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公告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柳城土告字[2025]13号)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12-12

柳城土告字[2025]13号

经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2025)15号

宗地总面积:

12110.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柳城县东泉镇华侨农场原纸箱厂一分场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并且≤2.0

建筑密度(%):

≤45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24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2110.5

投资强度:

864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16725BA0016

起始价:

273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01日08时00分

挂牌结束时间:

2026年01月12日11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含自然人)竞得土地后,若不是在柳城县注册的公司,必须在柳城县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凡在柳城县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12172026109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12302026109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109 170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109 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2515号地块:20260101 08002026112 11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为带建筑物出让,出让土地范围内有地上建筑物随土地一并出让,建筑总面积为11830.5平方米。竞买申请人需自行踏勘现场,报名参与竞买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宗地出让不对保留建筑物的质量、安全等负责,竞得人需在办理完土地手续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完善建筑物安全质量等有关审批手续。

(二)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仅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地上建筑物交易价款,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其它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三)上述用地内的树林、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

人:邓璇

联系电话:0772-7615510

开户单位:柳城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柳城土告字[2025]13号)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12-12 11:05   

柳城土告字[2025]13号

经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2025)15号

宗地总面积:

12110.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柳城县东泉镇华侨农场原纸箱厂一分场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并且≤2.0

建筑密度(%):

≤45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24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2110.5

投资强度:

864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16725BA0016

起始价:

273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01日08时00分

挂牌结束时间:

2026年01月12日11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含自然人)竞得土地后,若不是在柳城县注册的公司,必须在柳城县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凡在柳城县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12172026109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12302026109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109 170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109 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2515号地块:20260101 08002026112 11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为带建筑物出让,出让土地范围内有地上建筑物随土地一并出让,建筑总面积为11830.5平方米。竞买申请人需自行踏勘现场,报名参与竞买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宗地出让不对保留建筑物的质量、安全等负责,竞得人需在办理完土地手续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完善建筑物安全质量等有关审批手续。

(二)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仅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地上建筑物交易价款,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其它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三)上述用地内的树林、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

人:邓璇

联系电话:0772-7615510

开户单位:柳城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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