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务公开办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在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局办公室专门指定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有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情况
我局不断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我局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八项制度并对外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2012年,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向县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形式、时限、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2年,我局不断完善载体,创新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9月份正式开通使用“柳城县环境保护局”网站,网站租用“中国·柳城”门户网站服务器空间搭建子网站,共分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环境监察、环境质量、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七大模块,涵盖领导简介、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审批流程、审批项目公示、验收项目公示、排污收费、举报投诉、环保行动、环境标准、环境公告等内容。柳城县环保局网站是环保工作亲民、便民的窗口,有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此外,还利用移动公司、新闻中心等媒介,向广大企业和群众发送宣传短信15000条,制作了片长15分钟的柳城县环境保护专题宣传片,并在柳城电视台滚动播放一个星期,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发布环境信息。每年召开环保工作会,发布年度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全年环保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局党组中心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作为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关于“一服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和规定。通过学习,局中层以上干部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了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同时,适时地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橱窗等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主动将事关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并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各种宣传活动和重要时段,组织发放宣传资料,为《条例》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县政府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各类工作信息。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229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2012年累计在自治区信息统一平台发布信息104条,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59条,在柳城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信息66条,主动公开信息量显著提高,公开内容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工作呈现全面推进、逐步深入、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从这方面来看,我局还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绩,但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不断增长,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由于机关人员编制少,办公室日常事务繁重,又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
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
三是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发挥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