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柳城县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柳城县是广西柳州市辖县,位于广西中部偏北,距柳州市48公里,位于柳州市母亲河柳江上游。工业主要以制糖、化工、缫丝、农产品加工、机械及汽车配件等行业为主,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近年来,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柳城县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减排为中心,多措并举。开拓创新,下大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提高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先后被自治区、柳州市评为全区环保系统十佳先进单位。 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柳州市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等荣誉。
一、克难攻坚,强力推进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53号)文件要求,柳城县高度重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 2014年11月,县环保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大队分别顺利通过区环保厅、柳州市环保局标准化达标验收,在自治区要求柳城县2015年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达标的期限提前一年完成。成为广西第三个实现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双达标”的县,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荣获2014年“十佳”环保基层能力建设先进集体。
一是高度重视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上下联动,全力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达标验收。柳城县成立“环保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抓好上级环保部门对口帮扶时机,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区、市领导多次现场指导柳城县能力建设,及时协调达标验收过程中相关问题,给予一对一帮扶指导及技术培训支持。柳城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柳城县环保能力建设,明确县分管领导为柳城县环保基层能力建设主要责任人,县环保局主要领导为项目具体执行人,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县环保局上下齐心、凝心聚力,在资金和人员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强力助推柳城县环保能力建设。
二是抓住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重点,逐项进行突破。在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达标验收达标建设过程中,把工作重点放在在人员编制、环保监测和执法设备、实验室用房、增加监测项目、计量认证、人员上岗证等方面。一方面增加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环保监测站已参公、无法调剂编制、监测人员少的情况下,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同工同酬办法临时聘请监测技术人员7人,县财政每年从环保专项经费中列支30万用于聘请编外人员。另一方面多渠道增加实验室和监察执法用房面积。柳城县现有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用房与《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的最低配置标准差距很大,为解决监测实验室紧张的情况,通过优化环保系统办公用房布局,投入11万元改造化验室,增加实验室面积180m2,增加监察执法用房面积90m2,基本满足了环境监测和监察工作需求。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增加仪器设备。2014年以来,柳城县财政本级共投入89万元用于提升柳城县环保能力仪器设备建设,其中57万元购买红外测油仪、水质手持采样泵、恒温恒湿大气采样器、测距仪、流量计、水质采样设备、摄像机等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设备,全面加强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该县还获得2014年自治区重金属专项资金119万元的监测仪器设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终端及移动执法工具,主要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多功能烟气分析仪、便携式流速测量仪等设备,从而使柳城县监测、监察固定资产达到300万元,基本满足环境监测监察业务需求。
四是做好持证上岗、人员培训工作。2014年,柳城县环保监测站上岗证和计量认证项目从原来的31项增加到49项,其中水和废水35项、环境空气和废气9项、噪声5项,所通过项目均为双人持证。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为100%,环境监察执法证持证率为100%,做到人人都能持证上岗。2014年柳城县共派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达60多人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二、开展专项大排查、大整治,下大力解决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自2012年龙江镉污染事故以来,在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每年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县内突出的环境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一是每年县政府组织发改、安监、公安、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环保专项检查及中、高考噪声严管整治等活动28次。“十二五”期间共对全县140多家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61个,排查全县饮用水水源点320多次,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7000多人次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违法企业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通知书28起,下达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45起,挂牌督办企业1家,移交工商部门案件10起,限期治理1起,处罚企业11起,罚款金额12.0247万元。
二是日常环境监察执法采取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区域为基础划分为2个网格区,以乡镇为基础划分为14个网格单位,各直接负责执法人员对管辖网格的环境监管直接负责,全面开展日常环境监察网格化工作。
三、狠抓污染物减排和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加大生态建设,经济环境双丰收
柳城县以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整治为突破口,加强领导,精心布置,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各项措施,严格落实负责制,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2011年至2014年,完成生活污水减排项目1个,结构减排项目3个,管理减排项目3个,农业源减排项目60个,共削减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1261.02吨,氨氮94.74吨,削减二氧化硫36.5吨,氮氧化物15.1吨,按计划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二是通过开展清洁生产,产生清洁生产方案391个,开展清洁生产投资4943.08万元,产生经济效益5590.21万元,削减化学需氧量103.17吨,二氧化硫65.14吨。据不完全统计,自“十一五”以来,柳城县26家重点排水企业投入约1.8亿元进行废水治理和综合利用,全面完成制糖、化工、缫丝、制药、造纸等重点老污染源废水治理工程,工业废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成效明显,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如柳城县柳城糖厂投入1000万元建设的制糖废水末端循环生化处理系统完成后,外排入融江废水量由原来的每天2.4万吨大幅降低到每天0.72万吨,每天可减少废水排放量1.68万吨。新鲜水取用量已由原来的324万m3/年,减少至70万m3/年,每年可节水254万m3/年,节约新鲜水取用费158.78万元/年,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可观。
三是柳城县2014年投入30多万元编制完成11个乡镇级1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及其技术报告,投入50多万元编制12个乡镇生态建设规划。获得区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24个。从国家和区环保部门争取治理资金近300万元,实施知青城景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大埔镇中回村中回屯和中寨村冲口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龙头镇伏虎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显现。大埔镇洛崖社区获自治区三星级“绿色环保社区(小区)”命名,我局获区级优秀组织单位。
四是狠抓污染物减排和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加大生态建设取得明显环境效益。县城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均小于50,空气质量达I级(优)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并优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四 、推进产业布局规划,科学招商引资,严守环保底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柳城工业化、城镇化将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之间的矛盾将逐步突显出来,尤其柳城是工业后发之地,近些年已形成了资源依赖型的产业结构和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工业结构性污染,已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了缓解这一矛盾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发展空间,柳城县主动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经济社会的大舞台,积极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局,变被动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为主动参与政府的综合决策。
一是对融江和龙江重点流域,对制糖、化工、缫丝、农产品加工、机械及汽车配件等重点产业以及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进行综合性规划。配合工业区管理部门做好柳城县三个工业集中区的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后评估工作,综合分析经济发展在产业定位、布局、规模与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方面的可行性与协调性,把优化产业结构同淘汰落后产能,改变粗放式增长方式,防治环境污染结合起来。
二是正确处理各部门、各乡镇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和环境关系,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从而切实将环境保护落实到柳城县各项规划中,并指导发展的具体实践,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转变柳城经济发展方式。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现在,发达地区的产业正在更新换代,再加上当地环境容量有限和保护环境要求相对较高,一部分产业急需转移到内地。面对承接转移产业的商机,柳城既积极承接,也冷静分析;即要招商引资,也要招商选资。想方设法引进有一定科技含量、生产链条比较长、资源消耗相对低、环境污染好控制、经济效益好的产业。进一步强化环境准入,尤其是柳城三大工业区的建设要科学决策,把好新上项目“环评、审批、验收”三大关口,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不同的环境“准入条件”和开发强度。柳城三大工业区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区产业定位,拒绝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入驻,做到“增产少污”和“增产减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