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柳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4-05-16

柳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

近几年,我县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既丰富了菜篮子,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显突出,因此,加大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尤为重要。

一、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环境的危害

根据县畜牧水产局统计,2014年第一季度,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备案有447家,其中养猪场380家,存栏数为159726头猪;家禽养殖场53家,存栏数为519535只。按目前规模计算,每年产生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6192吨、335.9吨。畜禽粪便、污水中含有大量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各种病原体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如未得到妥善处理,会对水环境、土壤存在有环境安全隐患,同时也会对农副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二、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管理现状

(一)产业规划滞后,养殖场选址不合理。由于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没有进行科学规划,存在大部分养殖场选址不合理,环保设施不完善,造成环境污染扰民投诉频繁。

(二)畜禽养殖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现象突出,全县共有447家养殖场,达到规模养殖场(猪:500头以上;鸡、鸭30000羽以上)的有52家,目前只有6家养殖场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按环评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办审批手续率只有11.5%,占全县养殖户1.3%

(三)政策法规不健全,存在管理真空。目前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畜禽养殖,不受规模大小限制。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管理对象是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未达到规模养殖场目前没有效力的管理依据。

(四)农村环境监管薄弱,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低。养殖场虽建有沼气池处理污水,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产生量不配套,达不到处理效果,大多养殖场污水都超标排放。畜禽粪便收存场所不规范,没能做到防渗、防漏、防雨水冲刷措施,有的甚至露天堆放,臭气四溢,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议

(一)加大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高养殖户的知晓率和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养殖环境,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

(二)加快制定我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由畜牧水产兽医局牵头对全县畜禽养殖进行科学、合理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环保保护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做技术服务工作,做到发展畜禽养殖与保护环境同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投入运营的同时落实。达到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报批。

(四)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农村环境监管体系。把环境监管职能落实到乡镇、村、屯三级网格监管体系,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养殖场的违规建设。

(五)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加快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养殖小区,动员、引导周边分散养殖户进小区,养殖小区远离村庄、饮用水源的地方,改变村容村貌,确保饮水安全。

(六)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模式,提高经济效益。在养殖场周边要有相当规模的水田、果地、鱼塘、林地消纳粪便和污水。实施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采用种、养结合的模式,畜禽粪便、废水经发酵后可用于鱼塘养鱼,作为农田、果园、林地有机肥,发展生态农业。

柳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

来源: 环保局  |   发布日期: 2014-05-16 12:35    |  作者: 环保局

柳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

近几年,我县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既丰富了菜篮子,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显突出,因此,加大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尤为重要。

一、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环境的危害

根据县畜牧水产局统计,2014年第一季度,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备案有447家,其中养猪场380家,存栏数为159726头猪;家禽养殖场53家,存栏数为519535只。按目前规模计算,每年产生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6192吨、335.9吨。畜禽粪便、污水中含有大量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各种病原体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如未得到妥善处理,会对水环境、土壤存在有环境安全隐患,同时也会对农副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二、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管理现状

(一)产业规划滞后,养殖场选址不合理。由于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没有进行科学规划,存在大部分养殖场选址不合理,环保设施不完善,造成环境污染扰民投诉频繁。

(二)畜禽养殖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现象突出,全县共有447家养殖场,达到规模养殖场(猪:500头以上;鸡、鸭30000羽以上)的有52家,目前只有6家养殖场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按环评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办审批手续率只有11.5%,占全县养殖户1.3%

(三)政策法规不健全,存在管理真空。目前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畜禽养殖,不受规模大小限制。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管理对象是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未达到规模养殖场目前没有效力的管理依据。

(四)农村环境监管薄弱,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低。养殖场虽建有沼气池处理污水,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产生量不配套,达不到处理效果,大多养殖场污水都超标排放。畜禽粪便收存场所不规范,没能做到防渗、防漏、防雨水冲刷措施,有的甚至露天堆放,臭气四溢,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议

(一)加大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高养殖户的知晓率和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养殖环境,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

(二)加快制定我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由畜牧水产兽医局牵头对全县畜禽养殖进行科学、合理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环保保护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做技术服务工作,做到发展畜禽养殖与保护环境同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投入运营的同时落实。达到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报批。

(四)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农村环境监管体系。把环境监管职能落实到乡镇、村、屯三级网格监管体系,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养殖场的违规建设。

(五)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加快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养殖小区,动员、引导周边分散养殖户进小区,养殖小区远离村庄、饮用水源的地方,改变村容村貌,确保饮水安全。

(六)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模式,提高经济效益。在养殖场周边要有相当规模的水田、果地、鱼塘、林地消纳粪便和污水。实施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采用种、养结合的模式,畜禽粪便、废水经发酵后可用于鱼塘养鱼,作为农田、果园、林地有机肥,发展生态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