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柳城政办[2022]4号《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8-24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5月23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27号),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安全总校(园)长制,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和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安全总校( 园)长,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总责。2021年10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教督导〔2021〕4号)精神,进一步明确中了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压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管、协同配合、整体推进、共建共治,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到2021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00%实现安全工作建档立卡,建立全面覆盖县、镇、村(社区)三级安全总校(园)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校园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安全总校(园)长职责。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安全总校(园)长制,分别由县、镇和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总责。

二)设立专项工作机构。成立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总校(园)长确定的事项和总校(园)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完善安全总校(园)长制工作机制。建立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制度,形成由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格局。建立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例会制度,专题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建立联系机制。建立“政府线”和“部门线”联系机制,定期到联系乡镇、学校检查校园安全工作,发现问题,登记造册,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校园安全建档立卡。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校园安全建档立卡,记录“政府线”和“部门线”领导或者联系人到校检查的情况,实行校(园)方和联系方双签名制度,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学校(幼儿园)门口挂牌,明确县、乡、村三级总校(园)长以及 “政府线”和“部门线”联系人员信息。


柳城政办[2022]4号《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8-24 16:39    |  作者: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5月23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27号),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安全总校(园)长制,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和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安全总校( 园)长,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总责。2021年10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教督导〔2021〕4号)精神,进一步明确中了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压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管、协同配合、整体推进、共建共治,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到2021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00%实现安全工作建档立卡,建立全面覆盖县、镇、村(社区)三级安全总校(园)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校园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安全总校(园)长职责。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安全总校(园)长制,分别由县、镇和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总责。

二)设立专项工作机构。成立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总校(园)长确定的事项和总校(园)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完善安全总校(园)长制工作机制。建立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制度,形成由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格局。建立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例会制度,专题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建立联系机制。建立“政府线”和“部门线”联系机制,定期到联系乡镇、学校检查校园安全工作,发现问题,登记造册,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校园安全建档立卡。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校园安全建档立卡,记录“政府线”和“部门线”领导或者联系人到校检查的情况,实行校(园)方和联系方双签名制度,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学校(幼儿园)门口挂牌,明确县、乡、村三级总校(园)长以及 “政府线”和“部门线”联系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