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柳城政规〔2023〕4号 柳城县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0年) 政策解读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12

柳城县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0年)

政策解读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柳城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柳城县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柳城县开展水土流失防治、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供支撑和保障,指导柳城县今后一段时期的水土保持工作。

一、《规划》把握的重点

在规划制定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把握新要求,认真分析当前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当前水土保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二是突出科学性,综合考虑生态环境有效维护、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合理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战略格局和工程布局;三是坚持整体性,统筹兼顾重点治理区与预防区,坚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其他措施相结合;四是注重协调性,积极与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对接,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与社会发展需求相协调。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和“四个新”总要求,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广西“十四五”水土保持实施方案》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柳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以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面积为前提,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出发点,从柳城县实际情况出发,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局性和前瞻性规划,制定与自然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防治目标,加强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注重综合治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为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形成与柳城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保护耕地资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降低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减少入河湖库泥沙量,维护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成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建成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现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

四、主要任务

预防保护任务:在对全县陡坡及荒坡垦殖、林木采伐、农林开发、取土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及生产建设项目采取综合监管、实施全面预防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区域的预防和保护工作。

综合治理任务:统筹各方力量,以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林草种植、封禁治理、坡面整治及配套水系工程、河(沟)道及湖库周边整治、生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等措施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减少进入江河湖库泥沙。

水土保持监测任务:通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重点工程项目区监测、水土保持特定区域监测、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水土流失违法事实监测,建立健全县区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水土流失状况和消长情况,分析其变化趋势,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进一步强化柳城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更好地为政府决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等提供科学依据。

综合监管任务:聚焦“发现问题、认定问题、严格追责”三个要素,统筹考虑法制、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建立系统完整、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全面实现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依法全面履职尽责,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

五、预防治理范围及水平年

根据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柳城县水土流失预防范围为4处崩塌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危害隐患点和17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治理范围涉及马山镇、六塘镇、冲脉镇、寨隆镇、古砦仫佬族乡影响人类居住环境和农林业生产的水土流失区域;柳城县其他影响人类居住环境的水土流失区域。治理对象包括坡耕地、“四荒”地、水蚀坡林(园)地;规模较大的重力侵蚀坡面、崩岗、侵蚀沟道、山洪沟道;沙化土地、风蚀区和风蚀水蚀交错区的退化草(灌草)地等;石漠化、砂砾化等侵蚀劣地;侵蚀沟坡;规模较小的重力侵蚀坡面、崩岗、侵蚀沟道、山洪沟道;支毛沟等其他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柳城政规〔2023〕4号 柳城县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0年) 政策解读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0-12 22:50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柳城县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0年)

政策解读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柳城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柳城县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柳城县开展水土流失防治、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供支撑和保障,指导柳城县今后一段时期的水土保持工作。

一、《规划》把握的重点

在规划制定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把握新要求,认真分析当前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当前水土保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二是突出科学性,综合考虑生态环境有效维护、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合理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战略格局和工程布局;三是坚持整体性,统筹兼顾重点治理区与预防区,坚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其他措施相结合;四是注重协调性,积极与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对接,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与社会发展需求相协调。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和“四个新”总要求,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广西“十四五”水土保持实施方案》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柳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以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面积为前提,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出发点,从柳城县实际情况出发,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局性和前瞻性规划,制定与自然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防治目标,加强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注重综合治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为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形成与柳城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保护耕地资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降低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减少入河湖库泥沙量,维护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成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建成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现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

四、主要任务

预防保护任务:在对全县陡坡及荒坡垦殖、林木采伐、农林开发、取土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及生产建设项目采取综合监管、实施全面预防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区域的预防和保护工作。

综合治理任务:统筹各方力量,以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林草种植、封禁治理、坡面整治及配套水系工程、河(沟)道及湖库周边整治、生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等措施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减少进入江河湖库泥沙。

水土保持监测任务:通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重点工程项目区监测、水土保持特定区域监测、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水土流失违法事实监测,建立健全县区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水土流失状况和消长情况,分析其变化趋势,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进一步强化柳城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更好地为政府决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等提供科学依据。

综合监管任务:聚焦“发现问题、认定问题、严格追责”三个要素,统筹考虑法制、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建立系统完整、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全面实现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依法全面履职尽责,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

五、预防治理范围及水平年

根据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柳城县水土流失预防范围为4处崩塌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危害隐患点和17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治理范围涉及马山镇、六塘镇、冲脉镇、寨隆镇、古砦仫佬族乡影响人类居住环境和农林业生产的水土流失区域;柳城县其他影响人类居住环境的水土流失区域。治理对象包括坡耕地、“四荒”地、水蚀坡林(园)地;规模较大的重力侵蚀坡面、崩岗、侵蚀沟道、山洪沟道;沙化土地、风蚀区和风蚀水蚀交错区的退化草(灌草)地等;石漠化、砂砾化等侵蚀劣地;侵蚀沟坡;规模较小的重力侵蚀坡面、崩岗、侵蚀沟道、山洪沟道;支毛沟等其他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