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柳城教通〔2022〕47号 关于做好2022年柳城县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4-24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2〕8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县特殊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等7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三位一体”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成果,切实规范送教上门和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评估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成果,确保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9%。

1.做好排查,掌握底数。

各乡镇政府、残联、中小学校要切实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在全县2022年末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信息下达后2周内,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工作要求,部署开展联合入户核查,精准掌握所辖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础信息,初步形成本乡镇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台账。

2.落实责任,应学尽学。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不断健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长效机制,确保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安置基本适应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对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学生的评价,由各学校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基础上,因人而异进行,以鼓励和引导为主。

二是压实送教责任。各乡镇、学校要严格按照初定对象、组织评估、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由入学责任学校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等级,在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后,协调乡(镇)残联专委、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委会(社区)干部入户实地调查核实和评估(对随亲在外地的残疾儿童,可通过电话沟通,访谈亲属、村干、邻里及视频等办法进行评估),并报请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送教过程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基教〔2019〕33号)、《关于印发<2021年柳城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教通〔2021〕189号)的规定,原则上,一个学期内每月至少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期10次共30课时,并建立和完善送教档案。对于随家长在外地生活,又未能得到义务教育安置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远程教育、网上授课等方式实施送教。按市教育局的要求全县送教比例应控制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20%以内。

(二)切实提高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评估认定的科学性、权威性。

根据柳州市残联、柳州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县教育和残联部门将按照“三统一”要求开展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评估认定,最大限度避免评估认定的主观性、随意性。

1.统一流程。统一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辖区初评组(学校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负责人、乡镇残联专委、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委会或社区干部)入户核查初评(随亲在外的,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办法进行评估);县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审核批准的工作流程开展评估认定工作。

2.统一台账。统一收集整理以下材料作为工作台账:县级以上医院医学鉴定或诊断证明复印件;残疾证书复印件;辖区初评组实地查看、访谈、测评的材料、图片(学校组织初评后在一周内把材料上报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县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讨论、评估过程性材料、图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入户核查评估情况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免学(缓学)审批表》;其他评估认定材料。

3.统一工具。统一使用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推荐的《婴儿—初中学生生活能力表》作为主要测评工具和重要认定依据,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经评估认定,确实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基本认知识别能力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严格把关前提下,可以不纳入义务教育安置范围。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残疾儿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10%以内。

(三)以特教师资培训为抓手,不断提升柳城县特殊教育整体质量。

县教育局将特殊教育纳入全县教师培训总体计划,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特教学校师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室使用和管理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培训的同时,继续组织参教师加全市县域特教课堂巡回指导和区、市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特教学校要加大校本教师培训力度,以校本教研和校本课程开发为平台和抓手,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和师资培训,不断提升特教师资专业能力和师德素养,推动柳城县特殊教育整体质量持续提高。

(四)切实做好全年其他特教工作。

1.按照柳城县教育系统技能大赛整体部署和安排,精心做好组织参加2022年柳州市特殊教育中青年教师技能比赛各项工作。

2.做好第三届特教师生风采大赛作品初评、报送。

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抓好2022年度中央和自治区特殊教育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工,尽早发挥效益和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坚守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特殊教育的高度,切实提高做好今年特殊教育工作的认识。要按照重点扶持、特教特办的原则,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本校各类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确保今年各项特殊教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一是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6000元经费标准并按时足额下达。二是确保应助尽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及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和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前残疾子女保育费减免政策。三是确保教师权益。切实落实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主要任课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评先等方面的优先、倾斜政策(具体执行办法以上级当年相关职称申报文件规定为准)。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学业成绩、操行表现等常规评价要素可以不纳入班主任、任课教师业务考核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评(督导)指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宣传周等有利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市、县党委、政府重视、办好特殊教育取得的成绩;社会各界扶助、关爱特殊教育的情况;特教老师大爱无私、默默奉献特殊教育的事迹;残疾学生自信阳光、感恩乐观成长于特殊教育的动人景象和感人事迹。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柳城县教育局    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24日



