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扶贫)成效
柳城县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建议
来源: 扶贫办
发布日期: 2020-02-25

柳城县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建议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0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经过几年的努力,柳城县剩余贫困人口427户937人,这部分贫困人口是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和瓶颈。

一、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对象内生发展动力不足。427户未脱贫贫困户中,主要致贫原因都是因残、因病、因学、因灾、缺技术、缺劳力中的一项或多项,这些原因致贫的占到97.2%,如因残和缺劳力的108户;缺技术的44户;因病的44户;缺劳力的29户;因病和缺劳力的24户;因残和因病的39户;因学的21户等。剩余贫困户自身条件不足,脱贫自信心缺失,“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脱贫内生动力不足,脱贫摘帽热情不高,对帮扶干部提出的帮扶措施、计划积极性不高。

(二)未脱贫户难以享受现有扶贫政策。经过几年的努力,剩余的贫困人口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这部分人因病、因残、缺劳力致贫较多,缺乏自我发展能力,“两不愁三保障”达标难度大。例如,2019年底,该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米的剩余贫困人口有12户42人(其中,4户15人2019年人均收入不足3700元),新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金额4.8-6万元不等,危改政策内的补助资金无法满足缺劳力、缺资金贫困户建设稳固住房的资金需要,资金缺口较大,难以通过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实现安全稳固住房。

(三)疫情影响贫困户外出务工就业。该县贫困户收入中外出务工收入占了较大比例。按惯例,每年春节过后务工人员将陆续外出务工。如今受疫情的影响,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推迟,交通秩序尚未恢复正常,绝大部分贫困户不考虑年内再出去务工或待疫情得到较好控制时再出去务工。大量的贫困人口滞留家中,务工收入骤降,势必影响到该户全年的稳定性收入,部分已脱贫户脱贫后的巩固和未脱贫户在今年脱贫会将受到较大影响。

(四)疫情影响贫困户产业扶贫的收益。2020年1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脱贫攻坚的正常工作秩序。现在正值春耕时节,受疫情影响,不仅帮扶工作无法开展,贫困群众无法正常出工劳作,第一季度可种养的产业项目也会因为疫情的影响无法进行,一旦错过季节,将会对全年的产业计划造成影响,造成贫困户收入的严重缩水。同时,鸡鸭、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疫情期间价格低迷,销售不出。

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一)及时调整产业扶贫政策,保障稳定脱贫。建议加大产业技能培训力度,把产业发展作为稳定经济收入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要在稳定主导产业的同时,大力开展其他产业,拓宽发展途径,增加经济收入,降低产业风险。及时调整上半年的产业扶贫政策,降低补贴门槛,简化奖补程序,提高补贴标准,积极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种养产业。对收购本地农产品的外地客商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外地客商及时收购本地农产品。

(二)加大综合保障性扶贫政策保障力度。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解决困难老人、残疾人、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等对象的“漏保”、“脱保”问题,彻底解决剩余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难题。健全完善民政兜底保障管理办法和各项制度,持续加强督查监管,及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兜底保障规范化管理服务质量。

(三)采取措施保障就业扶贫平稳推进。及时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需求等情况,等疫情稳定立即开展劳务对接和招聘,提供线上就业服务。对外出就业或在本地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稳岗补贴;对前往外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对在第一季度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可适当按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发放就业补贴。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开发村级临时性扶贫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

(四)坚持摘帽“四不摘”,脱贫不返贫。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脱贫攻坚“回头看”,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既不吊高胃口,又不降低标准,把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放在重要位置,统筹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坚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加强扶持,统筹整合资源,加大对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和生活比较困难的非贫困户支持力度。

柳城县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建议

来源: 扶贫办  |   发布日期: 2020-02-25 12:04    |  作者: 扶贫办

柳城县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建议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0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经过几年的努力,柳城县剩余贫困人口427户937人,这部分贫困人口是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和瓶颈。

一、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对象内生发展动力不足。427户未脱贫贫困户中,主要致贫原因都是因残、因病、因学、因灾、缺技术、缺劳力中的一项或多项,这些原因致贫的占到97.2%,如因残和缺劳力的108户;缺技术的44户;因病的44户;缺劳力的29户;因病和缺劳力的24户;因残和因病的39户;因学的21户等。剩余贫困户自身条件不足,脱贫自信心缺失,“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脱贫内生动力不足,脱贫摘帽热情不高,对帮扶干部提出的帮扶措施、计划积极性不高。

(二)未脱贫户难以享受现有扶贫政策。经过几年的努力,剩余的贫困人口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这部分人因病、因残、缺劳力致贫较多,缺乏自我发展能力,“两不愁三保障”达标难度大。例如,2019年底,该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米的剩余贫困人口有12户42人(其中,4户15人2019年人均收入不足3700元),新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金额4.8-6万元不等,危改政策内的补助资金无法满足缺劳力、缺资金贫困户建设稳固住房的资金需要,资金缺口较大,难以通过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实现安全稳固住房。

(三)疫情影响贫困户外出务工就业。该县贫困户收入中外出务工收入占了较大比例。按惯例,每年春节过后务工人员将陆续外出务工。如今受疫情的影响,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推迟,交通秩序尚未恢复正常,绝大部分贫困户不考虑年内再出去务工或待疫情得到较好控制时再出去务工。大量的贫困人口滞留家中,务工收入骤降,势必影响到该户全年的稳定性收入,部分已脱贫户脱贫后的巩固和未脱贫户在今年脱贫会将受到较大影响。

(四)疫情影响贫困户产业扶贫的收益。2020年1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脱贫攻坚的正常工作秩序。现在正值春耕时节,受疫情影响,不仅帮扶工作无法开展,贫困群众无法正常出工劳作,第一季度可种养的产业项目也会因为疫情的影响无法进行,一旦错过季节,将会对全年的产业计划造成影响,造成贫困户收入的严重缩水。同时,鸡鸭、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疫情期间价格低迷,销售不出。

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一)及时调整产业扶贫政策,保障稳定脱贫。建议加大产业技能培训力度,把产业发展作为稳定经济收入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要在稳定主导产业的同时,大力开展其他产业,拓宽发展途径,增加经济收入,降低产业风险。及时调整上半年的产业扶贫政策,降低补贴门槛,简化奖补程序,提高补贴标准,积极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种养产业。对收购本地农产品的外地客商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外地客商及时收购本地农产品。

(二)加大综合保障性扶贫政策保障力度。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解决困难老人、残疾人、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等对象的“漏保”、“脱保”问题,彻底解决剩余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难题。健全完善民政兜底保障管理办法和各项制度,持续加强督查监管,及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兜底保障规范化管理服务质量。

(三)采取措施保障就业扶贫平稳推进。及时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需求等情况,等疫情稳定立即开展劳务对接和招聘,提供线上就业服务。对外出就业或在本地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稳岗补贴;对前往外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对在第一季度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可适当按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发放就业补贴。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开发村级临时性扶贫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

(四)坚持摘帽“四不摘”,脱贫不返贫。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脱贫攻坚“回头看”,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既不吊高胃口,又不降低标准,把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放在重要位置,统筹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坚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加强扶持,统筹整合资源,加大对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和生活比较困难的非贫困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