其中自治区生态村49个、市级生态村28个。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县申报及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的通知》,我县符合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的4 项基本条件和17项建设指标。目前已通过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申报材料审核及现场复核。
(七)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我县成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共配置普查人员32名,落实普查工作经费36.2万元,并于5月28日由县政府印发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县共完成了1084家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工作及县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工作,同时协调畜牧、水利部门分别完成畜禽养殖及入河排污口的清查和普查工作。
(八)其他工作。
1、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将我县辖区内的生产危废的企业全部纳入管理,并进入“广西固废监督审批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全过程跟踪。开展涉危企业、辐射安全检查,共对11家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危废管理,做好危废标识,完善危废管理台账等。
2、做好工业企业的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及费改税材料移交工作。2018年第一季度对65家企业进行排污费核定并下达了《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3月底,督促65企业家企业完成2017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2017年度共征收排污费200多万元,并且按照区、市统一安排完成了费改税材料移交工作。
3、组织编制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共编制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1210万元。
4、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截至6月15日,我局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12个,其中审批报告表项目12个,县重点项目5个,备案登记表项目28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我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回头看”第一轮市级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及材料上报工作。
(二)完成我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对沿河污染隐患的排查,对杨柳河、洛崖河等重点流域的排查,对工业园区企业环境隐患的排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等,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持续性监管。
(三)加大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整治。重点抓好工地扬尘、粉尘的管制,抓好秸秆禁烧,抓好城市管理,抓好企业达标排放。
(四)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建设工作,确保通过自治区级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
(五)加强重金属污染源监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六)继续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本县辖区范围内的污染源清查建库工作的质量核查。
(单位联系人:邓缅珮,职务:办公室副主任,电话:17707721958,邮箱:lc7612347@163.com)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