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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三项举措”推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来源: 柳城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4-05-11


柳城县聚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促增收工作,采取“三项举措”,确保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务工人数、就业质量、务工收入稳中有升。2023年,实现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人数1211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03%;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9394元,比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加1809元;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0.3%,高于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个百分点。

一、提供多项服务,夯实就业基础稳存量

一是搭建就业平台,加强岗位推荐。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会12场,共提供262家企业1.49万个岗位,7560名劳动者进场求职,112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加强与县外广东、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合作,为脱贫劳动力争取更多的务工机会。举办“广州市增城区与广西柳城县劳务协作暨产业人才现场招聘会”,共提供14家企业79个职位551个岗位,750余名劳动者进场求职。开展农民工集中返岗务工点对点输送专项活动,将276(脱贫户76赴粤务工人员接送至柳州火车站,搭乘免费专列赴粤返岗复工

二是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对有就业培训意愿的劳动力按需求进行培训,开展焊工、面包烘焙、传统螺蛳粉烹制等职业技能培训26期培训人数759人,其中脱贫人口251人。

三是做好就业服务,稳定用工规模。聚焦企业用工需求和政策兑现,主动走访企业,全力为企业发展服务,稳定企业发展。2023年以来,走访企业24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问题8个。落实降低企业社保费率、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帮助企业正常运营发展。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社保系统对全县参保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无需参保企业申请,立享降社保费率政策。2023年,为全县1115家企业减收失业保险费1793.86万元,减收1225家工伤保险费420.32万元。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通过“广西智慧人社”APP或者到社保经办网点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共发放362人技能提升补贴59.69万元;发放17家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21.25万元。对企业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发放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等46.72万元。

二、多点开花,拓宽就业渠道扩增量

一是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就业。2023年投入衔接资金585.04万元,在8个产业道路硬化、螺蛳养殖基地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和脱贫对象从事捞浆、铺设水泥路面等工种,共吸纳当地群众务工204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43人,发放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务报酬11.975万元。

二是增强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效应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县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专责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及政策的意见》。全县32个经营性产业项目通过提供就业岗位、技术指导、收购农产品、入股分红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方式或带动群众务工、或带动群众发展产业、或用村集体经济收入服务村中各项公益事业,带动300多名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其中脱贫劳动力45人。

三是稳定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一批就业。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按规定给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就业帮扶车间发放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不断提高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能力。2023年,全县就业帮扶车间24家,带动脱贫劳动力208人;为1家企业减免税费2.34万元;发放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19万元、社保补贴31.95万元。

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一批就业。建立健全岗位申报开发、监督管理、关怀退出等制度,安排公益性岗位人选注重向监测对象、脱贫户家庭半劳动力和弱劳动力倾斜,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保障作用,实实在在为脱贫人口增收服务。2023年,共安置脱贫劳动力2465人次从事公益性岗位,比2022年度增加980人次;发放补贴2796.97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620.77万元。

五是强化新型经营主体保障一批就业。充分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吸纳务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2023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就业29户;正常运营的农民合作社有678个、家庭农场404个,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脱贫户(监测户)154人,辐射带动1396户脱贫户发展蔬菜、桑蚕、肉鸽等种养殖业。

三、兑现政策,做好贴心服务提质量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实现“两补”应补尽补。印发《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的通知》,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在入户、召开群众会议、广播、发放宣传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利用乡镇微信公众号、村屯小组、帮扶联系人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户户都有宣传资料、外出务工人员、户内“明白人”都知晓补助政策、申请流程等。2023年,共发放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142.63万元、县域内稳定就业补助132.46万元,惠及脱贫人口5153人,实现应补尽补。

二是持续关怀,加强退出帮扶。加强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帮扶对年内退出符合就业条件的271名脱贫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落实“251”帮扶措施,即根据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两次职业指导、推荐5个岗位及1次职业培训项目。

三是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严格落实“雨露计划”教育补助政策,实行帮扶干部、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双负责”制度,共同做好脱贫户学生申请补助资金,做到应补尽补。2023年,发放雨露计划补助250.72万元,惠及学生1705人次;短期技能以奖代补资金2.4万元惠及脱贫人口3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补贴1.93万元惠及脱贫人口354人。加强对“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和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及时掌握就业变化情况,提供帮扶服务。2023年脱贫家庭“雨露计划+”毕业生共187人,就业率100%。


