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8-11-27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7月28日早上6时50分左右,在柳城县沙埔镇红马山木业加工厂内,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柳城县人民政府成立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调查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人社局、总工会、林业局、沙埔镇政府等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与事故类别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称: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

   型:个体工商户

单位地址:柳城县沙埔红马山水利工程筹备处

经营者:韦

注册日期:2013年04月25日

注册号:450222600143398

经营范围:胶合板、细木工板、单板、拼板、木片、锯材、竹材加 工销售。(具体见营业执照)。

承包人:赖宏燕

(二)事故发生地点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是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内刨板机旁。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年7月28日早上6点50分左右,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内,作业期间刨板工人荣成培在经过刨板机旁边过道时,不慎碰倒过道上的工业电风扇,电风扇倒地后扯断风扇电线并掉落到潮湿积水的地面,荣成培当即触电倒地,刨板工人龙志卫见后,马上跑过去拉死者的手,发现有触电的感觉,就立即关闭所有的用电闸刀,龙志卫返回时发现荣成培已经口吐白沫。随后龙志卫跑去向老板汇报,并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工友开展现场救治,后来经120急救医生到现场诊断后确认荣成培已无生命体征。

三、死者基本情况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姓名

伤害程度

性别

年龄

户籍

所在地

职业

  直接经

  济损失

荣成培

死亡

27岁

融水县

大浪乡

刨板工

10万元

四、事故类别:触电死亡。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以及有关取证材料分析,认定事故发生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刨板机工人荣成培在作业过程中,碰倒过道的电风扇致电线断落到潮湿积水地面,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承包方赖红燕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未对相关员工进行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取证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对员工进行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

(一)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承包方赖红燕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导致事故发生,企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建议由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承包方赖红燕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对红马山木业加工厂予以关闭。

(二)荣成培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全县各类木业加工厂要从这件事故中吸取教训,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安全建设,加大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加强生产现场日常安全监管及检查,加大对违章违规作业行为的处罚力度。

2、建议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加大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对企业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行一清理整顿,使企业形成良好的作业氛围,确保生产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一: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

一般事故调查组

2018年8月10日

附件一: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

                               调查组成员名单

调查组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签 字

组长

兰海波

副县长


副组长

杨  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

吴建文

县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覃建莫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

莫晓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

梁坦迪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

何  彬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

兰运龙

沙埔镇副镇长


成员

黄智颖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安监局  |   发布日期: 2018-11-27 00:00    |  作者: 安监局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7月28日早上6时50分左右,在柳城县沙埔镇红马山木业加工厂内,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柳城县人民政府成立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调查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人社局、总工会、林业局、沙埔镇政府等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与事故类别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称: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

   型:个体工商户

单位地址:柳城县沙埔红马山水利工程筹备处

经营者:韦

注册日期:2013年04月25日

注册号:450222600143398

经营范围:胶合板、细木工板、单板、拼板、木片、锯材、竹材加 工销售。(具体见营业执照)。

承包人:赖宏燕

(二)事故发生地点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是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内刨板机旁。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年7月28日早上6点50分左右,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内,作业期间刨板工人荣成培在经过刨板机旁边过道时,不慎碰倒过道上的工业电风扇,电风扇倒地后扯断风扇电线并掉落到潮湿积水的地面,荣成培当即触电倒地,刨板工人龙志卫见后,马上跑过去拉死者的手,发现有触电的感觉,就立即关闭所有的用电闸刀,龙志卫返回时发现荣成培已经口吐白沫。随后龙志卫跑去向老板汇报,并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工友开展现场救治,后来经120急救医生到现场诊断后确认荣成培已无生命体征。

三、死者基本情况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姓名

伤害程度

性别

年龄

户籍

所在地

职业

  直接经

  济损失

荣成培

死亡

27岁

融水县

大浪乡

刨板工

10万元

四、事故类别:触电死亡。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以及有关取证材料分析,认定事故发生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刨板机工人荣成培在作业过程中,碰倒过道的电风扇致电线断落到潮湿积水地面,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承包方赖红燕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未对相关员工进行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取证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对员工进行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

(一)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承包方赖红燕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导致事故发生,企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建议由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承包方赖红燕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对红马山木业加工厂予以关闭。

(二)荣成培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全县各类木业加工厂要从这件事故中吸取教训,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安全建设,加大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加强生产现场日常安全监管及检查,加大对违章违规作业行为的处罚力度。

2、建议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加大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对企业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行一清理整顿,使企业形成良好的作业氛围,确保生产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一: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

一般事故调查组

2018年8月10日

附件一: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

                               调查组成员名单

调查组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签 字

组长

兰海波

副县长


副组长

杨  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

吴建文

县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覃建莫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

莫晓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

梁坦迪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

何  彬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

兰运龙

沙埔镇副镇长


成员

黄智颖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