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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柳城这些人可以申请
来源: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7-14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通知的精神,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办理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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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对象

户籍在柳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

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含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建议选最长年限(可提前还款)。在校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四、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主要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可用于生活费,贷款金额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按高校收费标准直接拨到高校收费账户,剩余部分将存于您办理贷款时生成的支付宝账号或平安银行指定账户,可在实名认证后进行提现。如学费和住宿费超出贷款金额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五、共同借款人条件

(一)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柳城县户籍。

(二)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柳城县户籍的自然人。


六、贷款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办理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二)咨询电话:0772-7613118、7621137。


七、高校录入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八、申请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
在高中已经通过贷款资格审查(预申请)的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柳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贷款申请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也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册);
2.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
4.高校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5.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续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柳城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实行首贷申请“现场办理”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若续贷无法线上办理,可持身份证及《申请表》到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续贷申请“线上办理”流程为:借款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sls.cdb.com.cn,点击“我的贷款”。如果已经填写过续贷申明,请选择2023-2024学年的合同,点击修改,按系统提示操作,最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填写续贷声明,就点击+号按钮,新增合同,按步骤填写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建议选最长)、申请原因、续贷声明,点击下一步,最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后,会出现远程受理协议,点同意;接着出现合同预览界面,点确定。这时出现一个二维码,使用学生本人平时使用的手机支付宝扫描或者平安银行,刷脸进行身份认证,完成以后点击确定即可关闭。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学生在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即可打印《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在高中未经过贷款资格审查(预申请)的学生和高校首次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需提供以下四类材料之一即可为学生进行预申请,然后按照首次申请贷款办理。
1.持有关部门困难证件。
2.持有突发困难材料。
3.在区内高考或高校进行过困难认定,有学校盖章的困难认定表或高校认定困难说明。
4.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到资助中心领取并填写。

九、申请助学贷款的流程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首贷或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带上所需材料到柳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理。

特此公告。

柳城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


最新通知!柳城这些人可以申请

来源: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3-07-14 11:35    |  作者: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通知的精神,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办理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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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对象

户籍在柳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

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含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建议选最长年限(可提前还款)。在校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四、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主要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可用于生活费,贷款金额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按高校收费标准直接拨到高校收费账户,剩余部分将存于您办理贷款时生成的支付宝账号或平安银行指定账户,可在实名认证后进行提现。如学费和住宿费超出贷款金额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五、共同借款人条件

(一)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柳城县户籍。

(二)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柳城县户籍的自然人。


六、贷款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办理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二)咨询电话:0772-7613118、7621137。


七、高校录入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八、申请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
在高中已经通过贷款资格审查(预申请)的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柳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贷款申请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也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册);
2.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
4.高校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5.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续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柳城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实行首贷申请“现场办理”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若续贷无法线上办理,可持身份证及《申请表》到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续贷申请“线上办理”流程为:借款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sls.cdb.com.cn,点击“我的贷款”。如果已经填写过续贷申明,请选择2023-2024学年的合同,点击修改,按系统提示操作,最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填写续贷声明,就点击+号按钮,新增合同,按步骤填写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建议选最长)、申请原因、续贷声明,点击下一步,最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后,会出现远程受理协议,点同意;接着出现合同预览界面,点确定。这时出现一个二维码,使用学生本人平时使用的手机支付宝扫描或者平安银行,刷脸进行身份认证,完成以后点击确定即可关闭。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学生在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即可打印《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在高中未经过贷款资格审查(预申请)的学生和高校首次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需提供以下四类材料之一即可为学生进行预申请,然后按照首次申请贷款办理。
1.持有关部门困难证件。
2.持有突发困难材料。
3.在区内高考或高校进行过困难认定,有学校盖章的困难认定表或高校认定困难说明。
4.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到资助中心领取并填写。

九、申请助学贷款的流程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首贷或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带上所需材料到柳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理。

特此公告。

柳城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