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柳城安监〔2018〕30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8-12-0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柳城安监〔2018〕30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华侨管理区安监,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

    2018年12月中上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举行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根据柳城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我制定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活动期间(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全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平安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柳城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交联办〔2018〕2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使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使全县道路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约一个月时间。

四、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

1.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并使用;是否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2.营运客车管理情况

一是检查定期强制二级维护和检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营运车辆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是否做到一车一档,齐全完整,营运车辆技术等级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检查GPS监控平台升级改造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按时完成GPS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并接入符合行业标准的监控平台,相关信息是否按规定连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三是检查GPS安装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确保车辆全程监控,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制定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范,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配备专职人员监控所属卧铺客车行驶动态。五是检查企业客运车辆经营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

3.危货运输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危货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学习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修订及执行情况;GPS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车辆档案建立及等级评定、二级维护情况等。

4.驾驶员管理情况

一是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二是全面排查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所驾车型是否与所持从业资格证相符。三是全面排查客运企业是否与营运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和协议,是否建立健全了驾驶员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营运驾驶员档案;四是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处理制度。凡今年以来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行为是否进行了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是否调离驾驶岗位。

(二)汽车客运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车站车辆安检和行包“三品”检查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全有效;登记报班是否制度化、规范化,“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及“两表一单”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进站车辆营运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准驾车型与所驾客车是否相符;二级以上客运站是否按规定数量配备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有效使用。

(三)驾驶员培训机构

重点检查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推广应用情况,大中型客货教练车是否应用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培训学时,对没有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的驾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理论考试是否全部实现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四)农村道路客运

重点检查是否提请地方政府明确由乡镇政府实施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禁晚10时至早6时客运班车在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路段运行,对排查出不符合要求的班线要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车辆运行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停运。

(五)客运车辆

 1.客运包车

按照国发3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客运包车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从事包车客运的车辆是否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包车合同是否由运输企业签订,单车承包经营者、驾驶员不得私自签订运输合同。包车客运标志牌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存在驾驶员私自承揽运输业务、私自变更营运路线行为。并对所有客运包车的经营方式逐一进行核查,严禁挂靠经营。

旅游包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现象:车辆技术等级未达到规定等级;没有取得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或包车证,或使用过期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或持空白包车证;旅游客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旅游客车在晚10时至早6时途经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

2.卧铺客车

检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铺位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箱内是否存在客货混装等情况。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是否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安装了车载视频装置等。

3.长途班线客车

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10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是否建立落实中途休息制度,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坚决予以停运。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六)消防工作

检查各运营车辆内是否配齐灭火器和消防救生锤、灭火器是否合格有效;客运站的候车大厅、停车场、驾驶员休息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灭火器的配备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和消防应急演练情况。

五、检查方式

各乡镇(管理区)要对辖区内客货运企业和驾校开展集中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企业、逐人逐车进行全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管理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切实发现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制台账。要以大检查为契机,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强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根本上把握道路交通事故控制和防范的主动权。

(三)强化整改,务求实效。

本次检查要抓住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督导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及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后续督导、续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

(四)认真总结,及时讲评。

检查活动结束后,将召开专门会议,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有关责任人,要在全范围进行通报; 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柳城安监〔2018〕30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安监局  |   发布日期: 2018-12-06 00:00    |  作者: 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柳城安监〔2018〕30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华侨管理区安监,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

    2018年12月中上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举行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根据柳城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我制定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活动期间(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全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平安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柳城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交联办〔2018〕2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使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使全县道路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约一个月时间。

四、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

1.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并使用;是否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2.营运客车管理情况

一是检查定期强制二级维护和检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营运车辆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是否做到一车一档,齐全完整,营运车辆技术等级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检查GPS监控平台升级改造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按时完成GPS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并接入符合行业标准的监控平台,相关信息是否按规定连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三是检查GPS安装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确保车辆全程监控,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制定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范,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配备专职人员监控所属卧铺客车行驶动态。五是检查企业客运车辆经营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

3.危货运输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危货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学习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修订及执行情况;GPS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车辆档案建立及等级评定、二级维护情况等。

4.驾驶员管理情况

一是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二是全面排查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所驾车型是否与所持从业资格证相符。三是全面排查客运企业是否与营运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和协议,是否建立健全了驾驶员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营运驾驶员档案;四是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处理制度。凡今年以来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行为是否进行了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是否调离驾驶岗位。

(二)汽车客运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车站车辆安检和行包“三品”检查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全有效;登记报班是否制度化、规范化,“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及“两表一单”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进站车辆营运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准驾车型与所驾客车是否相符;二级以上客运站是否按规定数量配备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有效使用。

(三)驾驶员培训机构

重点检查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推广应用情况,大中型客货教练车是否应用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培训学时,对没有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的驾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理论考试是否全部实现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四)农村道路客运

重点检查是否提请地方政府明确由乡镇政府实施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禁晚10时至早6时客运班车在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路段运行,对排查出不符合要求的班线要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车辆运行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停运。

(五)客运车辆

 1.客运包车

按照国发3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客运包车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从事包车客运的车辆是否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包车合同是否由运输企业签订,单车承包经营者、驾驶员不得私自签订运输合同。包车客运标志牌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存在驾驶员私自承揽运输业务、私自变更营运路线行为。并对所有客运包车的经营方式逐一进行核查,严禁挂靠经营。

旅游包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现象:车辆技术等级未达到规定等级;没有取得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或包车证,或使用过期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或持空白包车证;旅游客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旅游客车在晚10时至早6时途经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

2.卧铺客车

检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铺位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箱内是否存在客货混装等情况。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是否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安装了车载视频装置等。

3.长途班线客车

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10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是否建立落实中途休息制度,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坚决予以停运。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六)消防工作

检查各运营车辆内是否配齐灭火器和消防救生锤、灭火器是否合格有效;客运站的候车大厅、停车场、驾驶员休息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灭火器的配备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和消防应急演练情况。

五、检查方式

各乡镇(管理区)要对辖区内客货运企业和驾校开展集中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企业、逐人逐车进行全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管理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切实发现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制台账。要以大检查为契机,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强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根本上把握道路交通事故控制和防范的主动权。

(三)强化整改,务求实效。

本次检查要抓住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督导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及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后续督导、续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

(四)认真总结,及时讲评。

检查活动结束后,将召开专门会议,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有关责任人,要在全范围进行通报; 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