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
本次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7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69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3039万元,少数民族任务方向230万元),自治区资金2491万元。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柳城政函〔2026〕31号),同意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一、中央总资金3269万元(其中,巩固成果资金3039万元,少数民族资金230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2051万元
1.到户类产业项目1312万元;
2.经营性产业项目560万元;
3.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79万元;
(二)乡村建设行动325.6万元
1.村基础设施建设80万元;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5万元
3.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70.6万元;
(三)就业项目762.4万元;
(四)巩固三保障项目130万元;
二、自治区总资金2491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1339.82万元
1.到户类产业项目662.82万元;
2.经营性产业项目280万元;
3.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97万元;
(二)乡村建设行动1041万元;
1.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1.46万元;
2.农村饮水安全项目679.54万元;
(三)就业项目110.18万元。
现将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大埔镇城东大厦5楼。
联系电话和邮箱:0772-7610273,lcxxczxjxmg@163.com
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全国监督电话):12345
附件: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柳城政函〔2026〕31号)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