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柳城政办〔2022〕45号: 《柳城县2022-202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01

柳城县2022-202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及编制依据

1.背景

秸秆露天焚烧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秸秆禁烧管控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更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层面自上而下一直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进综合利用”等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秸秆禁烧,自治区领导多次就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出了批示,要求各地市立即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抓好秸秆禁烧相关工作;柳州市高位推动秸秆禁烧管控,主要领导多次对秸秆禁烧做出批示,要求各县区、开发区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柳城县“十四五”期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党委、政府领导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工作亮点不够突出等问题。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9 号)

《柳州市 2022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政规〔2021〕18号)

3.编制流程

2022年5-7月   组织调研

2022年8-9月   初搞完成

2022年10-11月 广泛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    印发实施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参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有序组织、深入发动、“五化”利用、层层压实、跟踪问效、严格奖惩等方式,形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新格局、新模式,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2.目标任务

秸秆禁烧: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列出禁烧区、限烧区和重点时段的管控要求,突出抓好火点处置和执法监督,确保我县“十四五”期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秸秆焚烧火点处置方面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利用:围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到达8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甘蔗良种选育和推广。引进和选育高产高糖、抗性好、自然脱叶率高、适宜机械化作业的甘蔗良种,加快良种推广力度。积极引进广西农科院、广西大学等科研机构和柳城甘蔗研究中心自主选育的高产高糖、抗性好、自然脱叶率高、适宜机械化作业的甘蔗良种进行试验示范,加快良种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

2.推广适宜机械化作业的甘蔗种植技术。以禁烧区、“双高”基地为重点,积极推广适宜机械化砍运、蔗叶收集离田、蔗叶粉碎还田、中耕培土作业等的宽行距(1.1-1.2米)种植技术。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凤糖生化公司在11月中前筛选、确定好每个监测点能实施连片50亩砍收的地点及蔗主姓名,优先给予砍蔗票证。2、乡镇人民政府及糖厂负责动员和督促蔗农一定要按糖厂要求及时的砍收连片砍运地点的甘蔗。3、乡镇要及时联系蔗叶收集利用主体,将砍收信息、进度等共享给蔗叶收集利用主体,让其及时来收集处理蔗叶。(牵头单位: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机中心)

3.推进甘蔗连片砍运。加强与制糖企业的沟通联系,制定规划,用3-5年时间,在禁烧区内以连片50亩为单元,通过逐步调整,实现单元内甘蔗种植轮次同步。制定年度榨季砍运计划,以连片50亩为单元,做到甘蔗相对连片集中砍运,并及时将信息共享给蔗叶收集利用主体。(牵头单位: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

4.推广高效利用模式。

根据《广西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汇编》集成“秸秆还田循环利用”等十大利用模式和肥料化等六磊类技术体系,在水稻主产区:早稻秸秆利用以腐熟还田循环培肥模式,中、晚稻利用模式主要有:秸秆--有机肥模式、秸秆--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模式、秸秆—有机肥模式、秸秆—沼气—肥料能源生态模式、秸秆—食用菌—肥料基质利用模式、秸秆覆盖栽培循环模式、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养殖垫料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水稻秸秆原料加工利用模式和秸秆离田收储模式。

主产区:重点推广桑枝—基质—食用菌利用等模式

甘蔗主产区:蔗叶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为主,重点推广蔗叶粉碎还田+中耕培土、隔行覆盖还田改土培肥、甘蔗生长期田间剥叶还田等经济、高效利用模式,2022-2025年,每年在禁烧区建成面积100亩以上蔗叶腐熟还田示范点3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5.培育利用主体。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能人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优势,因势利导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扶持、发展和引进一批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较好、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一批有技术、有市场、有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打造综合利用产业链核心企业。依托专业合作社等,引导组建和扶持一批秸秆收储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鼓励收储主体在乡镇、村培育发展秸秆经纪人,延伸收储链条。县平台公司与制糖企业及其他企业合作成立运营公司,全力打造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县培育年秸秆利用量千吨以上规模企业4家以上,年收储秸秆百吨以上收储主体12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构建收储运利用体系。10公里为半径,重点围绕粮食主产区和甘蔗主产区,规划建设较为规范的秸秆收储点,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秸秆收储中心,禁烧区内每个行政村根据生产实际建立相对固定的临时堆放转运点不少于1个;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经济能人等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县有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乡镇有秸秆收储中心,村有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网络,实现乡镇秸秆离田收储堆运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加强火点处置和执法监督。建立秸秆禁烧管控与利用动态巡查管理机制,强化重点区域和时段的火点处置及巡查执法。强化动态巡查队伍建设,每个村(社区)建立1-2个5人以上的流动巡查及灭火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安排1名乡镇(华侨管理区)干部担任组长,组员由村组干部、网格员、蔗管员等组成。做好禁烧区任何时段和限烧区重点时段的火点管控,明确值班人员并保持重点区域和时段的24小时值守,加强流动巡查,发现或接报火点信息需第一时间扑灭、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村干部、第一时间报告执法单位进行查处,同时向农业农村部门和制糖企业报备。对不顾禁令焚烧秸秆农户,不得享受本年度或下年度我县设立的甘蔗秸秆利用相关补贴政策,并按《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柳城生态环境局

