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柳州市柳城县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实施主体单位:柳城县交通警察大队
序号 |
审批 部门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审批类别 |
设定依据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对象 |
备注 |
1 |
县交警大队 |
机动车载运化学物品及危险物品通行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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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国务院第591号修订)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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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内通过公路载运剧毒化学品的个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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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交警大队 |
临时入境许可 |
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通行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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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境外机动车。 |
合并为临时入境许可(桂政发【2014】69号) |
3 |
县交警大队 |
外国人入境临时驾驶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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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人 | ||
4 |
县交警大队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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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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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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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交警大队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与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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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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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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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交警大队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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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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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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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交警大队 |
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行驶时间、路线、速度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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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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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运输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
桂政发【2015】49号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