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柳城县环保局2015年工作计划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5-03-18

为更好地推进2015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经研究,制订以下工作计划,请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站、大队、中心负责人按计划、按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在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创造亮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特点,发生新变化,取得新成效。每月以书面形式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国家、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环境执法年”为契机,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执法监管和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更加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全力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乘势而上,强化环保能力建设

巧借双达标东风乘势而上、顺势而作、有所突破、有所作为。一是筹措资金,尽快解决300万元缺口加快推进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虽然已通过验收、复审,但是按标准要求,我县上述二个机构业务用房明显偏小,急需完善建设。二是重点区域增设机构。2015年拟在六塘、沙埔、大埔和一些环境功能脆弱区域设立环保站。每个站2-3人,以加快污染物处置速度,提升处理能力。三是加强环保应急能力建设,制定一系列应急监测方案,将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打造为县级环境应急监测中心,辐射到周边县域,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便利和保障。落实和完善柳城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柳城县环境保护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内国家重点控制排污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做到环境应急管理档案“一厂一册”,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综合防范能力。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协调的素质、破解难题的实力和团结协作的凝聚力。

(二)继续狠抓污染减排,全面开展污染防治

巩固过去几年的减排成果,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一是把污染减排工作涉及各部门的职责列入绩效考核指标,由县绩效办统一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县城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完成污水处理厂负荷率由75%提高到90%以上的减排目标。三是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对进水浓度的管理,保证供水稳定平衡,提高污水处理负荷及氨氮处理效果,同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现场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氨氮稳定达标排放。四是继续抓好15个农业源减排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档材料,按时上报有关减排数据,确保减排项目完成,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2015年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控制在5808吨,氨氮控制在704吨,二氧化硫控制在1511.51吨,氮氧化物控制在1472.62吨范围内。      

认真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全面开展污染防治。加强督促完成我县辖区内饮用水源地的整治以及保护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查处影响饮用水(含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的行为;按时完成地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取缔工作,拆除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完成各级保护区相关标志牌的建设工作;不得向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游1000米、下游200米范围内排放废水污染物,已有的要取缔。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

按照《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年度任务,编制辖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工作,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确保企业废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加快环境综合治理步伐,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出台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快知青城、伏虎村、中回村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工程进度。推进农村重点村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是继续开展生态村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生态县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通报生态建设开展情况。充分调动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申报生态示范村,计划实现15个以上柳州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创建目标。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村屯的生态建设进度。

(四)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高效处置污染纠纷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对全县范围内重点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现场检查,非重点企业每季度一次现场检查,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避免出现超标现象;对新建项目的选址、“三同时”执行情况和在建项目开展环境监察,避免企业在建设中发生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监察频次为做报告书的项目,每月一次,做报告表的项目,每季一次,做审批表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现场监察一次;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污水治理及医疗固体废物的处置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在全县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认真梳理2012年以来历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仍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检查整治要求落实和案件查处等情况。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近期、中期、远期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查找风险点,严格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加强新环保法学习,自觉守法护法,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督促2014年环境风险大排查期间存在问题企业完成整改和验收工作。做好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对涉重金属、化工、制糖、制酒、造纸行业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期化学品的环境监管。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和施工噪声管理,确保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投诉量同比有所下降,减少或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五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加大对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在建、试生产期间的环境管理,全面清查未批先建项目和久试不验的建设项目,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改工作;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管,做好“三同时”项目验收工作。

六是以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为重点,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加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做好企业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不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污水治理及医疗固体废物的处置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编制《2015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医疗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七是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加强县辖区内核与辐射的日常监管,贯彻落实国家核与辐射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配备日常监管中个人防护必需的辐射仪器设备,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八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事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69值班投诉热线电话的畅通。对环境污染纠纷事故做到及时处理,随叫随到,确保污染纠纷事故处理率100%,完成率95%。同时,加强提升执法人员现场处理能力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独当一面的处理能力。

(五)扎实开展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我县2015年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项目新增总氮、石油类、铅、锌等19项,积极配合市站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调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柳州市PM10达标规划项目,推进三个工业园区周边的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监测,委托柳州市站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分析,认真筹备县城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良好。

完成 43家重点污染源一年两次监督性监测工作,每两个月对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监测性监测一次。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联网率、运行率达100%。督查企业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社会监测机构履行自行监测义务,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国家的考核要求。

(六)强化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一是充分宣传环境保护工作亮点、成效,我县环境质量,大气、水污染防治现状及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等;二是推动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尤其要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负责同志、一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全员党政培训、法律培训、生态建设培训、业务培训、基础工作培训“五培训”;四是结合“生态乡村”和生态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深入社区、村屯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围绕生态村、镇建设,清洁水源、主要污染物减排、污染防治工作,面向基层,广泛渗透绿色环保理念,制作宣传册、宣传环保袋等发放到群众手中,制作宣传展板摆放到村委的显眼位置。

(七)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环境监察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主要污染物减排、行政审批、事业性收费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信息。督促企业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八)创新党建、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管理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教育1次、党课教育1次,吸引优秀青年干部职工加入中国共产党队伍,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干部党性。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牢记宗旨、牢记职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改革创新,做到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干有所成。

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不懈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运用好廉政党课、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紧密联系实际,找准抓手和载体,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廉政监督检查,规范、制约环境行政审批权、环境执法权、干部人事权等权利运行,强化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环境监管、排污费征收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柳城县环保局2015年工作计划

