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柳城县注重水污染防治,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5-09-10

柳城县注重水污染防治,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2015年以来,柳城县加大对龙江、融江水污染防治力度,狠抓饮用水源地管理,加强沿河水质监控,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步伐,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融江河段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辖区内融江与柳江交接断面(露塘断面)的水质保持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深化工业废水及城镇生活污水防治工作。一是自“十一五”以来,柳城县加大水污染源及沿河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通过采用清洁生产、废水治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对县城26家重点企业投入约1.8亿元进行废水治理和综合利用。二是全面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抓好环评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制度,明确合理规定排污单位排污总量。2015年以来,柳城县完成环评审批项目共39个、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共46个、排污许可证共16个(涉水的有11个)。三是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建成有柳城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75%,在建污水处理工程有沙埔、东泉污水处理厂,并计划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沙埔、东泉镇污水处理厂验收手续,项目完成后将大大减轻龙江、融江流域污染负荷。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柳城县全面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突出强化规范化饮用水水源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界标及交通、航道警示牌。2015年年初开展全县供水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调查工作,经过多次与县水利局、各乡镇反复核对,确定19个供水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并将对这19个水源划分保护区并进行保护

(三)强化龙江、融江流域环境监察和环保专项行动。柳城县加大环境监管和环保专项行动力度,结合环境大检查工作“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营造“美丽 柳城”的安全水环境。一是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对国控源企业进行每月一查;对其他涉水企业,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检查。二是加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015年3月份,对全县12个乡镇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15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网箱养殖等活动,并与各相关乡镇政府协调处置,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县饮用水安全。

(四)提升龙江、融江流域的重点监控及监测能力。一是建成龙江河自动监测站,对龙江水环境质量进行自动监测,及时掌握龙江河水中镉、砷等重金属水质状况,确保下游柳州水环境安全。二是沿河污水排放重点企业将逐步建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以便及时了解企业排污情况,保证水环境安全。三是强化环境监管,构建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实行区域以及对企业包片管理方式。明确监管内容、监管要求以及监管责任,落实网格联系领导、网格联系人以及网格监察人员,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三清三到位”总体目标,将有效降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四是大力加强生态村建设。2010年,柳城县开始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至今柳城县共获得生态村命名43个,其中自治区级生态村20个,柳州市级生态村23个。2015年全县申报区级生态村32个。柳城县将按照柳州“生态市建设”目标要求,积极推进柳州市2020年完成生态市创建工作。

(五)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一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工作,通过在屯与屯、村与村、村与屯之间的综合治理,使各相联系的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等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环保管理能力得到加强。2015年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有龙头镇伏虎村3个屯,各建设1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资金300万元;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大埔镇中回屯、冲口屯,各建设1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资金100万元。目前,所有建设项目均在紧张开工建设阶段。二是狠抓禽畜养殖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从审批、环境监察、减排、环境宣传等方面推进农村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采取“部门联动、集中整治、专项督查、确保成效”四大措施,狠抓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三赢”,有效改善村镇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环保队伍及能力建设薄弱。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对水污染环境越来越敏感及重视,而现有环保机构、编制跟不上环境保护职能、任务的步伐。一是环保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环保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不足,乡镇未设环保机构,工作量大,环境监管难度大。二是环境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全局在职人员中,无一人是法律专业毕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法律专业的人员也很少。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不能较深入地从专业角度分析,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全面、妥善地处理。虽然县环保局已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行政处罚的处置,但全局环境法律业务水平仍待加强

(二)截污基础薄弱,环境质量后续改善支撑不足。全县目前有污水处理厂4座,生活污水处理站6座。但全县12个乡镇、2个经济管理区中,只有4个乡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只有1座,污水处理站1座。在建的沙埔镇、东泉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县城新建一座泵站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进度慢。

三、建议

(一)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增强环境监察执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环境监测的业务水平;二是要目标明确、平稳操作、严字当头、干字当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合理使用自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三是要全面规划、提高标准、统一部署,强化执法监管,完善执法装备,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二)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水环境整治进度。县各相关部门应督促加快推进沙埔、东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程,争取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沙埔、东泉镇污水处理厂验收手续,并投入运行;争取在2015年12月底完成县城新建泵站及完善污水管网建设。

(三)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明确职责与任务,确保环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按分片区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制,建立“一企一档”环保制度。二是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赴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三不三直”方式,对排污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全面检查,严防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污染事故。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培训、会议及执法检查等时机,大力宣传环境环保的重要性,采取多样化环保活动,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打击环境违法。

