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柳城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2-24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8月27日30分左右,位于我县工业区沙埔片区内的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厂房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柳城县人民政府成立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季任调查组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应急局、人社局、总工会、科工贸局、沙埔镇政府等相关人员组成,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与事故类别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名   称: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单位地址:柳城县沙埔镇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汤建湘


总经理:卢小林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15日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销售、铸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27968461583。


  (二)事故发生地点基本情况: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经调查核实,2020年8月27日晚8点30分左右,唐伟(企业外来人员)与前工友李雪帅在饮酒后进入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唐伟擅自进入到正在生产中的配件生产车间并走上熔炼炉平台,拿起一根铁棍去挑熔炼炉里的铁渣,接着摔倒在盛放废钢渣的铁框内,当时正在上班的工人发现唐伟摔倒后,立即把唐伟扶到车间门口并拨打120急救,沙埔镇卫生院120于晚9时忠科公司赶到,经120急救后确认唐伟急救无效死亡。经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唐伟死亡原因为电击致死。


三、死者基本情况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姓名

伤害程度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直接经

济损失

唐伟    

死亡

男

35岁

柳城县沙埔镇大安村龙朝屯

112万元


四、事故类别:触电死亡。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以及有关取证材料分析,认定事故发生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唐伟作为非企业员工,违反忠科公司的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在未对自身做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上配件车间熔炼炉作业平台,并被电击致死,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阻止死者唐伟进入到厂区并进入到正在作业的生产车间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根据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调查认定,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


(一)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且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明知道生产车间有一定的危险性,对非企业员工进入厂区及车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阻止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柳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卢小林,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议由柳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三)唐伟安全意识淡薄,作为曾经在忠科公司工作的员工,应当知道未做防范进入车间存在风险,但唐伟在酒后未作任何安全防范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车间并走上熔炼炉台,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和生产车间的行为予以阻止。


2、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卢小林要从这件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加大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加大对生产现场日常安全监管及检查力度,加强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和生产车间的安全巡查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一: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一: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调查组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签 字

组长

李季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韦毅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

罗春海

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覃建莫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

莫晓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

江宾生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

翟坦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

梁坦迪

沙埔镇副镇长


成员

谢境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


成员

黄智颖

县应急局工贸股股长


  


  

  

8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柳城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4 10:00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8月27日30分左右,位于我县工业区沙埔片区内的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厂房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柳城县人民政府成立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季任调查组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应急局、人社局、总工会、科工贸局、沙埔镇政府等相关人员组成,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与事故类别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名   称: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单位地址:柳城县沙埔镇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汤建湘


总经理:卢小林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15日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销售、铸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27968461583。


  (二)事故发生地点基本情况: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经调查核实,2020年8月27日晚8点30分左右,唐伟(企业外来人员)与前工友李雪帅在饮酒后进入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唐伟擅自进入到正在生产中的配件生产车间并走上熔炼炉平台,拿起一根铁棍去挑熔炼炉里的铁渣,接着摔倒在盛放废钢渣的铁框内,当时正在上班的工人发现唐伟摔倒后,立即把唐伟扶到车间门口并拨打120急救,沙埔镇卫生院120于晚9时忠科公司赶到,经120急救后确认唐伟急救无效死亡。经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唐伟死亡原因为电击致死。


三、死者基本情况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姓名

伤害程度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直接经

济损失

唐伟    

死亡

男

35岁

柳城县沙埔镇大安村龙朝屯

112万元


四、事故类别:触电死亡。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以及有关取证材料分析,认定事故发生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唐伟作为非企业员工,违反忠科公司的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在未对自身做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上配件车间熔炼炉作业平台,并被电击致死,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阻止死者唐伟进入到厂区并进入到正在作业的生产车间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根据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调查认定,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


(一)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且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明知道生产车间有一定的危险性,对非企业员工进入厂区及车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阻止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柳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卢小林,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议由柳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三)唐伟安全意识淡薄,作为曾经在忠科公司工作的员工,应当知道未做防范进入车间存在风险,但唐伟在酒后未作任何安全防范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车间并走上熔炼炉台,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和生产车间的行为予以阻止。


2、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卢小林要从这件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加大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加大对生产现场日常安全监管及检查力度,加强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和生产车间的安全巡查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一: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一:


柳城县忠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8·27”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调查组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签 字

组长

李季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韦毅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

罗春海

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覃建莫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

莫晓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

江宾生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

翟坦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

梁坦迪

沙埔镇副镇长


成员

谢境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


成员

黄智颖

县应急局工贸股股长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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