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 实施计划的公告
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
实施计划的公告
本次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66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98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4013万元,少数民族任务方向685万元),自治区资金1927万元。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柳城政函〔2024〕4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同意安排如下:
一、中央资金4698万元(巩固成果4013万元、少数民族资金685万元)
(一)巩固成果任务方向4013万元
1.产业发展2609万元;
2.就业项目1284万元;
3.雨露计划74万元;
4.项目管理费46万元。
(二)少数民族任务方向685万元
1.产业配套:454万元;
2.少数民族资金的补短板项目231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1927万元
(一)产业发展964万元
(二)饮水安全项目944万元;
(三)项目管理费19万元。
现将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柳城县乡村振兴局,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7号。
联系电话和邮箱:0772-7612408,lcxfpb7612408@163.com
全国防止防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柳城政函〔2024〕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柳城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2日
柳城政函〔2024〕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