柳城教通〔2022〕47号 关于做好2022年柳城县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4-24 09:40    |  作者: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2〕8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县特殊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等7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三位一体”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成果,切实规范送教上门和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评估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成果,确保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9%。

1.做好排查,掌握底数。

各乡镇政府、残联、中小学校要切实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在全县2022年末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信息下达后2周内,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工作要求,部署开展联合入户核查,精准掌握所辖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础信息,初步形成本乡镇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台账。

2.落实责任,应学尽学。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不断健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长效机制,确保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安置基本适应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对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学生的评价,由各学校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基础上,因人而异进行,以鼓励和引导为主。

二是压实送教责任。各乡镇、学校要严格按照初定对象、组织评估、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由入学责任学校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等级,在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后,协调乡(镇)残联专委、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委会(社区)干部入户实地调查核实和评估(对随亲在外地的残疾儿童,可通过电话沟通,访谈亲属、村干、邻里及视频等办法进行评估),并报请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送教过程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基教〔2019〕33号)、《关于印发<2021年柳城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教通〔2021〕189号)的规定,原则上,一个学期内每月至少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期10次共30课时,并建立和完善送教档案。对于随家长在外地生活,又未能得到义务教育安置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远程教育、网上授课等方式实施送教。按市教育局的要求全县送教比例应控制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20%以内。

(二)切实提高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评估认定的科学性、权威性。

根据柳州市残联、柳州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县教育和残联部门将按照“三统一”要求开展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评估认定,最大限度避免评估认定的主观性、随意性。

1.统一流程。统一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辖区初评组(学校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负责人、乡镇残联专委、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委会或社区干部)入户核查初评(随亲在外的,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办法进行评估);县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审核批准的工作流程开展评估认定工作。

2.统一台账。统一收集整理以下材料作为工作台账:县级以上医院医学鉴定或诊断证明复印件;残疾证书复印件;辖区初评组实地查看、访谈、测评的材料、图片(学校组织初评后在一周内把材料上报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县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讨论、评估过程性材料、图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入户核查评估情况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免学(缓学)审批表》;其他评估认定材料。

3.统一工具。统一使用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推荐的《婴儿—初中学生生活能力表》作为主要测评工具和重要认定依据,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经评估认定,确实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基本认知识别能力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严格把关前提下,可以不纳入义务教育安置范围。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残疾儿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10%以内。

(三)以特教师资培训为抓手,不断提升柳城县特殊教育整体质量。

县教育局将特殊教育纳入全县教师培训总体计划,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特教学校师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室使用和管理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培训的同时,继续组织参教师加全市县域特教课堂巡回指导和区、市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特教学校要加大校本教师培训力度,以校本教研和校本课程开发为平台和抓手,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和师资培训,不断提升特教师资专业能力和师德素养,推动柳城县特殊教育整体质量持续提高。

(四)切实做好全年其他特教工作。

1.按照柳城县教育系统技能大赛整体部署和安排,精心做好组织参加2022年柳州市特殊教育中青年教师技能比赛各项工作。

2.做好第三届特教师生风采大赛作品初评、报送。

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抓好2022年度中央和自治区特殊教育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工,尽早发挥效益和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坚守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特殊教育的高度,切实提高做好今年特殊教育工作的认识。要按照重点扶持、特教特办的原则,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本校各类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确保今年各项特殊教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一是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6000元经费标准并按时足额下达。二是确保应助尽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及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和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前残疾子女保育费减免政策。三是确保教师权益。切实落实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主要任课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评先等方面的优先、倾斜政策(具体执行办法以上级当年相关职称申报文件规定为准)。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学业成绩、操行表现等常规评价要素可以不纳入班主任、任课教师业务考核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评(督导)指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宣传周等有利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市、县党委、政府重视、办好特殊教育取得的成绩;社会各界扶助、关爱特殊教育的情况;特教老师大爱无私、默默奉献特殊教育的事迹;残疾学生自信阳光、感恩乐观成长于特殊教育的动人景象和感人事迹。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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