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春荒救助款的通知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民政办公室:
2015年我县遭受严重的风灾和洪涝灾害,给受灾群众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使特困群众和灾民顺利度过春荒,请你们及时把现有的应急款转为冬春救助款,下发给2015年春荒台账中因灾缺粮需要政府救助粮食的困难群众,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的发放程序,必须通过银行社会化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并接受社会监督,发放完毕一个月内按“两规范”的要求做好档案整理、汇总上报和核销工作。
附:2015年应急款转2016年春荒救助款统计表。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5年应急款转2016年春荒救助款统计表
单位 |
金额(万元) |
单位 |
金额(万元) |
大埔镇 |
3 |
社冲乡 |
3 |
龙头镇 |
1 |
马山乡 |
2.5 |
太平镇 |
5 |
六塘镇 |
2 |
沙埔镇 |
3 |
冲脉镇 |
1.8 |
东泉镇 |
4 |
寨隆镇 |
0.9 |
凤山镇 |
2 |
古砦乡 |
3.5 |
柳华 |
0.5 |
伏华 |
0.8 |
合计 |
33万元 |
柳城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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