柳城县注重水污染防治,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来源: 环保局  |   发布日期: 2015-09-10 11:05    |  作者: 环保局

柳城县注重水污染防治,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2015年以来,柳城县加大对龙江、融江水污染防治力度,狠抓饮用水源地管理,加强沿河水质监控,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步伐,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融江河段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辖区内融江与柳江交接断面(露塘断面)的水质保持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深化工业废水及城镇生活污水防治工作。一是自“十一五”以来,柳城县加大水污染源及沿河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通过采用清洁生产、废水治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对县城26家重点企业投入约1.8亿元进行废水治理和综合利用。二是全面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抓好环评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制度,明确合理规定排污单位排污总量。2015年以来,柳城县完成环评审批项目共39个、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共46个、排污许可证共16个(涉水的有11个)。三是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建成有柳城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75%,在建污水处理工程有沙埔、东泉污水处理厂,并计划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沙埔、东泉镇污水处理厂验收手续,项目完成后将大大减轻龙江、融江流域污染负荷。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柳城县全面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突出强化规范化饮用水水源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界标及交通、航道警示牌。2015年年初开展全县供水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调查工作,经过多次与县水利局、各乡镇反复核对,确定19个供水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并将对这19个水源划分保护区并进行保护

(三)强化龙江、融江流域环境监察和环保专项行动。柳城县加大环境监管和环保专项行动力度,结合环境大检查工作“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营造“美丽 柳城”的安全水环境。一是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对国控源企业进行每月一查;对其他涉水企业,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检查。二是加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015年3月份,对全县12个乡镇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15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网箱养殖等活动,并与各相关乡镇政府协调处置,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县饮用水安全。

(四)提升龙江、融江流域的重点监控及监测能力。一是建成龙江河自动监测站,对龙江水环境质量进行自动监测,及时掌握龙江河水中镉、砷等重金属水质状况,确保下游柳州水环境安全。二是沿河污水排放重点企业将逐步建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以便及时了解企业排污情况,保证水环境安全。三是强化环境监管,构建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实行区域以及对企业包片管理方式。明确监管内容、监管要求以及监管责任,落实网格联系领导、网格联系人以及网格监察人员,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三清三到位”总体目标,将有效降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四是大力加强生态村建设。2010年,柳城县开始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至今柳城县共获得生态村命名43个,其中自治区级生态村20个,柳州市级生态村23个。2015年全县申报区级生态村32个。柳城县将按照柳州“生态市建设”目标要求,积极推进柳州市2020年完成生态市创建工作。

(五)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一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工作,通过在屯与屯、村与村、村与屯之间的综合治理,使各相联系的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等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环保管理能力得到加强。2015年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有龙头镇伏虎村3个屯,各建设1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资金300万元;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大埔镇中回屯、冲口屯,各建设1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资金100万元。目前,所有建设项目均在紧张开工建设阶段。二是狠抓禽畜养殖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从审批、环境监察、减排、环境宣传等方面推进农村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采取“部门联动、集中整治、专项督查、确保成效”四大措施,狠抓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三赢”,有效改善村镇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环保队伍及能力建设薄弱。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对水污染环境越来越敏感及重视,而现有环保机构、编制跟不上环境保护职能、任务的步伐。一是环保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环保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不足,乡镇未设环保机构,工作量大,环境监管难度大。二是环境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全局在职人员中,无一人是法律专业毕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法律专业的人员也很少。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不能较深入地从专业角度分析,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全面、妥善地处理。虽然县环保局已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行政处罚的处置,但全局环境法律业务水平仍待加强

(二)截污基础薄弱,环境质量后续改善支撑不足。全县目前有污水处理厂4座,生活污水处理站6座。但全县12个乡镇、2个经济管理区中,只有4个乡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只有1座,污水处理站1座。在建的沙埔镇、东泉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县城新建一座泵站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进度慢。

三、建议

(一)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增强环境监察执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环境监测的业务水平;二是要目标明确、平稳操作、严字当头、干字当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合理使用自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三是要全面规划、提高标准、统一部署,强化执法监管,完善执法装备,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二)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水环境整治进度。县各相关部门应督促加快推进沙埔、东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程,争取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沙埔、东泉镇污水处理厂验收手续,并投入运行;争取在2015年12月底完成县城新建泵站及完善污水管网建设。

(三)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明确职责与任务,确保环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按分片区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制,建立“一企一档”环保制度。二是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赴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三不三直”方式,对排污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全面检查,严防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污染事故。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培训、会议及执法检查等时机,大力宣传环境环保的重要性,采取多样化环保活动,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打击环境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