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2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17〕2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2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2017年6月27日7时50分左右,在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2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兰海波 副县长
副组长:韦均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建文 县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孔祥军 县监察局副局长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覃建莫 县总工会副主席
莫晓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 彬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江宾生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副局长
莫海强 马山乡副乡长
黄智颖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林新能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建文同志兼任。待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2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该调查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