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柳城土告字[2010]06号
来源: 柳城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10-07-22

根据有关规定,经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柳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柳城县沙埔工业区一宗(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G201010位于沙埔工业区一期开发区南面,出让面积为74595.2平方米,出让年限为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容积率≥0.7,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5375.0平方米,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9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

本次挂牌起始价仅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办证、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材料。申请人可于201089起到柳城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获取挂牌出让材料。

五、竞买人可于2010892010820日到柳城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08201700时止。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820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城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挂牌时间:20108112010824153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交清相关规费后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

联系电话:0772 -76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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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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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柳城土告字[2010]06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柳城土告字[2010]06号

来源: 柳城县国土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10-07-22 16:35    |  作者: 柳城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有关规定,经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柳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柳城县沙埔工业区一宗(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G201010位于沙埔工业区一期开发区南面,出让面积为74595.2平方米,出让年限为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容积率≥0.7,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5375.0平方米,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9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

本次挂牌起始价仅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办证、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材料。申请人可于201089起到柳城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获取挂牌出让材料。

五、竞买人可于2010892010820日到柳城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08201700时止。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820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城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挂牌时间:20108112010824153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交清相关规费后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

联系电话:0772 -76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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