来源: 环保局  |   发布日期: 2015-03-18 10:54    |  作者: 环保局

为更好地推进2015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经研究,制订以下工作计划,请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站、大队、中心负责人按计划、按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在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创造亮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特点,发生新变化,取得新成效。每月以书面形式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国家、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环境执法年”为契机,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执法监管和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更加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全力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乘势而上,强化环保能力建设

巧借双达标东风乘势而上、顺势而作、有所突破、有所作为。一是筹措资金,尽快解决300万元缺口加快推进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虽然已通过验收、复审,但是按标准要求,我县上述二个机构业务用房明显偏小,急需完善建设。二是重点区域增设机构。2015年拟在六塘、沙埔、大埔和一些环境功能脆弱区域设立环保站。每个站2-3人,以加快污染物处置速度,提升处理能力。三是加强环保应急能力建设,制定一系列应急监测方案,将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打造为县级环境应急监测中心,辐射到周边县域,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便利和保障。落实和完善柳城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柳城县环境保护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内国家重点控制排污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做到环境应急管理档案“一厂一册”,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综合防范能力。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协调的素质、破解难题的实力和团结协作的凝聚力。

(二)继续狠抓污染减排,全面开展污染防治

巩固过去几年的减排成果,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一是把污染减排工作涉及各部门的职责列入绩效考核指标,由县绩效办统一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县城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完成污水处理厂负荷率由75%提高到90%以上的减排目标。三是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对进水浓度的管理,保证供水稳定平衡,提高污水处理负荷及氨氮处理效果,同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现场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氨氮稳定达标排放。四是继续抓好15个农业源减排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档材料,按时上报有关减排数据,确保减排项目完成,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2015年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控制在5808吨,氨氮控制在704吨,二氧化硫控制在1511.51吨,氮氧化物控制在1472.62吨范围内。      

认真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全面开展污染防治。加强督促完成我县辖区内饮用水源地的整治以及保护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查处影响饮用水(含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的行为;按时完成地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取缔工作,拆除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完成各级保护区相关标志牌的建设工作;不得向水质自动监测站上游1000米、下游200米范围内排放废水污染物,已有的要取缔。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

按照《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年度任务,编制辖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工作,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确保企业废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加快环境综合治理步伐,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出台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快知青城、伏虎村、中回村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工程进度。推进农村重点村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是继续开展生态村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生态县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通报生态建设开展情况。充分调动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申报生态示范村,计划实现15个以上柳州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创建目标。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村屯的生态建设进度。

(四)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高效处置污染纠纷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对全县范围内重点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现场检查,非重点企业每季度一次现场检查,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避免出现超标现象;对新建项目的选址、“三同时”执行情况和在建项目开展环境监察,避免企业在建设中发生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监察频次为做报告书的项目,每月一次,做报告表的项目,每季一次,做审批表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现场监察一次;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污水治理及医疗固体废物的处置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在全县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认真梳理2012年以来历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仍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检查整治要求落实和案件查处等情况。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近期、中期、远期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查找风险点,严格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加强新环保法学习,自觉守法护法,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督促2014年环境风险大排查期间存在问题企业完成整改和验收工作。做好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对涉重金属、化工、制糖、制酒、造纸行业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期化学品的环境监管。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和施工噪声管理,确保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投诉量同比有所下降,减少或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五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加大对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在建、试生产期间的环境管理,全面清查未批先建项目和久试不验的建设项目,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改工作;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管,做好“三同时”项目验收工作。

六是以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为重点,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加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做好企业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不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污水治理及医疗固体废物的处置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编制《2015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医疗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七是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加强县辖区内核与辐射的日常监管,贯彻落实国家核与辐射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配备日常监管中个人防护必需的辐射仪器设备,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八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事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69值班投诉热线电话的畅通。对环境污染纠纷事故做到及时处理,随叫随到,确保污染纠纷事故处理率100%,完成率95%。同时,加强提升执法人员现场处理能力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独当一面的处理能力。

(五)扎实开展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我县2015年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项目新增总氮、石油类、铅、锌等19项,积极配合市站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调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柳州市PM10达标规划项目,推进三个工业园区周边的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监测,委托柳州市站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分析,认真筹备县城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良好。

完成 43家重点污染源一年两次监督性监测工作,每两个月对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监测性监测一次。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联网率、运行率达100%。督查企业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社会监测机构履行自行监测义务,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国家的考核要求。

(六)强化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一是充分宣传环境保护工作亮点、成效,我县环境质量,大气、水污染防治现状及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等;二是推动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尤其要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负责同志、一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全员党政培训、法律培训、生态建设培训、业务培训、基础工作培训“五培训”;四是结合“生态乡村”和生态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深入社区、村屯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围绕生态村、镇建设,清洁水源、主要污染物减排、污染防治工作,面向基层,广泛渗透绿色环保理念,制作宣传册、宣传环保袋等发放到群众手中,制作宣传展板摆放到村委的显眼位置。

(七)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环境监察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主要污染物减排、行政审批、事业性收费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信息。督促企业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八)创新党建、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管理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教育1次、党课教育1次,吸引优秀青年干部职工加入中国共产党队伍,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干部党性。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牢记宗旨、牢记职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改革创新,做到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干有所成。

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不懈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运用好廉政党课、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紧密联系实际,找准抓手和载体,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廉政监督检查,规范、制约环境行政审批权、环境执法权、干部人事权等权利运行,强化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环境监管、排污费征收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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