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遇到困难和建议
近年来,柳城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遇到一些困难。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2015至2017,县辖区环境质量连续三年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县城区域PM10年均浓度从2016年80微克/立方米降至2017年40微克/立方米,空气污染指数同比下降50%。
(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政府重视。建立柳城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作重要批示。二是职责明确。柳城县政府发文《柳城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到县环保、住建、市容、科工贸、公安、各乡镇等部门,并将重点大气污染防治指标纳入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中,明确部门职责,层层落实责任,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严控扬尘污染。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定期对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抽查、检查,2017年共检查工地106家次,下达文明施工防扬尘专项整治限期整改通知37份(2016年143份);积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无证运输、抛洒滴漏、违法处置渣土等违法行为加强查处。现场纠正撒漏污染9起,立案查处车轮带泥、抛洒滴漏违法违规案件9起,罚款5400元。通过对建筑扬尘、“三车”整治,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奠定基础。二是开展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对全县范围内制砖、采石场、石灰生产企业、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制造业等53家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出动126车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8份,立案处罚企业5家,处罚金额9万元,取缔企业1家,关停企业3家,责令停产整治企业28家。目前,除4家砖厂废气处理设施仍在停产建设中,未完成整改外,其余45建材企业均完成整改。
(三)工业节能减排稳步推进。随着一批环保新技术、新项目的建成使用,该县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整体持续下降,2017年以来,32家制砖、制糖、缫丝、造纸、制药企业共投入1241.5万元,完成锅炉及炉窑的老污染源治理,其中完成23家砖厂脱硫除尘设施建设,3家制糖企业锅炉提标改造,4家混凝土企业原料挡棚建设,修建原料挡棚8800平方米,2家缫丝企业锅炉烟气治理。
(四)秸秆焚烧整治力度加强。该县各乡镇(管理区)、村委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工作挂钩,减少秸秆焚烧。各乡镇成立禁烧小分队,集中对路旁沟边秸秆进行了集中清运。并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各村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上报,及时消除隐患。
二、现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2018年第一季度该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仅为68.9%,其中PM10、PM2.5浓度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与自治区环保厅考核要求(PM10、PM2.5考核指标分别为56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以下)相差较远,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防治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尚未建立,部门、行业、城乡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需要全县上下的通力协作。区域性大气污染源解析缺少技术、专业人才支撑。
二是环保设施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工业企业升级改造不到位,有的企业尚未完全健成污染治理设施,有的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运行不正常。甚有企业为节约成本,存在偷排现象。
三是露天餐饮油烟污染顽疾难以消除。该县人民医院旁边的烧烤街道没有任何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接排放。整治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和百姓需求,难以一刀切彻底取缔。
四是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尚不到位。当前,该县碧桂园、鸡公山路段等重点工程正处于紧张施工之际,有的工地没有认真落实车辆冲洗、路面硬化、物料覆盖、现场围挡等措施,局部扬尘污染比较严重。
五是时段性、区域性污染现象突出。秸秆禁烧基本靠严看死守,秸秆综合利用途径较少,“秸秆出路”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每年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和婚庆、祭祀期间,集中燃放大量的烟花爆竹,PM10、PM2.5爆表,区域性短时间内空气重度污染现象频发。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监管,健全机制,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一是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要建立完善部门、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环保、城建、城管、市容、商务、公安、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间协作配合,同时加强城乡之间协调联动,防止城乡结合部出现监管死角。二是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工作方案。形成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全民共同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使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县城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数据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研究,找准大气污染成因、成分以及污染物传输、集聚规律,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四是加强监管,强化奖惩力度。划定重点监管区域,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加强重点污染行业的监管,发现问题的,要通过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定期通报、行政约谈等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执行好的企业给予奖励或政策扶持。
(二)突出重点,强力攻坚,确保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场地管控。加大建筑施工场地督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现场道路不硬化、现场无围挡、运输无密闭、沙土无覆盖等乱现。规定凡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的,都必须制定落实,坚决纠正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不使用、当摆设的问题。二是持之以恒抓秸秆禁烧。将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重要举措严抓不懈,引进技术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加大对秸秆禁烧方面的宣传;出台规定严厉打击秸秆禁烧行为。三是深入开展文明环保祭祀及喜庆活动。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环保型祭祀活动,扩大禁烧范围。加强节日和婚丧迁乔喜庆等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出台烟花爆竹在县城区域禁放、限放的强制性管理规定,划定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四是提升餐饮油烟整治水平。市容、食监、卫计、环保等部门要形成合力,督促餐饮服务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同时,涉及弱势群体的露天烧烤摊点等,建议政府在财政能力范围内给予适当补贴安装环保节能设施。
(三)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形成正本清源的大气污染治理格局。
一是严格按照“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整体要求全面开展重污染高能耗行业的整治工作。二是严格环境准入。一方面严格实施环评制度。明确工业项目的准入条件,将新建、扩建项目总量审核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另一方面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三是通过设置禁燃区,推广清洁能源,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优化全县能源结构。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舆论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定期公布空气质量状况。二是利用“6·5”环境日、地球日等宣传日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公民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公民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三是在全县树立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低碳出行、低碳办公的先进典型,培养“人人都是污染制造者、人人都是污染受害者、人人都是污染治理者”的环保意识,营造“同呼吸、共命运、齐奋斗”的环保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