8.督促制糖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督促制糖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探索甘蔗生长期间剥叶、离田新模式。压实制糖企业责任,不断提高甘蔗机收率,2022-2025年每年甘蔗机收面积增长10%以上,每年收储蔗叶0.5万吨以上。充分发挥制糖企业与蔗农联系密切和企业经济优势,鼓励制糖企业深度参与秸秆禁烧宣传和管控、种植轮次调整、连片砍运、甘蔗生长期田间剥叶离田、蔗叶腐熟还田等各环节工作。发挥物质、精神奖励作用,制定奖惩措施,全面调动蔗管员参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柳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何韬为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兰海波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韦庆颂、冯庆华兼任,副主任由覃纯、廖俊、周凝、周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各乡镇(华侨管理区)也要对应成立领导机构。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县财政视财力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整合资源对秸秆收储利用、秸秆粉碎(腐熟)还田作业、相关农机具购置、秸秆收储点等进行奖补。加强资金管理,简化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并发挥实效。奖补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每年资金总量和秸秆综合利用实际情况制定。

(三)加强宣传培训。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秸秆禁烧政策内容的宣传。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制作网络宣传短视频、召开秸秆打捆收储清运现场会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方位提高农民群众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认可度。加强对蔗管员、农户的培训,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知晓率,提高农机具操作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效。将秸秆禁烧管控及利用工作纳入到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工作督导。对秸秆禁烧工作管控、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工作不力的,纳入通报、约谈和问责程序;因辖区内禁烧限烧管理严重失控,秸秆露天焚烧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致使县党委、政府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约谈、通报批评的,或因辖区原因导致市委、市政府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约谈、通报批评的,将直接启动问责机制;加强工作督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导专班,在重要时段,深入乡镇和华侨管理区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巡查,对秸秆禁烧工作管控和综合利用推动不力的,在全县通报。在市级通报中,自治区卫星遥感监测焚烧火点统计全年累计数排全县后两位的乡镇,取消年度绩效考评优秀资格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五)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运转支持力度,全县甘蔗种植面积约53万亩,由县财政统筹资金,按秸秆资源化利用任务面积的1元/亩配套工作经费,资金筹措共53万元,作为各乡镇推进工作的有力保障。

柳城政办〔2022〕45号: 《柳城县2022-202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01-01 14:50    |  作者: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柳城县2022-202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及编制依据

1.背景

秸秆露天焚烧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秸秆禁烧管控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更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层面自上而下一直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进综合利用”等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秸秆禁烧,自治区领导多次就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出了批示,要求各地市立即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抓好秸秆禁烧相关工作;柳州市高位推动秸秆禁烧管控,主要领导多次对秸秆禁烧做出批示,要求各县区、开发区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柳城县“十四五”期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党委、政府领导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工作亮点不够突出等问题。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9 号)

《柳州市 2022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政规〔2021〕18号)

3.编制流程

2022年5-7月   组织调研

2022年8-9月   初搞完成

2022年10-11月 广泛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    印发实施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参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有序组织、深入发动、“五化”利用、层层压实、跟踪问效、严格奖惩等方式,形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新格局、新模式,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2.目标任务

秸秆禁烧: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列出禁烧区、限烧区和重点时段的管控要求,突出抓好火点处置和执法监督,确保我县“十四五”期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秸秆焚烧火点处置方面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利用:围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到达8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甘蔗良种选育和推广。引进和选育高产高糖、抗性好、自然脱叶率高、适宜机械化作业的甘蔗良种,加快良种推广力度。积极引进广西农科院、广西大学等科研机构和柳城甘蔗研究中心自主选育的高产高糖、抗性好、自然脱叶率高、适宜机械化作业的甘蔗良种进行试验示范,加快良种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

2.推广适宜机械化作业的甘蔗种植技术。以禁烧区、“双高”基地为重点,积极推广适宜机械化砍运、蔗叶收集离田、蔗叶粉碎还田、中耕培土作业等的宽行距(1.1-1.2米)种植技术。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凤糖生化公司在11月中前筛选、确定好每个监测点能实施连片50亩砍收的地点及蔗主姓名,优先给予砍蔗票证。2、乡镇人民政府及糖厂负责动员和督促蔗农一定要按糖厂要求及时的砍收连片砍运地点的甘蔗。3、乡镇要及时联系蔗叶收集利用主体,将砍收信息、进度等共享给蔗叶收集利用主体,让其及时来收集处理蔗叶。(牵头单位: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机中心)

3.推进甘蔗连片砍运。加强与制糖企业的沟通联系,制定规划,用3-5年时间,在禁烧区内以连片50亩为单元,通过逐步调整,实现单元内甘蔗种植轮次同步。制定年度榨季砍运计划,以连片50亩为单元,做到甘蔗相对连片集中砍运,并及时将信息共享给蔗叶收集利用主体。(牵头单位: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