柳城县“三项举措”推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来源: 柳城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4-05-11 17:52    |  作者:


柳城县聚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促增收工作,采取“三项举措”,确保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务工人数、就业质量、务工收入稳中有升。2023年,实现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人数1211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03%;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9394元,比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加1809元;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0.3%,高于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个百分点。

一、提供多项服务,夯实就业基础稳存量

一是搭建就业平台,加强岗位推荐。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会12场,共提供262家企业1.49万个岗位,7560名劳动者进场求职,112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加强与县外广东、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合作,为脱贫劳动力争取更多的务工机会。举办“广州市增城区与广西柳城县劳务协作暨产业人才现场招聘会”,共提供14家企业79个职位551个岗位,750余名劳动者进场求职。开展农民工集中返岗务工点对点输送专项活动,将276(脱贫户76赴粤务工人员接送至柳州火车站,搭乘免费专列赴粤返岗复工

二是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对有就业培训意愿的劳动力按需求进行培训,开展焊工、面包烘焙、传统螺蛳粉烹制等职业技能培训26期培训人数759人,其中脱贫人口251人。

三是做好就业服务,稳定用工规模。聚焦企业用工需求和政策兑现,主动走访企业,全力为企业发展服务,稳定企业发展。2023年以来,走访企业24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问题8个。落实降低企业社保费率、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帮助企业正常运营发展。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社保系统对全县参保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无需参保企业申请,立享降社保费率政策。2023年,为全县1115家企业减收失业保险费1793.86万元,减收1225家工伤保险费420.32万元。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通过“广西智慧人社”APP或者到社保经办网点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共发放362人技能提升补贴59.69万元;发放17家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21.25万元。对企业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发放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等46.72万元。

二、多点开花,拓宽就业渠道扩增量

一是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就业。2023年投入衔接资金585.04万元,在8个产业道路硬化、螺蛳养殖基地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和脱贫对象从事捞浆、铺设水泥路面等工种,共吸纳当地群众务工204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43人,发放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务报酬11.975万元。

二是增强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效应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县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专责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及政策的意见》。全县32个经营性产业项目通过提供就业岗位、技术指导、收购农产品、入股分红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方式或带动群众务工、或带动群众发展产业、或用村集体经济收入服务村中各项公益事业,带动300多名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其中脱贫劳动力45人。

三是稳定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一批就业。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按规定给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就业帮扶车间发放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不断提高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能力。2023年,全县就业帮扶车间24家,带动脱贫劳动力208人;为1家企业减免税费2.34万元;发放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19万元、社保补贴31.95万元。

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一批就业。建立健全岗位申报开发、监督管理、关怀退出等制度,安排公益性岗位人选注重向监测对象、脱贫户家庭半劳动力和弱劳动力倾斜,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保障作用,实实在在为脱贫人口增收服务。2023年,共安置脱贫劳动力2465人次从事公益性岗位,比2022年度增加980人次;发放补贴2796.97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620.77万元。

五是强化新型经营主体保障一批就业。充分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吸纳务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2023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就业29户;正常运营的农民合作社有678个、家庭农场404个,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脱贫户(监测户)154人,辐射带动1396户脱贫户发展蔬菜、桑蚕、肉鸽等种养殖业。

三、兑现政策,做好贴心服务提质量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实现“两补”应补尽补。印发《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的通知》,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在入户、召开群众会议、广播、发放宣传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利用乡镇微信公众号、村屯小组、帮扶联系人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户户都有宣传资料、外出务工人员、户内“明白人”都知晓补助政策、申请流程等。2023年,共发放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142.63万元、县域内稳定就业补助132.46万元,惠及脱贫人口5153人,实现应补尽补。

二是持续关怀,加强退出帮扶。加强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帮扶对年内退出符合就业条件的271名脱贫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落实“251”帮扶措施,即根据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两次职业指导、推荐5个岗位及1次职业培训项目。

三是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严格落实“雨露计划”教育补助政策,实行帮扶干部、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双负责”制度,共同做好脱贫户学生申请补助资金,做到应补尽补。2023年,发放雨露计划补助250.72万元,惠及学生1705人次;短期技能以奖代补资金2.4万元惠及脱贫人口3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补贴1.93万元惠及脱贫人口354人。加强对“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和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及时掌握就业变化情况,提供帮扶服务。2023年脱贫家庭“雨露计划+”毕业生共187人,就业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