4.推广高效利用模式。

根据《广西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汇编》集成“秸秆还田循环利用”等十大利用模式和肥料化等六磊类技术体系,在水稻主产区:早稻秸秆利用以腐熟还田循环培肥模式,中、晚稻利用模式主要有:秸秆--有机肥模式、秸秆--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模式、秸秆—有机肥模式、秸秆—沼气—肥料能源生态模式、秸秆—食用菌—肥料基质利用模式、秸秆覆盖栽培循环模式、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养殖垫料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水稻秸秆原料加工利用模式和秸秆离田收储模式。

主产区:重点推广桑枝—基质—食用菌利用等模式

甘蔗主产区:蔗叶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为主,重点推广蔗叶粉碎还田+中耕培土、隔行覆盖还田改土培肥、甘蔗生长期田间剥叶还田等经济、高效利用模式,2022-2025年,每年在禁烧区建成面积100亩以上蔗叶腐熟还田示范点3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5.培育利用主体。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能人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优势,因势利导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扶持、发展和引进一批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较好、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一批有技术、有市场、有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打造综合利用产业链核心企业。依托专业合作社等,引导组建和扶持一批秸秆收储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鼓励收储主体在乡镇、村培育发展秸秆经纪人,延伸收储链条。县平台公司与制糖企业及其他企业合作成立运营公司,全力打造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县培育年秸秆利用量千吨以上规模企业4家以上,年收储秸秆百吨以上收储主体12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构建收储运利用体系。10公里为半径,重点围绕粮食主产区和甘蔗主产区,规划建设较为规范的秸秆收储点,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秸秆收储中心,禁烧区内每个行政村根据生产实际建立相对固定的临时堆放转运点不少于1个;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经济能人等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县有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乡镇有秸秆收储中心,村有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网络,实现乡镇秸秆离田收储堆运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加强火点处置和执法监督。建立秸秆禁烧管控与利用动态巡查管理机制,强化重点区域和时段的火点处置及巡查执法。强化动态巡查队伍建设,每个村(社区)建立1-2个5人以上的流动巡查及灭火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安排1名乡镇(华侨管理区)干部担任组长,组员由村组干部、网格员、蔗管员等组成。做好禁烧区任何时段和限烧区重点时段的火点管控,明确值班人员并保持重点区域和时段的24小时值守,加强流动巡查,发现或接报火点信息需第一时间扑灭、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村干部、第一时间报告执法单位进行查处,同时向农业农村部门和制糖企业报备。对不顾禁令焚烧秸秆农户,不得享受本年度或下年度我县设立的甘蔗秸秆利用相关补贴政策,并按《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柳城生态环境局

8.督促制糖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督促制糖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探索甘蔗生长期间剥叶、离田新模式。压实制糖企业责任,不断提高甘蔗机收率,2022-2025年每年甘蔗机收面积增长10%以上,每年收储蔗叶0.5万吨以上。充分发挥制糖企业与蔗农联系密切和企业经济优势,鼓励制糖企业深度参与秸秆禁烧宣传和管控、种植轮次调整、连片砍运、甘蔗生长期田间剥叶离田、蔗叶腐熟还田等各环节工作。发挥物质、精神奖励作用,制定奖惩措施,全面调动蔗管员参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柳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何韬为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兰海波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韦庆颂、冯庆华兼任,副主任由覃纯、廖俊、周凝、周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各乡镇(华侨管理区)也要对应成立领导机构。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县财政视财力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整合资源对秸秆收储利用、秸秆粉碎(腐熟)还田作业、相关农机具购置、秸秆收储点等进行奖补。加强资金管理,简化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并发挥实效。奖补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每年资金总量和秸秆综合利用实际情况制定。

(三)加强宣传培训。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秸秆禁烧政策内容的宣传。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制作网络宣传短视频、召开秸秆打捆收储清运现场会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方位提高农民群众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认可度。加强对蔗管员、农户的培训,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知晓率,提高农机具操作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效。将秸秆禁烧管控及利用工作纳入到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工作督导。对秸秆禁烧工作管控、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工作不力的,纳入通报、约谈和问责程序;因辖区内禁烧限烧管理严重失控,秸秆露天焚烧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致使县党委、政府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约谈、通报批评的,或因辖区原因导致市委、市政府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约谈、通报批评的,将直接启动问责机制;加强工作督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导专班,在重要时段,深入乡镇和华侨管理区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巡查,对秸秆禁烧工作管控和综合利用推动不力的,在全县通报。在市级通报中,自治区卫星遥感监测焚烧火点统计全年累计数排全县后两位的乡镇,取消年度绩效考评优秀资格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五)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运转支持力度,全县甘蔗种植面积约53万亩,由县财政统筹资金,按秸秆资源化利用任务面积的1元/亩配套工作经费,资金筹措共53万元,作为各乡镇推进工作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